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异化思想和卢卡奇物化理论的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阳桂红(1966-),女,湖南桃源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刘大欣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原文出处: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消解异化的征途上,马克思遵循的是“生产的逻辑”,诉诸的是生产劳动;而卢卡奇遵循的是“观念的逻辑”,诉诸的是阶级意识,二者各有侧重点又各有其合理性。马克思的异化思想仍然是我们打开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经济结构和人的存在状态之门的一把钥匙。要真正克服异化,走向人类解放,就必须把马克思和卢卡奇的思想整合起来,或许这就是马克思的异化思想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给我们的最好启示。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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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9)03-0123-04

      “异化”或“物化”理论问题作为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范畴,仍然是当代哲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人不仅仍未摆脱异化或物化的生存境况,反而愈演愈烈。探寻和对比马克思异化思想与卢卡奇物化理论,就成了深入了解和分析现时代人的异化或物化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

      马克思在研究了一般商品生产的异化问题之后,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深刻而完整地阐述了“异化劳动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在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手稿并未发表,直到1932年手稿才得以公开问世。然而,早在1923年,卢卡奇把自己过去几年写成的八篇文章结集,出版了他的扛鼎之作《历史与阶级意识》,不谋而合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并把它称之为“物化”,这样沉寂近一个世纪的异化问题被重新提出。

      一 马克思异化与卢卡奇物化的理论分向

      首先,异化与物化概念的差异。马克思异化思想与卢卡奇物化理论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两者在对概念理解上的差异。马克思在《手稿》中,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剖析来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他认为,劳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使人的类本质发生异化。马克思的“异化”是指原本属于人的东西或人活动的结果,在人的对象化活动过程中,取得了独立性,并反过来成为制约人、统治人的力量。在对异化劳动做了基本规定以后,马克思进而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基本特征:第一,劳动者和他的劳动产品相异化;第二,劳动者和劳动活动本身相异化;第三,劳动者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第四,人同人相异化。

      正如马克思有意识地把异化劳动现象放到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加以探讨一样,卢卡奇也把物化现象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在其著作《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卢卡奇使用最多的是“物化”而不是“异化”,但在内容上又和马克思的“异化”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处,卢卡奇是以“物化”这一名词来表述“异化”概念的。

      物化,本义是指使某种抽象的东西呈现为具体的物的形式。卢卡奇的“物化”理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对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的分析,由此得出了其物化概念的定义:“人自身的活动,他自己的劳动变成了客观的、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东西,变成了依靠背离人的自律力而控制了人的某种东西。”[1]在卢卡奇看来,这种劳动物化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性:第一,物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第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活动和人与人的关系“物化”;第三,资本主义社会生活被分解为一块块碎片,失去其整体性;第四,资本主义物化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

      孙伯鍨先生在其著作《卢卡奇和马克思》中指出,“马克思并没有把异化和物化混为一谈。他认为物化有两种:一种是对象化的物化,一种是异化的物化。作为对象化的物化,不仅不是对人的否定,而且是对人的肯定,只有异化的物化,才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人的否定。”[2]在《手稿》中,马克思严格区分了劳动的对象化和异化。既然如此,那对象化又是怎么转化为异化的呢?在马克思看来,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就蕴涵着异化的可能性。人不断地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中,一方面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直观自身,确证自身;另一方面,当它发展到一个极端时就会走向它的反面,进而排斥、疏远甚至与人相背离,否定人的本质力量,这时对象化就表现为异化。当然异化只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当客体对象反过来控制主体时,对象化才表现为异化,并非所有的对象化都是异化。可见,在马克思那里,对象化是人类永恒的范畴,而异化则是一个历史范畴。但卢卡奇的物化概念却是将对象化和异化等同起来,没有对异化、物化以及对象化进行严格的界定,而把对象性活动与异化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了。

      其次,对异化、物化产生根源认识上的差异。马克思在《手稿》中就深刻地揭示了“异化”的存在境遇,探讨了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并将其和私有财产联系起来。马克思明确指出:“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如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以后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3]在这里,马克思一方面说明了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根源,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又说明了私有财产的存在改变了劳动的性质,加深了劳动的异化。在以后异化劳动的发展中,二者的关系又变为相互作用的关系。在此,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似乎存在着循环论证的嫌疑,异化劳动的根源问题似乎也并没有厘清。于是,紧接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把异化的直接原因归结为社会分工,并把私有制看作是实现异化的条件。马克思指出:“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由自己出发的。他们的关系就是他们实际生活过程的关系。那么,他们的关系对他们而独立化,他们自己生活的力量成为反对他们的强大力量,这是怎样产生的呢?一句话:分工。分工的程度取决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4]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固定化,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却把个人限制在固定和有限的范围内,导致人的本质的异化。马克思还阐述了分工与私有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4]分工是从生产力的角度来阐明异化的根源,而私有制则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阐明异化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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