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批判已教会很多人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教他们至少要努力去减少这些现象。一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已经成为这样一种语言:数百万人用它来表达他们对一个更公正的社会的希望。”① 这是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戴维·麦克莱伦教授对马克思主义所做的一个评价。的确,自从罗尔斯《正义论》发表引发当代西方哲学新一轮转向后,对社会正义问题的讨论日趋热烈,至今未见消歇,其间从马克思主义出发对正义问题展开的研究亦不在少。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时,加拿大政治哲学学者威尔·金里卡谈到,“马克思主义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它对于劳动的全力关注”②。一般而言,这一论断有其合理性。但是,依金里卡所述,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正义问题上的种种批判性观点,都是从劳动这一范畴出发而做出的。某种程度上,劳动可以视为马克思主义者谈论正义问题的基础和出发点。③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样一种概括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原意的。可以说,金里卡没有准确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对劳动、正义等问题的真实看法。 在这一问题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系列复杂的问题。譬如,劳动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正义的基础问题,劳动、生产资料与正义问题,马克思主义如何看待正义问题等。这些问题可以归结到一点,即,究竟应当从哪里开始讨论正义问题。笔者在本文中试图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拉萨尔主义正义观的批判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解答。 拉萨尔主义所理解的分配正义 斐迪南·拉萨尔(1825-1864)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极具两面性的人物。他既是德国工人运动史上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曾帮助工人摆脱自由资产阶级的消极影响,为建立德国工人阶级独立的政治组织做出了很大贡献;又暗中勾结俾斯麦政府,企图使新建立起来的工人组织成为普鲁士王朝的御用工具,从而背叛和出卖了无产阶级运动。拉萨尔较为短暂的一生留下了很多著述,而他的主要观点集中体现在1863年他写的《给筹备全德工人代表大会的莱比锡中央委员会的公开答复》一文中。④在这篇《公开答复》中,拉萨尔提出了一个系统的改良主义纲领,基本涵盖了他最主要的社会政治观点,也鲜明地反映出他的正义观。这篇《公开答复》的要点有:(1)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的贫困是由所谓“铁的工资规律”⑤造成的;(2)要废除这个规律,就必须建立生产合作社,使工人成为自己企业的企业主,“不折不扣地获得全部劳动所得”;(3)要建立合作社,就必须依靠国家帮助;(4)要取得国家帮助,就必须争取普选权;(5)要争取普选权,就必须建立全德工人联合会以进行和平和合法的宣传鼓动。⑥这些观点中,使工人“不折不扣地获得全部劳动所得”,就是拉萨尔主义所认可的正义观,而其实现路径则在于依靠当时的普鲁士政府帮助工人建立合作社。因此,拉萨尔主义正义观除了理论上的错误,还隐藏着向当时反动政权妥协甚至投降的倾向。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尖锐指出的:“拉萨尔的全部社会主义在于辱骂资本家,而向落后的普鲁士容克献媚”,是一种地道的“普鲁士王国政府的社会主义”⑦。 哥达纲领就是以拉萨尔主义为指导思想而制定的,鲜明地体现了拉萨尔的上述观点。这一纲领认为,社会主义运动最主要的目标是实现正义和公平的分配,这种公平分配要求让每个工人获得自己“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以下几个判断的基础之上的:第一,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所以理所当然地财富应当属于劳动者;第二,因为劳动必须在社会中进行,没有社会的存在,劳动也无法存在,所以一切社会成员都应当对劳动产品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三,据此,劳动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按照平等的权利进行公平的分配,正义的千年王国得以实现。 拉萨尔主义的分配正义观是从“劳动”这一范畴推导而出的。可以说,“劳动”这个范畴是拉萨尔理解正义问题的出发点,构成了拉萨尔主义分配正义观的第一块“理论”基石。 集中反映拉萨尔主义分配正义观的哥达纲领一开始即提出:“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⑧细加分析,这短短的几句话里实际上暗含着这样几步推论:(1)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和文化的源泉,不劳动,就没有任何财富和文化;(2)而劳动显然是劳动者所进行的活动,因此,社会财富是劳动者所创造出来的,劳动者理所当然地对劳动产品享有所有权;(3)因为劳动者不能孤立地进行生产,而必须进行社会合作或者运用社会提供的各种手段才可能进行生产,所以,社会成为劳动的必要条件——用哥达纲领的原话来表达,就是说,“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因而,劳动产品应当“不折不扣地”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分配给一切社会成员;(4)这样,哥达纲领就通过分配领域实现了社会正义。从反面讲,如果社会成员不能“不折不扣地”和根据“平等的权利”获得公平分配,那么这个社会就是非正义的。因而,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就是想方设法在社会中实行这种正义的分配。可以看出,拉萨尔主义分配正义观的第一个理论范畴确乎是劳动,劳动成了正义的内在根据。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是如何反驳这一观点的呢?他们又为什么反对这一观点呢? “劳动构成正义基础”忽视了生产资料问题 针对哥达纲领在开头部分即提出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这一名作中针锋相对、立场鲜明地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⑨ 对马克思的这一反驳,大体而言,有两种反对意见。一种反对意见以我国思想家顾准先生为代表。顾准提出:“这一段的反驳,一般说来是很奇特的。因为,强调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不是可以证明,劳动产品的占有是违反‘正义’的吗。现在反过来责备:赋予劳动以超自然的创造力,等于为资本家和地主占有劳动资料辩护,这里和‘常识’之间要拐几个弯才能走得到。”⑩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反驳呢?顾准认为,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是为了重申他早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所提出的异化及其复归理论。在《手稿》中,马克思曾经提出,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了普遍的、全面的异化,而共产主义社会则是对这种异化的扬弃。“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1)在顾准看来,异化及其复归理论,不是马克思早年的不成熟观点,而是贯穿马克思思想始终的一个理论创见。他认为,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重申了这一思想: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实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构成者的源泉,而在前共产主义的社会中,自然界和劳动都被异化了,都成为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成果的工具。共产主义社会则要克服这种异化状态,实现人与自然界的真正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