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8-0035-05 本文试图从一般意义上阐述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问题。这里所指的“矛盾”是哲学意义上的理解。诚如矛盾的普遍性所示,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内在矛盾与意识形态的特性紧密相连,并且与意识形态的相应功能也如影相随。这些内在矛盾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内容的虚幻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意识形态运作主体之间的矛盾、意识形态诸多形态表征利益的差异、意识形态与相应社会“工具”之间的矛盾等等。 社会意识形态可作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地看,意识形态是指实际支配人们思想与行为的某种思想理论体系。于是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可能存在着诸多意识形态。狭义地看,意识形态特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理论体系,这种思想理论体系反映和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和意志,是统治阶级巩固或形成和改变一定的社会关系、聚合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与行为方向、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工具。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一开始是把意识形态作为具有虚假(幻)性的、带有贬义的概念使用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其词性就逐渐改变了,成为一个中性概念,表征着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后来,列宁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并且认为意识形态可分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部分。 研究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目的是为了深入认识意识形态发生作用的内在机理,并由此不断增强社会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提升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一、社会意识形态内容的虚幻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 尽管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及词性在不断变化之中,但其内在矛盾却循着其必然性而不断展开并且有其共性特征。马克思与恩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从两大方面分析了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即意识形态内容方面的矛盾和意识形态运作主体方面的矛盾(这方面的矛盾将在下一议题中论述)。在意识形态的内容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总是存在着虚幻性与真实性内容两者的矛盾。所谓真实性,就是指一定的意识形态总是真实地表征着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从来不存在不表征一定利益的纯虚幻的意识形态。所谓虚幻性,当时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任何意识都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①也就是说,意识会对现实生活进行虚幻的反映,这种映像会使人误认为它就是社会现实本身。应该看到,意识的这种倒影现象是不可避免和客观存在的,人们在认识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减少这种虚幻性,但可能永远也无法完全消解这种虚幻性。问题可能恰恰相反,人们还会利用这种意识的虚幻性来为自己构想未来景象服务,即人们意识的这种虚幻性并不完全是消极的,它也会形成积极影响,即丰富人们的想象力,能够构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直接存在的某种具体形态的事物影像,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赋予这种虚幻性以另一美好的名称,即对现存的超越性。没有意识的虚幻性也就没有人们意识对现存的超越性。意识形态虚幻性的第二种情况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集团在描述自己意识形态对社会利益的反映时,或者为了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抑或表达自己的进一步意愿,总是要扩大自己思想的覆盖范围。在这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说得是再清楚不过了,即:“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因此,这一阶级的胜利对于其他未能争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中的许多个人来说也是有利的,但这只是就这种胜利使这些个人现在有可能升入统治阶级而言。”② 在这段话语中,实际上已内含着意识形态的虚幻性与真实性内容两者的矛盾。一方面,意识形态确实表征着相应阶级和人们的实际利益,在这种情境中,意识形态起着社会沟通和团结凝聚的功能。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又总是扮演着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这种公共利益常常与具体的特殊利益相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③。这就是说,国家这种上层建筑形态,可以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两大部分,而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主要内容,自然也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在这种精神或观念共同体中,仿佛整个社会的人们的思想都互相一致或拥有共同的思想基础一样。 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了意识形态内在矛盾的普遍性,即任何阶级在实施自己的思想统治的时候,都会有相似的路径,即首先要取得经济上的支配地位,其次,要夺取政权,再次,支配社会的精神生产,实施思想上的支配力。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又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正因为各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他们认为,这种共同利益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即仍旧是一种特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或者说,他们本身必须在这种不一致的状况下活动,就像在民主制中一样。另一方面,这些始终真正地同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相对抗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实际斗争,使得通过国家这种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预和约束成为必要。”④ 二、社会意识形态运作主体的内在矛盾 这里所分析的问题是沿着意识形态内容方面的矛盾而展开的第二方面的矛盾,这里的矛盾似乎更为复杂,而这种复杂性主要根由于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实际上,意识形态内容的内在矛盾——所谓不同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拥有的思想观念之间的矛盾或者冲突——仅仅都是一种表象,因为思想观念从来都是属于人的思想观念,脱离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所谓书本上的理论观点或纯粹的思想之间是不会构成矛盾争端的,真正起矛盾争端的是人与人,是掌握不同思想理论观点的不同的人群之间相互的斗争。由此可以认为,是不同阶级之间,甚至同一阶级内部的不同成员之间的矛盾关系,加剧或缓和着意识形态中虚幻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认为,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对立阶级的思想文化也是对立的,至少是不同的。正如恩格斯曾经所指出的那样,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比起资产阶级来,说的是另一种习惯语,有另一套思想观念,另一套习俗和道德原则,另一种宗教和政治。而在阶级内部,不同成员对自身利益和阶级使命的理解也不同,如恩格斯当年在分析英国工人阶级不同成员的阶级意识问题时认为:最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利益的是产业工人,矿工们已经差一些,而农业工人几乎还完全没有意识到。⑤后来,经典作家们进一步认识到在阶级内部会不断产生分化的现象,而且研究了有技术的工人与无技术的工人、旧工联和新工联的政治区别等。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