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对两种方法论的批判 自休谟提出“价值”有别于“事实”的“休谟问题”以来,中西方学者对价值的研究主要是从主体论和主客体关系论两个方面进行的。主体价值论者强调价值是因人的理性目的、感情欲望、主观意志、利益偏好或兴趣需要等主体因素而产生的对人的意义、效用、满足或实现等,这种观点主要是西方价值论的主流思想;中国学术界则以价值的主客体关系论者居多,强调价值是客体及其属性和功能等客观因素对人及其需要而产生的满足、效用和意义。但是,这两种理论均走向了极端。具有片面性:前者过分强调主观性而走向主观相对主义价值论,后者过分强调客观性而忽视了价值产生的社会实践、主体创造和历史过程。针对这两方面的缺陷,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①“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②所以,我们有必要重新探讨、研究并理解马克思对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方法曾进行的批判,这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分析时下“普世价值”论调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对单纯抽象和普遍定义的概念归纳方法的批判 自古希腊文明以来,西方学术研究就一直遵循着亚里士多德创造的研究方法,即通过“种加属差”的本质定义方法来确定同类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和原因,并以此作为基础和出发点来构建概念和理论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是从考察具体事物出发,从个别、特殊上升到普遍一般为止的,以达到单纯抽象概括为一类事物的共性,从而认为是完成了对事物的本质认识的普遍概念定义方法。 马克思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批判了这种在研究价值概念时的单纯概念抽象的归纳方法。马克思认为,这样一条认识道路对社会科学研究来说是错误的。这种方法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得到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直到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为止,就认为万事大吉是错误的。③ 一方面,这样一条道路把概念按层次一级一级地向上抽象,当上位概念的抽象度越来越高的时候,概念的内容越来越空乏,因而概念越来越远离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所以,马克思指出,在抽象的最后阶段,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用这种方法把每一个物体的一切所谓偶性(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人的或物的)抽去,认为越远离物体就是日益接近物体和深入事物。因而整个现实世界都淹没在抽象世界之中,即淹没在逻辑范畴的世界之中。例如,如果我们抽掉构成某座房屋特性的一切,抽掉建筑这座房屋所用的材料和构成这座房屋特点的形式,结果只剩下一个一般的物体;如果把这一物体的界限也抽去,结果就只有空间了;如果再把这个空间的向度抽去,最后我们就只有同纯粹的数量,即数量的逻辑范畴打交道了。④又如,就“价值”概念而言,价值作为一种单纯抽象,是对人类具体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制度文明及其对人类的意义的共同抽象;但是,单就物质文明的价值世界(如商品价值)而言,如果离开了价值的构成要素和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表现(如劳动、价格、资本、利润等),那么,对价值的单纯抽象就毫无意义,这样一个简单的定义“价值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⑤就如同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形而上学家们把通过这样的方法而形成的概念进一步实体化和神秘化,认为这样的概念所表示的事物的本质是真实的、永恒的、普遍的存在。所以,马克思指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实现。正像哲学家们把思想变成一种独立的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要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王国,这就是哲学语言的秘密。在哲学语言里,思想通过词的形式具有自己本身的内容。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从语言降到生活中的问题。”⑥ 这种对概念的单纯抽象方法,把人类的认知和实践演变成一种语言的游戏,偏离和滞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它的缺陷集中表现为:第一,以这种单纯的抽象局限在抽象共相的普遍形式里,不能进展到对这种共相的特殊化和具体化,这种抽象的单纯性乃是一个异常贫乏的规定,不能据以把握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实践的丰富内容;第二,用有限的抽象规定去把握无限变化的对象并将抽象的同一性认作最高的原则;第三,把一般和个别、普遍与特殊、形式和内容对立起来,不承认它们的对立统一;第四,认为理想的、应当的、彼岸的观念是真实存在的,而现实世界因多变而受到轻蔑;第五,最重要的是脱离了人类自己的历史和实践,把抽象的概念神秘化。所以,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⑦ (二)对纯粹思想和概念演绎方法的批判 纯粹思想演绎的方法就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外化的唯心主义辩证推理方法。事实上,是黑格尔第一个从唯心主义角度批判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传统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只不过是他把与传统方法不同的辩证的历史主义方法引向到纯思的领域。因此,马克思在吸收他的合理思想的基础上扬弃了他的唯心主义基础。 黑格尔在《小逻辑》开篇中通过批判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之后,提出了自己的思辨逻辑方法。黑格尔对形而上学方法的批判主要是:旧形而上学的思维是一种有限的、单纯抽象的思维,它没有意识到思想自身所包含的矛盾和思想自身与信仰的对立,却相信,只靠反思作用即可认识真理。旧方法认为抽象的孤立的思想概念本身就是自足的,它完全可以表达真理并且有效,这是基于一种非理论自觉的、未加分析的、盲目的信仰,即相信思想能够把握存在本身。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用亚里士多德的“种+属差”的定义方式,来考察、定义和表达上帝、自然、精神等这样内容丰富的观念,但是,没有什么谓词能够穷尽这些理念。这种形而上学是一种独断论,它们坚决排斥一个事物有两个相反的、自相矛盾论断,并认为这两个命题中,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另一个必然是假的。这就是黑格尔所批判的形而上学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思维方式。⑧但是,黑格尔把他的辩证方法引向了唯心主义。他认为思想与存在是完全同一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思想之外没有事物的本质,理念内部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各种思想规定性在认识和知识发展过程中具有动态和历史性质,这种方法是客观思想由简单、贫乏、肤浅和片面,辩证地发展到复杂、丰富、深刻和全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