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最重要的成果,是把马克思主义这样一种外来理论堂而皇之地播撒到中国的土地上。它的政治意义是培建了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理论意义则是以“普遍真理”的形式,撕裂了传统社会赖以生存的思维方式所提供的种种幻象,进而以革命的理想夯实了中华民族对未来社会的想象。但是,无论是李大钊等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还是毛泽东等中国革命的领袖,都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初就清醒地意识到,寻找到外来的普遍真理后,要切实解决的问题仍然是本地性的问题。这意味着,任何一种外来的思想,都必须经历一个与本民族传统的整合过程。外来的理论固然以它鲜活的时代性感染着现实中的人,但从历史中走来的、由种种观念所构成的传统,同样会在理解消化外来思想的过程中凸现出它的时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这一历史过程,被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过程。五四运动之后的传播与普及工作确立了这一过程的起点,但严格说来,在我们尚未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个全面理解的状况下,“中国化”不过是在“对象化”的前提下展开的。这个前提中,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当作一个可被认知的“客体”,出自于主体性本能的自发要求,完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知和理解过程。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被提升为当代中国哲学的“问题”时,对马克思哲学的原初理解方式及其特点的研究,就是求解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格义”与“解释” 和历史上所发生的中外文化交流过程一样,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普及,同样面临着怎样在我们已有的文化母体中,“同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 每一个民族对外来思想和文化的理解,都不可能离开自己文化所固有的价值标准和思维方式。这意味着任何一种关于外来思想的解释,都一定有着特定的理论预设和前提,伽达默尔将其理解为“合法的偏见”,并且认为,这是由人有限的、历史的存在方式所决定的。 “偏见”的合法性不是历史的宽容而是历史的无奈。历史在“无奈”中包容了有限存在者对他者的认识,并在空间的展开和时间的延伸中,宽恕了存在者由于“有限性”所造成的偏见。这使得某个民族在一定历史时段以偶然(或必然)方式所展开的思想文化交流,都会在这种合法性的宽恕中获得合理性的解说——它的原初形式,不是与外来思想(尤其是一种异质思想)的“对话”,而是在“译解”外来思想中,用先验的民族传统“吞噬”外来思想的合理内容,进而在思想的对等置换中创造了一种新的语境,改变自身也改变他者。事实上,任何一种由此而产生的“偏见”之结果,都有着孕育新思想的可能。因此,对外来思想消化理解、认同接受的方式,就不仅成为我们在合法性的宽容中理解任何一种“偏见”的必要前提,而且成为我们理解由“偏见”所构成的新思想的前提。 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史中,最成功的例子当然是印度佛学与中国文化的交融过程。从印度佛经的翻译阶段开始,印度佛学在与中国固有文化和哲学的碰撞、冲突、融合中,形成了独特的中国佛教理论。一种外来文化在与中国固有文化近千年的磨合中,不仅改变了中国文化传统历史存在的内容,也改变了它自身的存在样式。在这种改变中,完成了古代中国民族文化与它族文化结合方式的构造。在其后的岁月里,这种方式逐渐构成了中外文化交流的一种传统,即对外来思想文化的“格义”方法。 梁代慧皎所著《高僧传。竺法雅传》中,关于(东晋)高僧竺法雅有过这样的记载: “竺法雅……少善外学,长通佛义。衣冠士子,或附谘禀。时依雅门徒,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及毗浮昙相等,亦辩格义,以训门徒。”① 这大约是佛教史中关于“格义”方法最早的、较为完整的记述。竺法雅年轻时精读儒道经史,出家后精通佛教教义,有不少虽然“世典有功”但“未善佛理”的“衣冠士子”前来听他讲解佛法。为了使这些对儒、道之学十分熟悉的人能够听懂佛法,他采用了“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的方法,即将佛经中带有数字的词语如四谛、五蕴、六度等(“事数”)用儒、道经史如《老》、《庄》、《易》(“外书”)中的词语、概念加以比附与解释,利用已有的知识框架,对已经译成“汉话”的“胡说”进行新的诠释,形成了最早的“格义”方法。佛教在中国传播初期,格义方法被广泛应用。如用道家的帝王、神仙来称谓“佛”,把佛的形象与道家的理想人格形象加以比附,用黄老之术理解“佛教”,以清静无为的道家主张体味佛教的修持方法等等。②汤用彤先生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一书中对所谓“格义”作过很好的说明:“大凡世界各民族之思想,各自辟途径。名辞多独有含义,往往为他族人民所不易了解。而此族文化输入彼邦,最初均抵牾不相入。及交通稍久,了解渐深,于是恍然于二族思想固有相同处,因乃以本国之义理,拟配外来思想。此晋初所以有格义方法之兴起也。”③ 显然,“格义”在对外来文化进行译解的过程中,更加看重的是对外来思想的义理之格。“格其义理”的前提是已有的民族思想,在本民族所能理解的概念与外来文化概念的比附中,用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民族的思维习惯,完成对外来思想的认知过程。在任何两个民族之间的文化思想交流过程中,这样一个过程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种对外来思想的理解都存在着“误解”并因此带有“偏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