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立统一到差异一体

——新时期“斗争哲学”的解构与转生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祥俊,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文革”时期盛行的“斗争哲学”过分强调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对抗性,从理论内涵上说是对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论的扭曲,在社会现实中则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新时期伊始,很多理论工作者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上,对“斗争哲学”作了批判,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论的真实意义。但也有一些学者借鉴中、西哲学传统,展开了对“斗争哲学”的解构之思,对对立统一论本身提出反思,其理论成果已经在当下中国的学术界以至社会生活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之进行梳理,从中可以捕捉到哲学理论的内在演进线索,同时也可以感受到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脉搏。

      一、“仇必和而解”

      新时期“斗争哲学”的解构之思,最先针对矛盾斗争的绝对性问题展开。“斗争哲学”把对立统一论中的矛盾斗争性扩大化、极端化,并把这种思路落实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断革命论。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奠基者和现当代中国哲学名家冯友兰先生,经历晚清、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世纪风雨,在新时期之初,率先针对“斗争哲学”中的矛盾斗争绝对性问题提出批评。

      冯友兰先生借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和谐观念来批评“斗争哲学”,他说:“客观的辩证法有两个主要范畴:一个是统一,一个是斗争。……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矛盾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是把矛盾斗争放在第一位。中国古典哲学没有这样说,而是把统一放在第一位。理论上的这点差别,在实践上有重大的意义。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张载把辩证法的规律归纳为四句话:‘有像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它怎么说呢?我还没有看到现成的话可以引用。照我的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冯友兰,第654-655页)

      冯友兰先生关于矛盾的斗争与统一的论断受到了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上的学者的批评。他们的基本意见是,冯友兰先生完全误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因为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里是同时并重的,不存在只重斗争不重统一的问题。冯友兰先生的批评可以针对“斗争哲学”,而不能针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

      就这场关于“斗争哲学”和“仇必和而解”的论辩来看,双方在根本问题上实际是相接近的,即都是要调和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之间的关系,强调两者的并重共存。冯友兰先生是从动态发展的角度调和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他认为有斗争,但结果是和谐,并且人类、世界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和谐。他说:“任何革命都是要破坏两个对立面所共处的那个统一体。……一个革命‘到底’了,作为这个革命对象的那个统一体被破坏了,共处于这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同归于尽了,可这个社会仍然存在,不过它要从一个统一体转入到另一个统一体。……这样,就从‘仇必仇到底’的路线转到‘仇必和而解’的路线。这是一个大转弯。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大转变时期,都有这么一个大转弯。”(冯友兰,第655-656页)但冯友兰先生既然承认和谐只是最终结果,就不能否认斗争、和谐、再斗争、再和谐的反复。而冯友兰先生的批评者则从静态分析角度调和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认为斗争、和谐都是对立统一中的应有之义。

      比较冯友兰先生和他的批评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他们的立脚点是不同的。冯友兰先生注重理论联系现实,从“斗争哲学”的现实破坏作用反思其理论缺陷,在新时期的社会改革、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仇必和而解”,其现实针对性是很强的。我们现在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引用“和而不同”的儒家格言,这些都说明冯友兰先生是抓住了时代跳动的脉搏的;他的不足是没有具体划分文革时期盛行的“斗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哲学的差异。而批评冯友兰先生的观点,则注重理论自身的维护、调整,试图拉开“斗争哲学”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距离。

      二、“一分为三”

      围绕冯友兰先生“仇必和而解”的论辩双方的差异只是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和运用的尺度把握上,而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论辩前提则是共同的,这就是都承认对立面的存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而要真正批评、解构“斗争哲学”,就必须涉及如何看待对立面存在,是否承认对立面存在是事物的普遍、根本的性质的问题。在新时期走出这一步的,首推庞朴先生的“一分为三”论。

      庞朴先生是新中国成立后培养起来的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思想有深入的研究,而中国传统哲学则是其主要的研究领域。新时期伊始,庞朴先生就从文革时期饱受批判的儒家“中庸”思想入手,阐发其中的积极意义,提出“儒家辩证法”,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一分为三”论,直接对对立统一论关于对立面的存在是事物的普遍性质这一论断提出了修正。他说:“最简单的现象是统一物分为三个部分,譬如‘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毛泽东)……准此,在统一物的三个部分中,两端的地位便不是重要所在,重要的是中间的那个极。……可以看出,两端和中极虽说都是统一物的部分,其悬殊高下,却大不相同,至少在德行方面如此。中国儒家之崇尚中庸,也是这样推衍出来的,自不待言。”(庞朴,第2-4页)

      庞朴先生提出“一分为三”,从理论上说是对“一分为二”的解构;他讲“一分为三”的真正用意是在凸显那个对立两面之间的“中”,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髓。“一分为三”破除了事物必然要呈现为两个对立面的思维模式,对于“斗争哲学”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从现实社会政治层面说,它是对“斗争哲学”引起的社会斗争表达不满。在这一点上,庞朴先生和冯友兰先生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是大部分从“文革”中走出来而深受其害的学者们的共同观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