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认识的客观性与主体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曙光,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学报副编审。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内容提要:

历史认识的客观性与主体性,是现代历史哲学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在这一问题上,有离开历史本体来探讨历史认识的倾向,对历史知识、历史认识的本质虽然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但有否定其客观性、重返唯心史观之嫌。笔者认为,历史认识的主体性与客观性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所必须认真研究的新的课题。历史认识仍然应当坚持唯物史观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原则,从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作用来把握历史知识、历史认识的本质,历史知识、历史认识既有其主观性的一面,也有其客观性的一面。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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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不去探讨历史认识的能力和性质就径直去探索历史的本质和规律,这是自康德、黑格尔直至汤因比以来的传统历史哲学即思辨的历史哲学的一贯做法。但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做法却为一些历史哲学家所诟病和质疑,被讽喻为飞鸟要超过自己的影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也正是因为这一质疑,于是有了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的分野;有了历史哲学关注的中心由历史本身如何运动到人们如何认识历史运动的转变;有了历史哲学重心由追求客观意义上的历史规律到主观历史知识性质的转移;有了历史哲学主题由本体论研究到认识论研究的转向;有了历史哲学立足点从客体向主体的转换。从此以后,历史知识、历史认识的性质以及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就成了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历史哲学、史学理论领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在西方,思辨的历史哲学一般从客体出发,主张客观性原则和决定论原则,把历史事件(史料和史实)当成一种不依赖人的意识或意志的客观存在,主张在历史研究中“价值中立”“秉笔直书”,将历史研究的目的看成是恢复或再现历史的本来面目,使历史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同一。而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则更多地从主体出发,主张主观性(主体性)原则,认为历史事实并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是人们的理解与解释中的存在;由于理解历史的人都有着自己的利益、需要和价值取向等主体性的因素,因此,对过去的历史能够持客观、中立态度的历史学家是不存在的;他们提出了诸如“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等极有价值的命题,但也有极端论者把一切历史都看作是当前的自我意识的历史。

      在我国学术界,一些研究者把历史认识(历史研究)的方法归纳为两大类:在客观主义历史观指导下的科学主义方法和在人文主义历史观指导下的人文主义方法。前者用自然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历史;后者则认为研究历史即是理解历史,而理解历史即是建构历史,而不可能是简单地再现历史;历史理解其实也就是自我理解;建构历史其实也就是自我建构;历史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形成于主体间的视界融合之中,因此,应采用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诠释学等人文主义方法。这些论者提出历史研究的主导范式应该是人文主义方法①。

      笔者认为,国内学者的上述主张实际上是由于受西方历史哲学的深刻影响而提出的,这种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概括和总结并无多少新意;而且,把历史研究的主导范式看作是人文主义方法,这种主张确实有离开马克思唯物史观而重返唯心史观之嫌,也是很值得商榷的。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是超越思辨与分析的,在研究方法上历来强调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统一②。

      众所周知,上述两种方法在中国古代对经学的解读中就已经存在:即“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的方法。所谓“我注六经”,就是要求真务实,尽量避免主观性,注重历史性,不可伪造,不可任意演义或解说,目的在于使阅读者通过他的著作中了解经典,它侧重于训诂考证、章句解梳,在历史上以汉学为代表;所谓“六经注我”,则是强调体验和感悟,侧重于义理阐发,借古人之经典寄托自己的观点,常常超出经典文本的范围,这种解读往往带有主观性,在历史上以宋学为代表。

      上述两种方法或立场虽有明显的区别,但实际上也是有联系的,因为两者各具特色,各有建树,不应该有高下优劣之分。不管是一般读者还是研究者,他们在阅读文本的时候,不可能是纯粹站在哪一种立场上,而是两种立场兼而有之,这也刚好是读者与作者、研究者与文本的双向互动。我注六经,六经注我,“既合于古,又适乎今”。有多少个观众,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正因为如此,近些年来,有的学者提出,“重读经典”这个“重”字更强调研究者的新的时代眼光。做学术研究,不仅要深入地研读“经典”,并且要用新的时代眼光去“重读”“经典”;学术创新是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智慧阅读,尤其是对元典文本的创造性诠释及其诠释方法的推陈出新而获得的。

      二、现代历史哲学的困惑

      现代西方历史哲学家大多认为,历史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和认识方法。自然现象是可以重复的、普遍的,自然科学家可以通过试验、观察、比较等方法和手段,发现自然界的因果联系,形成自然知识。自然界存在着普遍的客观规律,自然科学知识也是客观存在的。在社会历史领域,过去作为已经完成了的事实,虽然是不能改变的,但是,每一代人都用自己的眼光来解释过去,每一个研究者都在自己的思想中重演过去。这样,历史和历史知识似乎成了可以任人随意打扮的小姑娘,没有客观性可言。

      因此,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知识?也就成了困扰历史学家和哲学家的历史哲学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不同的史学流派会做出各自不同的回答。例如,实证主义史学认为客观的历史知识是存在的,人们可以借助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全面收集材料和考证史料,建立历史知识体系,构建历史科学的大厦。批判的历史哲学是“对历史知识标准的唯心主义叙述”,它认为“历史学不是一门抽象的而是一门具体的科学,它不是归结到普遍的知识而是归结到关于个别真理的知识”,我们之所以能够以具体的细节而掌握个别知识,是因为我们自身有心灵,“我们能够重新思考或重新生活它们,并富有想象力地把我们自己置身于过去或现在曾最初思想过或经验过它们的人的地位上”,富有想象力的复活过程为我们提供关于历史的个别知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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