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的悖论及其危机

作 者:

作者简介:
路日亮,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北京 100044)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消费社会作为一种生存状态,使人们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其自身发展也存在着一系列悖论,主要表现在使用价值与消费价值的悖论、客观性价值与主观性价值的悖论、目的和手段的悖论、物质丰盛与精神匮乏的悖论、真实与虚拟的悖论、节俭与奢侈的悖论等。由于上述悖论的存在,必然导致一系列的危机,认真的梳理及合理的批判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当今中国的社会发展。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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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209(2009)01-0100-07

      在工业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消费社会,是以消费为核心的社会文化形态,它以进入大众规模消费阶段为标志,其消费的作用成为社会运转的“中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物质产品的日渐丰富,消费社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必经的发展阶段。与重道德说教以抑制人欲来维持社会简单产出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社会相比,建立在物质产品极大丰富基础上的消费社会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彰显出独特的作用。然而,消费社会具有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和社会危机,认真的梳理及合理的批判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当今中国的社会发展。

      一、消费社会的悖论

      消费社会作为一种生存状态,使人们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其自身发展也存在着一系列悖论,主要表现在:

      使用价值与消费价值的悖论 消费的本来意义是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实际需要的满足,由此决定消费在本质上是对消费品使用价值的消费。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在前消费社会中(生产社会),消费价值等于使用价值,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等于可消费用品的原则是消费行为所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当消费品的使用价值还没有最终被消耗殆尽时,它就仍然具有消费价值,仍然是可消费用品;只有当消费品的自然物质结构完全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完全消失时,它的消费价值才会完全消失。这种消费丝毫没有对使用价值的浪费,因而是一种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价值观。

      进入消费社会,消费发生了价值尺度的根本转换,其典型特征是消费价值对使用价值的背离。消费品的使用价值贬值,人们重视的是消费品的“时尚价值”。时尚是一种将艺术、文化与商业行为结合在一起的综合体。时尚通过把消费品符号化,赋予消费品一种象征性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在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导引下,时尚成为评价消费价值的主要尺度,人们在购买消费品时主要不是以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为尺度,而是以时尚为尺度,这种消费已经主要不是对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是对时尚所代表的符号价值的消费。在对消费品的消费中,“主要不在于满足实用和生存的需要,也不仅仅在于享乐,而主要在于向人们炫耀自己的财力、地位和身份。因此,这种消费实则是向人们传达某种社会优越感,以挑起人们的羡慕、尊敬和嫉妒。”[1](P200)它的一个巨大的附加值就是对拥有者的成功、高贵的身份、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实现的宣示和确定。其结果是,只有具有时尚价值的消费品才能受到人们的青睐,不管消费品是否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只要它背离了时尚,它就不再具有消费价值,就要被作为废弃物扔掉。因而导致了使用价值和消费价值的背离。

      客观性价值与主观性价值的悖论 所谓客观性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价值;所谓主观性价值是由符号引起的价值。任何消费过程都是消费品的价值衰减过程。客观性价值衰减主要是使用价值的衰减,以及由于使用价值的衰减而造成的消费价值的衰减;而主观性价值衰减主要是消费价值的衰减,这种价值衰减是由于时尚的变化引起的,与使用价值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生产社会,消费过程所发生的价值衰减主要表现为客观性价值衰减。在这种消费过程中,由于作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消费品的自然物质结构不断地遭到破坏,因而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也不断衰减,直到消费品的自然物质结构完全遭到破坏,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也就完全消失,因而它的消费价值也随着完全消失。建立在客观性价值衰减基础上的消费价值观是一种以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为消费尺度的价值观。根据这种价值观,只要消费品具有使用价值,就仍然具有消费价值,就不应当退出消费过程。

      在消费社会,消费的准则是建立在消费品的主观性价值的基础上,客观性价值衰减对它来说已经不再是主要因素,它主要发生的是主观性价值衰减。人们的消费,主要不再是消费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它的符号价值。符号价值与消费品的客观属性和使用价值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因此,在一种消费品的使用价值没有任何衰减的前提下,它的消费价值仍然可以随着时尚的变换而衰减以至完全消失。符号价值的大小,集中体现在品牌消费和时尚上,商品一旦被确立为品牌,便超越其物理的特性,而带有某种象征性,于是商品被“图腾化”。这种现象的出现,抹杀了消费品价值的客观性,使人们看不到物品的真实价值,而是雾里看花,眼花缭乱,真假难辨,好坏不分,从而导致了客观性价值与主观性价值的背离。

      目的和手段的悖论 在生产社会,生产——消费——再生产——再消费——再生产,生产是整个链条的逻辑起点,当然也是逻辑的归宿。古典经济学认为,消费是生产的“附庸”,消费主要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求而去耗费物质的一种行为。消费是存在手段,而非生活目的。而在消费社会中,消费是整个生产链条的逻辑起点。消费也不再是或主要不再是一种物质行为,而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符号消费和象征消费之类的文化行为。消费,而不是工作,成了生活世界旋转的轴心。这样,消费成为目的,生产则变成手段。人们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成了存在的理由。正如丹尼尔·贝尔指出的:“资产阶级社会与众不同的特征是,它所要满足的不是需要,而是欲求,欲求超过了生理本能,进入心理层次,因而它是无限的要求。”[2](P68)于是,本来属于人类行为的消费反而支配人类,在这个一切受欲望所驱使的社会中,社会规范松弛,人的主体性动摇。在这里,目的和手段发生了完全的颠倒:生产和经济的增长不再是为了满足需要,而成为惟一的目的,而消费成了保证过剩性生产和无限度的经济增长的手段。因此,不是消费者,而是企业和商业经营者在领导着消费的新潮流,在制造着挥霍性消费。因而迫使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何谓消费”,“消费到底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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