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劳动”价值与社会生产历史进程

——两层次劳动价值创造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鲁品越,上海财经大学现代经济哲学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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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各种挑战。而在当代,最严峻的挑战是:“创新劳动”(例如科技发明、新的经营战略等等)所创造的价值不仅数量上特别巨大,而且与劳动时间并不直接相关;一些瞬间生产的创新观念不仅作为生产力要素而创造巨大的使用价值,同时也能创造出数量巨大的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一些人据此反对劳动价值论,并由此而反对社会收入的按劳分配。因此,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已经不是书斋里学者们的坐而论道,而是关乎社会经济发展道路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命运的重大现实。

      对待上述挑战的唯一正确的态度是“实事求是”:不回避它们,不否认客观现实,而是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实事求是地分析现实问题的方法论,在理论的发展中应对挑战。“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6页)为此,我们应当首先弄清楚:“劳动价值”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在面临挑战时仍然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怎样用劳动价值论来分析各种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

      一、劳动价值论:唯物史观的经济分析范式

      纵观现代各种经济理论,对经济现象的分析范式可以归结为三类。一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利益分析”范式。它从抽象人性论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市场交换过程中人们对利益得失的心理估价(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决定人们的行为,由此形成商品的均衡价格体系。这是最浅表的理论范式,其根本缺陷是抽去了利益交换背后的物质生产过程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因而人们称之为“庸俗经济学”,意思是只看现象,不见本质。二是以罗宾逊夫人为首的新剑桥学派的“流量分析”范式。这个范式将“用商品交换商品”的价格归结为其背后的“用商品生产商品”的再生产流程,认为“产出商品”的总价格必须大于其“投入商品”的总价格,这样才能进行持续的再生产。由此得到了描述各行业货币流量方程组,它决定了社会所有商品之间的价格关系,此即著名的“斯拉法理论”(参见斯拉法)。该范式的严重缺陷是“见物不见人”,无视社会再生产过程背后的深层关系与过程——掩藏在商品交换与生产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关系结构与社会产业结构的不断变革的过程。而这正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巨大理论功能之所在。

      正如著名经济学家顾海良所指出的,马克思刚刚进入经济学研究之际曾是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然而当他发现了唯物史观之后,他对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便发生了根本变革,不仅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并且“在世界观、方法论上赋予李嘉图劳动价值论新的内涵,在许多理论观点上实现了对李嘉图的超越”。(顾海良,第21、37页)而实现这种超越的前提是批判旧历史观。一切旧历史观的根本缺陷是把社会看成单个人的集合体,因而将单个人所具有的本性——“抽象人性”作为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根源,其“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57页)。以人性论为基础的旧劳动价值论正是建立在这种旧历史观基础上的经济理论,它把劳动和交换等经济活动都仅仅理解为单个人“趋利避害”的活动,由此虽然可以得到“市民社会”的现象层次的规律——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等等,但无法揭示人类社会本质层次的历史规律。而马克思所发现的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史观,不是将社会看成抽象个人的集合体,而是将其看成人类通过实践活动相互联系和相互创造的历史过程。因此,最基本的实践——物质生产劳动是解开社会历史奥秘的最深层的钥匙:“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版,第131页)马克思由此彻底改造了基于人性论的旧劳动价值论,建立了分析人类劳动创造和生成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宏大理论范式——这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人类劳动首先是自然过程,由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与其他自然物质一起共同完成,共同创造出“使用价值”;这个过程是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的研究对象。然而除了自我服务的劳动之外,生产他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劳动”就不仅仅是自然过程,同时也是生产社会关系的“社会过程”:在改造自然物质形态以生产使用价值的同时,也必然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们生命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说过:通过社会劳动,“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同上,第37页)在血缘氏族社会等社会形态中,社会劳动不断创造着人们生命之间的伦理义务关系;在等级制社会中,社会劳动创造出社会生命之间的等级关系。(参见鲁品越,2004年)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创造的是人们通过市场结成的普遍的社会关系——这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这种社会关系之所以被称为“价值”,是因为人类劳动经过市场交换来相互建设彼此的生命,从而实现了人与人的生命的内在联系。因此,只有“为他人服务的活劳动”才能创造这种作为社会关系(生命间内在联系)的价值,参与这个过程的自然物质只是这种社会关系及其生成过程的载体。这就是“只有社会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哲学意义所在。

      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只是从“商品交换商品”的市场行为的利益关系上分析社会经济状态,新剑桥学派追溯这种商品交换过程背后的“用商品生产商品”的再生产过程的社会经济流程,那么,马克思则将所有这些经济现象归结为最深层的关系——市场经济下的人们“用生命生产生命”的劳动关系。这种被称为“价值”的社会劳动关系,是一切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第108页)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种用货币形态集中和积累起来的劳动价值,进而转化为配置社会资源和支配社会劳动的社会关系力量——这就是“资本”。而资本在竞争中不断追求剩余价值增值,各种社会力量分割剩余价值,从而生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结构及其历史运动。马克思由此从劳动价值出发,层层揭示了资本逻辑——市场经济的深层规律。因此,如果说西方经济学只是从表层现象上描述与归纳了某些经济现象的表层规律,那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从最根本的人与人的关系上分析了社会经济的深层规律。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不朽理论魅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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