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视域中的“宽容”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楹(1964-),男,四川中江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和政治制度伦理研究。华侨大学哲学研究所,福建 泉州 362021

原文出处: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必须将“宽容”置于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的理论视域中,才能对“宽容”做出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解读。首先揭示宽容作为解决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而生的价值—手段性范畴、历史性范畴、权力性范畴的内涵,指出宽容体现着“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以及内具“解放”的价值取向。其次,揭示研究宽容的四种范式,即“个体美德式宽容”、“规则、制度式宽容”、“共识性宽容”和“共在共生性宽容”,呈现出宽容范式所具有的内在特质及其功能;最后,进一步强调宽容蕴含着批判性立场和建设与发展性取向,彰显了“目的性宽容”与“手段性宽容”的本质分野,最终表达了在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建构历程中,必须从宽容理念、宽容制度与宽容思维等多维度进行反思,充分发挥出“宽容”作为一种价值纽带的积极功能。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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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09)02-0001-08

      因当代中国生活世界矛盾变迁与新的“和谐社会”价值目标的确定,宽容,作为一种化解社会差异性、矛盾性的价值原则,作为一种整合现代生活世界多元性、异质性而形成具有同一性、现实性目标的价值纽带,其功能得以凸显。由此,如何超越观念论、宽容个体美德至上逻辑,以及各种文化决定论思维的架构,深入探究与洞见“宽容”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及其当代品质,成为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的重要职责。同时,现代生活所孕育的“宽容”,必将成为以批判现实生活为存在方式与出场路径的马克思生活哲学之重要论域,从这意义上来说,“宽容”乃是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研究的题中之义。

      一

      要真正把握“宽容”的本质、特征、条件、边界、类型、功能以及诸多样态,笔者认为必须首先超越道德主义的原则与方法论、纠正观念决定论思维偏向以及个体美德至上论的逻辑,将 “宽容”置于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上,置于马克思生活哲学的视域中来加以审视、探究,只有这样,才能确立起宽容研究坚实可靠的理论前提与方法论基础,也才能够掀开各种弥彰,使宽容丰富的内涵得以敞开。

      首先,“宽容”是一个解决利益矛盾关系的价值原则、价值手段范畴。从人类利益关系的演变来看,只是在出现了利益分化与利益矛盾之时,即出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个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分化,并彼此之间的利益差异出现了矛盾、发生冲突而必须加以协调解决之时,“宽容”才成为必要与必须。从这意义上来说,宽容是调节、缓解与协调,即解决利益矛盾诸多原则中的一种手段、一种原则或一个价值尺度。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即是一个不断解决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关系的历史,并且通过不断解决这种利益关系,使人类不断实现自我的否定,从而推进文明的进步。而从人类自身所创造出来的解决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诸多手段、方式与价值原则来看,宽容与暴力、强权等等相比较,是更为经济、更具有人道性的价值原则,也是摈弃与超越依靠暴力、强权等利益调节的解决方式与原则而具有文明进步性特质的方式与原则。由此,宽容构成人类文明内在的基本品质,积淀为一种利益关系解决的基本秩序原则,上升为个体、制度的基本品质、基本的价值取向,从而形成人类的集体文化无意识。正因于此,迈克尔·沃尔泽曾在《论宽容》一书中将宽容描述为一种对待“差异性的”态度的“连续谱”[1]。但是迈克尔·沃尔泽对生活世界的差异解读,仅仅从文化、信仰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性上来把握,未能深入到人类利益关系、利益差异这一更为根本的层面,使得迈克尔·沃尔泽对宽容前提的把握与追问停留于生活世界的表层因素。相反,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则认为,人们之间的诸重复杂性关系,从其发生学意义上来考量,一切关系,包括文化、信仰和生活方式差异性关系,都是派生于人类的生活、生产领域中最为基本和更为根本的经济利益关系。而经济利益关系的历史演变,又表征出其整体主义、个体主义和整体、个体统一的逻辑。这样,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视域中的“宽容”,从其产生的根源来看,则是基于“利益”关系的历史性分化与变化来加以确定其地位与价值的,即是基于利益这一生活世界中最为基础和根本的价值关系的解决来加以定位的。由此,我们认为,一切宽容的观念、宽容心理、宽容的规则与制度、宽容的行为都是以利益关系为平台而延伸与推移的。这就超越了宽容文化观念决定论的分析路径,使宽容成为生活世界,利益主体关系的矛盾逻辑之内在的价值尺度与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手段,从而显示出“宽容”与人类生活世界的内在发展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特征。

      其次,“宽容”是一个不断变换内涵与存在形式的历史范畴。内置于人类生活历史性结构变迁的“宽容”并不是孤立而存在的,也并不是单向突进的,而是随着人类的生产、生活的展开与转换,尤其是以生活世界的轴心的置换而不断变化与展开,从而形成宽容多维度的复杂性结构态势与历史演进图景。

      按照宽容的历史内涵与外显方式与生活世界主题与轴心变化逻辑相一致的原则,概而论之,宽容的演变呈现为道德宽容→宗教宽容→经济宽容→法律宽容→政治宽容→社会宽容→文化宽容……不断变换的时间性特质,从而表征出宽容内涵的历史性形态与宽容辩证法。同时,宽容由利益向观念、文化价值理念、心理模式等多维度扩展,构成了宽容的空间性,从而使宽容历史性地定格为一种原则、一种尺度、一种信仰、一种美德、一种心理、一种制度内含的价值原则等等;从宽容的主体来看,表征出群体对个体的宽容、个体对个体的宽容、制度对个体的宽容等多维度交错并在的宽容关系生成与嬗变的图景;从宽容的载体而言,从追问与寄托于个体人格、美德到制度善性的建构,再到个体、制度宽容德性互动共具的宽容生态,由此彰显出宽容由单一向多维、片面向全面、平面向立体演变的历史趋势,折射出人类生活世界的矛盾关系由对抗性向非对抗性转换、人类社会由单质性向多元性、由等级专制向自由平等与民主、由封闭性向开放性社会的转化,使社会不断历史性地协调发展,使人类社会的文明内涵不断丰富与提升,同时也展现出“宽容”从容忍异端的“消极宽容”到承认其自由发展的“积极宽容”中所内蕴着人类自我解放的价值逻辑。

      就“宽容”的外显形式,笔者认为,英格丽德·克里波尔从空间性上揭示出宽容所具有的八种形式所构成的复杂性逻辑结构[2],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他认为,人类的“宽容”包括:(1)社会—文化交往实践;(2)作为一种人格类型特征;(3)作为一系列非暴力、开放、欣赏多样性的态度;(4)作为群体之间的实际的妥协;(5)作为一种法律结构;(6)作为一种政治学说;(7)作为个人权利原则;(8)作为个人道德德性。英格丽德·克里波尔对“宽容”八种形式较为全面而深刻地分析,使我们认识到“宽容”渗透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表现为多种形态的事实。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他解读宽容的独特视角与形式划分的标准。他从人类社会—文化交往实践这一基本的生存维度来把握“宽容”,进而从不同的历史关系中,按照对于人类生活的重要性来解读“宽容”的存在形式,从而表征出社会生活领域“宽容”的多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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