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是一个真命题吗?

作 者:

作者简介:
龚培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万丽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科处助理馆员。(南京 210044)

原文出处:
长白学刊

内容提要:

“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是我们解释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发生冲突时的基本原则。从两个尺度生成的理论根据来看,历史尺度不具备统摄价值尺度的理由;从两个尺度的内涵与外延分析来看,二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存在逻辑非对比性。这本不是一个“合题”问题,而是在两个界域中各自如何发挥恰到好处功效的问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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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478(2008)06-0009-06

      “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是我们解释二重尺度评价发生冲突时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个命题的论证,有的从唯物史观上找根据,有的从两个尺度生成根据上解释原因,有的从两个尺度的内涵上推导论证,还有的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找例子来证明……总之,大家只关注这个命题的立论理由,没有人怀疑这个似是而非的命题本身的真伪。我们对此提出异议,愿与之商榷。

      一、实例论证的逻辑困境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常被用来论证“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原则的典型例子有:恩格斯的“‘恶’是社会发展动力的表现形式”、马克思的“英国对印度的殖民侵略造成的社会革命,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的“异化具有历史必然性”、马克思对李嘉图与西斯蒙第经济理论的褒贬评价等等。

      对此,提出三点反驳理由:

      第一,既然“历史评价始终是首要的,价值评价则是第二位的”,[1]那么,价值尺度如何体现出自己相对于历史尺度的独立性存在呢?如果只有意见一致时,丈夫才说了算,而意见不一致时,妻子说了算,那么,丈夫还有发言权吗?有人用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来说明这种悖论体现辩证法精神。在两点论中谈论重点论的一个必要条件是:重点与非重点之间只有量上的程度差别,没有质上的对立冲突。因为在是非真伪之间是无法分出主次轻重的。但在上面的例证中,两个尺度的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只要肯定一点,另一点实际上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

      第二,对于这些例子,如果按着“只有符合历史尺度的,才是符合价值尺度的”[2]原则逻辑推导开来,会有什么结论呢?

      正因为资本家的无耻的贪婪(恶)带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所以,“恶”是正当的,无可非议的。有人甚至指出:“从感情上讲,被剥削的人们是值得同情的,但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剥削在一定时期又具有历史的正当性。”[3]如果这一观点成立,看来希特勒的种族优劣论和种族灭绝政策(至少理论出发点)也具有历史的正当性了。

      在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中,关于“英国对印度的殖民侵略客观上造成的社会革命,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论断的解析,可以说,是展示二重尺度研究功底的试金石。由于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马克思着眼于印度发展未来,明确提出了感情上的同情让位于历史理性的表层话语逻辑,从而体现出“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2]味道,但由此推定“侵略有功”的结论却是错误的。侵略者带给殖民地走上现代化的机会,侵略是有功的,被侵略者所遭受的痛苦是实现社会历史进步不可或缺的价值支付。这种观点不仅与马克思人道主义原则相悖,也与《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全文主旨——揭批英国在印度殖民侵略的罪恶——格格不入。

      既然异化劳动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必然的历史过程,那么,劳动阶级企图摆脱异化劳动的反抗是逆历史而动的,除了“认命”外,难道还要改变历史规则吗?当有人从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找到关于对异化的历史必要性和相对的合理性的评价的时候,也同样会找到对其历史阶段性、暂时必然性的论述。这种反映历史尺度自身的前后不一致性,若仅以既定的观点来解读,争论在所难免。

      既然“‘人’类的才能这种发展”,“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才能最终“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4](P124-125)那么,在现实上,如果谁不幸沦为被“牺牲的个人”,就只能接受这个“历史选择”了。如此说来,革命还有必要么?

      当有人为了论证马克思坚持“历史尺度的优先性”,引用《资本论》第四卷中的一段话:“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时,我们也可以引用马克思曾在《关于自由贸易问题的演说》中批判了包令博士类似的观点:“这些工人的不幸是和工业的进步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而且是民族的福祉所必要的”。[5](P225)那么,是马克思搞错了呢?还是我们解读错了呢?难道马克思、恩格斯是在这样明显的价值评价对抗中实现所谓的“两个尺度辩证统一”的吗?

      尽管没有人不强调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弱化价值尺度的重要性,但由于确立“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基本原则,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这种逻辑态势,任何不做科学论证的观点声明都掩盖不了这个阴影的存在。

      第三,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制度能否跨越“卡夫丁大峡谷”问题所体现的两个尺度关系,不仅没有体现出“历史尺度优先性”,反而却有“价值尺度优先性”味道。当然,“价值尺度优先性”又会有历史目的论的嫌疑,这与唯物史观原则是相抵触的。显然,如果我们把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制度能否跨越“卡夫丁大峡谷”问题研究结论看作历史尺度的反映,也就意味着历史发展具有唯一性了,从而陷入机械决定论中。另外,从价值取向上来说,马克思自然希望俄国能够跨越“卡夫丁大峡谷”,但是,这不是一个情感、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客观、理性问题。强调“价值尺度优先性”,实际上伤害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精神。

      根据证伪原则,在这三点理由中,只要有一点成立,这个命题就不是真命题,至少不是一个普适性的命题。

      二、理论论证的纰漏解读

      为什么“价值尺度服从历史尺度”原则会存在逻辑困境呢?首先,从两个尺度生成理论根据来看,这是一个有纰漏的逻辑推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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