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路向:一种解释学的评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皮家胜,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广州 51000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当今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研究这个问题的目的在于构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学术主张或观点、口号,如“回到马克思”、“让马克思走入当代”、“马克思仍然是我们同时代人”、“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思想化”等等。对这些提法、主张,用现代解释学理论作一番审视和评析,有助于弄清楚它们各自的致思路向,从而使我们在众多的不同提法面前保持清醒的判断力。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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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2-0014-07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回到马克思”

      “回到马克思”这一口号的提出者的本意——按照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要通过当代人向马克思原典的回归,缩小乃至消除我们同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历史间距”。他们要通过对第一手文本作历史的、具体的解读和对其语境的分析,摆脱传统哲学解释框架的束缚,呈现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发展历程的原像,以期找到哲学新视角的理论立足点,并在此基础上将马克思哲学体系重新建立起来。这被称之为“文本与历史分析”方法。[1]

      很显然,“回到马克思”不是从现代解释学立场而是从传统解释学立场提出来的。只有传统的解释学才认为对文本的理解是返回作者的原意。如何才能做到返回作者的原意呢?它认为只有提供严格程序的方法论才能做到。这种方法论的第一步就是要消除理解者的成见或自身视域。只有将理解主体的自身视域彻底消除,理解者才可以做到:一方面就文本自身理解文本,这是通过语文解释方法而实现的;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将自身置入到作者创造文本的境遇之中,即通过重建作者创作文本的心理活动而完成的。通过这种语文学方法和心理学方法来达到消除存在于理解者和文本之间的历史间距,是传统解释学理论的一种普遍要求。第二步要解决的是文本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问题。这是通过部分与整体意义关系的解释学循环来完成的。我们阅读一个文本,首先接触的总是文本的某一个部分,对某一部分的理解靠的是对整体的把握,我们只有理解了整体才能把握部分的意义,而对整体的理解又只有在理解各个部分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因此,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就这样来回地奔忙着,最终的理解则靠顿悟来解决。这是一种封闭的解释学循环,其前提就是设想了一个由文本圈划出来的孤立的意义“岛屿”。总之,传统解释学是仿照自然科学认识论模式来设计人类理解范式的。它先认定对象有一个完全不依赖理解主体的“客观意义”即“原意”或“本意”,然后,寻找具有理论的或逻辑的确证性的“第一原则”或“起点”,从而建构或再现关于“文本”的完整的意义体系。这里的关键就是获得一整套解释学方法。有了这一套一般的方法论,我们就可以达到对任何文本的“原意”的理解。

      但这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其一,任何文本,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都有自身的历史性,都是相对于当时的处境、历史传统、意识形态而写下的,是当时社会存在的反映,也是对作者所处时代提出的问题的种种回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每一时代的人只能解决自己时代的问题,他不可能超越时代和历史来解决一切时代的问题。即使是那些试图为人类提供永恒指导原则的文本,也只有在这些原则能够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生活着的人们的具体实际、具体情况相结合的条件下,只有在使自身不断接受新经验的洗礼、具有对新经验的容纳力的情况下,这些原则才有可能被视为正确的、对人类有益的。因此,任何文本的意义都绝不可能是静止着的,它不可能永远矗立在那里,我们可以从中寻找到一切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其二,作为理解者,果真可以彻底清除掉自己的一切主体性因素么?这也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在我们反思我们的存在时,我们就已经存在着了。正如我们的生存离不开空气、水、阳光和大地一样,我们根本离不开社会,离不开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习俗、传统、制度、国家等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56)伽达默尔对此也说得很清楚,他说:“其实历史并不隶属我们,而是我们隶属于历史,早在我们通过自我反思理解我们自己之前,我们就已某种明显的方式在我们所生活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理解了我们自己。”[3](P355)其三,就理解过程而言,理解绝非是一维地指向过去,指向历史文本或流传物。我们理解文本、理解历史或历史流传物,其更为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对我们所处的现时代和我们自己的理解。我们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才去理解历史和历史文本的。因此,理解乃是一种中介,通过它,我们在过去的历史和文本中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

      回到文本的原意不仅不可能,而且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如果我们得到了所谓“原意”,回到了马克思那里,马克思所说的话语是针对他所处的时代而说的,把它们套用到我们今天的实际,那就只能让我们削足适履,大闹笑话。虽然马克思主张的一般原则、原理和思维方式对我们有强大的指导作用,但如果不与我们的实际联系起来又是毫无用处、毫无意义的。而且,如果没有现在的眼光、立场和旨趣,没有我们针对现时代提出的问题,马克思的哲学文本就和我们无关,我们也达不到对马克思哲学文本的真正理解。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回归马克思”就真的是在用一种“新的理论主义中立化的麻木”在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不仅于我们当前实际无补,而且也是在糟蹋马克思主义哲学。

      主张“回到马克思”的倡议者提出的一个自认为比较充分的理由是:只有“回到马克思”,我们才能够杜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随意性和相对性,从而保证我们达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客观性。这恰恰把问题弄颠倒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客观意义不是建立在主观的—心理学基础上的原意,而是“客观的、在效果历史上被调解了的意义”。[3](P728)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客观意义本身是随理解者的理解而生成变化着的,我们的理解只有在能够呈现或揭示这个处在生成变化中的客观意义时,我们的理解才能够被称之为“客观的理解”。反之,如果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静止化、凝固化,并认为理解就是对这个不变意义的把握,那么,我们的理解就只能是主观的和相对的。或许有人会这样提问题:只有对一个确定意义的理解,才使理解具有确实性,因而具有客观性,而对一个变化着的意义的把握,因不具有确定性,因而也就不具有客观性,难道不是这样吗?这样提问题,只能表明提问者对现代哲学解释学缺乏深度理解和把握。现代哲学解释学接受了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认为存在的根本性质“不是‘看上去’如此这般的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对它说来总是去存在的那种可能方式”。[4](P49)既然如此,存在的意义就绝不可能一成不变,而只能是变化发展着的。存在的意义不仅是生成变化着的,而且与存在一样具有整体性特点。所谓整体性就是指存在的意义既不单属于文本,也不单属于理解者,而只能在文本和理解者之间产生和形成。这个意义就像一个不断扩展着的“同心圆”,对一切理解者来说,它都是共有的。我们进行理解,一方面是通过对自身存在意义的领会和体验来扩展这个“同心圆”,另一方面也是对这种“共同意义的分有”。[3](P374)每个理解者在理解时,他必然地具有自己在生活实践中或先行存在中获得的立场、视域等所谓“前理解”因素,没有这些因素,所有的理解就只能是一种模式、一种理解,而只有一种理解的理解就根本不能称之为理解。这就是伽达默尔所说的“仅当本文每次都以不同方式被理解时,本文才可以说得到理解”这句话的深刻涵义之所在。[3](P399)所以,理解者的个别理解看上去又必然具有个别性、特殊性或片面性。但是,正是“通过这种片面性,解释就使得事物的某个方面得到了强调,以致为了达到平衡,这同一个事物的另外方面必然会继续被讲出。正如哲学辩证法通过矛盾的激化和提升,使一切片面的观点得到表现,诠释学的努力也有这样的任务,即从它所关联的全面性中开辟意义的整体”。[3](P602)甚至,“在观点的相互冲突中”,“建立起一种共同性,这种共同性超越了个体和个体所从属的团体”。[5](P408)通过个别的、特殊的理解达到对存在之整体意义的开放性的把握,这就是理解所具有的确切性质和情形,这才是客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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