马克思在后人心目中最突出的形象,就是一个充满自由批判精神、一生“为人类的幸福”而工作的革命斗士。马克思自己对幸福的理解就是“斗争”,而他为幸福斗争的“武器”,就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 一、辩证法的古希腊传统 作为古老的传统,辩证法产生于古希腊。古希腊辩证法的原意是“对话”和“相互讨论”,在此基础上演变成为一种有助于揭示真理的“论辩的艺术”。[1]139但由于当时认识和科学水平所限,“在古希腊人那里——正因为他们还没有进步到对自然界进行肢解、分析——自然界还被当作一个整体而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有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这种联系对希腊人来说是直观的结果”[2]287。所以,整个古代辩证法,基本上是一种经验描述的对事物运动、联系、变化的外在直观。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这里“辩证的思维还以原始的朴素的形式出现”[2]287,还只是一种朴素直观的“经验辩证法”或“宇宙论的辩证法”。它虽然总体上要比形而上学正确,但在细节上却比形而上学有更多的缺陷。这也最终导致了后来辩证法的衰落和近代形而上学的“猖獗”。所以说,古希腊辩证法是在实质内容而不是理论形式方面,表述了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但古希腊的辩证法虽然是朴素的,却也是丰富的、充满生机的和具有怀疑、批判精神的。不管是赫拉克利特对“逻各斯”的寻求,巴门尼德对“存在”的沉思,芝诺对“运动”的诘难,德谟克利特对“原子”的解释,还是苏格拉底对“美德”的盘问,柏拉图对“理念”的困惑,亚里士多德对“实体”的探寻,“处处、到处都是辩证法的胚芽和探索”,“在每一步上所提出的正是关于辩证法的问题”。[3]313在这一意义上,古希腊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辩证论者。古希腊的辩证法,经历了从“感觉论”到“理念论”、从“诡辩论”到“真理论”、从“语言的辩证法”到“思想的辩证法”的转变。而这一转变,实际上体现了古希腊辩证法本有的怀疑、否定和批判精神的逐步积淀和发展。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起了关键的作用:苏格拉底把古代“辩证法”从主观的、感觉式的运用中解脱出来,成为理性的哲学的思维方法。[4]171虽然辩证法自古希腊发展到今天,其形态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作为辩证法之为辩证法的内在自由批判的基本精神,却依然在延续着。著名学者刘小枫曾将辩证法的演化分为古代的“辩难推理辩证法”、近代的“理性启蒙辩证法”和现代的“生存辩证法”三类。但不管是哪种形态的辩证法,它们都“各自连贯着不同品质的自由观、世界观”。[5]45在此意义上,辩证法在本质上体现着人的一种“自由精神”,“是生命的写照和精神的本性”[6]84。这也就难怪英国著名的批判实在论者罗伊·巴斯卡为什么会把辩证法称为“自由的脉搏”。[7] 两千多年前的苏格拉底,自比为雅典城邦之“牛虻”,曾运用辩证法之自由批判精神,为城邦之人能过上“经过省察”的“有意义的生活”而慷慨赴死。苏格拉底“试图通过接生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真理而使整个城邦更接近真理,这种做法就是辩证法”[8]346-348。这种辩证法被苏格拉底形象地称为“精神助产术”。“这种艺术最伟大的地方在于它能够以各种方式考察年轻人的心灵所产生的是幻想错觉还是真知灼见”[9]211。但这种“助产术”得以实施的前提,却是对自己已知的知识进行不断地怀疑、批判和否定。所以苏格拉底一直强调自己“一无所知”。对此黑格尔指出: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正是从具体的非反思的意识中揭发出具体事物的普遍性,或从普遍认定的东西中揭发出其中所包含的对立物”,从而“使一般的东西,通常被认识的、已固定的、在意识中直接接受了的观念或思想的规定瓦解”[10]53,57。在这一意义上,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就是通过批判和否定而追求“真知”的艺术。而苏格拉底本人,也就成了怀疑、批判和否定的辩证法精神的化身。正是这种“辩证法”,既给苏格拉底带来了荣誉,也给苏格拉底带来了巨大灾难——他最后为辩证法的自由批判精神饮鸩而死。可以说苏格拉底是辩证法之自由批判精神的最早殉道者,但他的“殉道”却只是为了自己的“城邦”。 二、马克思与辩证法的关系 古希腊辩证法的自由批判精神尤其吸引年轻的马克思。可以说,马克思是苏格拉底之后辩证法之自由批判精神的最真实的践行者,但马克思却不是为了某一个城邦,而是为了“全世界无产者”。马克思的辩证法作为古希腊辩证法之自由批判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和“活的灵魂”。马克思的自由批判精神是与辩证法联系在一起的,“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是不可分割的”[11]。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古希腊辩证法在资本时代的真正复兴。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中,还有哪一部分比他的辩证法遭到的攻击更多吗?”[12]71而人们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攻击,实际上也就是对马克思本人的攻击。对于自己的辩证法,马克思本人的具体叙述确实并不多,虽然也有一次集中而深刻的阐释,那就是在其一生最伟大、最重要的巨著《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马克思对自己辩证法批判本质的鲜明强调:“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3]22但后来人们在具体理解和应用过程中,还是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质产生了诸多误解。美国著名学者悉尼·胡克曾认为:“在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中,辩证法与其说是经常作为一个清楚地限定了的概念而出现的,还不如说是作为一个有魔法的信条而出现的。”[14]62其实,早在马克思生前,人们就对马克思的辩证法存在不同认识,并产生了相关争论。而马克思去世之后,关于马克思辩证法本质的争论不但没有消失,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愈演愈烈。可见,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活的灵魂的“辩证法”问题,一直是人们持续关注的重大问题。但正如人们对“马克思”的理解不同一样,人们对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的理解,也是不一致的。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条,这恐怕与马克思本人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对自己的辩证法作更多的具体解释和论述不无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如悉尼·胡克所言:马克思主义“像基督教那样有它的奥秘,而其中主要的一种,就是辩证法”[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