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境界:诠释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新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杰荣,辽宁大学教授。(沈阳 110036);张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西方形而上学就其本质和旨趣而言是从“超越”的向度建构哲学本体论框架,这意味着西方形而上学都以不同的形式显现着哲学的“境界”追求。对哲学“境界”的形而上学表达恰好与形而上学的自身演进逻辑是同一的。马克思哲学在突破传统形而上学境界观的同时,以现实生活为根基,在对现实世界批判的实践活动中展现了对哲学境界阐释的新思路,进而彰显出马克思哲学所内含的新境界。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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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8)11-0044-07

      马克思哲学从实质的意义上说是对西方哲学的形而上学传统的根本性否定,在这一辩证性的对现实否定的历史过程中,马克思哲学从人的感性现实活动出发,一方面批判了旧有哲学囿于理论解释的书斋旨趣,将其远离现实生活的抽象精神境界返归于生活的“现实”的根基;另一方面构建了以“改造世界”为主旨的哲学路向,在现实与历史的前提下确立了既内在于现实生活,又超越于现实生活的哲学境界。

      一

      西方哲学就其起源和演进的逻辑来看,其基本旨趣和终极寻求是确立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框架。可以说西方哲学的发展历史就是形而上学的构建与转型的过程。形而上学本质上是对“形而上”追求与学理化的表达,从这一基本向度分析,形而上学的建构是以“境界”确立为目标的,也就是说西方哲学在创建形而上学的同时,也必然涉猎了哲学“境界”的规定问题。梳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哲学境界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就第一个阶段而言,是与西方形而上学比肩齐立的哲学境界,其主要特点表现为精神的实体性规定。众所周知,古典时期的西方哲学就其基本倾向来看,主要体现为哲学本体论的理论形态,体现为以本体论表达方式所承载的哲学“境界”的至上性特征,其本质在于从哲学的精神实体性规定的向度来设计形而上学的“境界”问题。将形而上学的形而上指向标识为“境界”,在哲学的层面上意味着古典哲学所追求的境界乃是一个在现象世界、在人类之外的“理念”世界,这一点在巴门尼德那里就有了比较清晰的界定,而到柏拉图那里,对此已经有了似乎自圆其说的诠释。在柏拉图看来,人类生活的世界只是现象的世界,因而注定是不完满的世界;与现象世界相对立,在超越的意义上还注定存在着一个完满的“理念”世界,因此“理念”世界不仅仅是一个纯粹具有价值性规定的世界,而且还是一个具有绝对目的性的世界。价值和目的的合而为一恰好是人应当追求的哲学“境界”。事实上,虽然人类生活在现实的现象世界之中,但真正的“理念”世界(境界)却离人们很远,哲学家的使命在于指出通往“真实”(理念)世界的道路,哲学的任务在于告诫人们应当通过不同的形而上学指认方式与取向追求来进入这样的“理念”世界。换言之,在现象的此岸世界的背后或者之上一定存在着一个彼岸的“理念”世界,至上的“理念”世界(境界)肯定要比流变的现象世界“高尚”或者“纯洁”,而且“理念”还承载着希望、憧憬、理想和价值,正因为如此,“理念”世界就成了形而上学追求的“境界”。

      将哲学境界与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样式结合,突出其实体性的基本特质,这构成了西方哲学境界的最初表述方式。这种具有实体性特质的哲学“境界”存在方式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早期的人类尚未具备比较清醒的认识能力,无法对自身本性和生活的历史过程予以明确的理性反思,而只能通过内心的深思与憧憬,从宏观的角度以概念的对象化方式来确认深思与憧憬的对象,并以某种“精神范本”的形式将其界定为“境界”的对象;但同时又由于分不清沉思本身和沉思对象的异同关系,而将哲学沉思的对象看作是外在于人的规定的、同时又限定人的生成可能性的精神实体或概念实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境界的规定在古希腊哲学发展时期主要体现为哲学本体论的实体形态,这一形态通过柏拉图关于现象一本质二分的框架,并进一步借助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而得以系统完成,它表达了当时人类唯一的理想追求。哲学境界在这一思想演进阶段,以本体论样态承载着“境界”的实体性功能,而同时这样一个实体性世界(境界)是人内心的一种追求的对象化结果,这种对象化的结果使得实体性境界成为哲学境界展现的最初形式。

      哲学境界构成或者体现的第二种存在方式,是在近代哲学的知识论背景下孕育产生的。知识论的哲学观点强调,实体性的本体对象必须接受主体的“纯粹思维”的审视与检验。在这一阶段,对哲学境界的反思基础在于以主体性哲学为前提的知识论的兴起。近代以来,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逐渐提高,哲学发展演进到对原有哲学本体论对象的反思与批判。知识论的兴起标志着哲学不仅要对所思的“对象”进行构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将“对象”确认为“知识”。如果说本体论的反思意味着把原有的先在对象看作是“理念”的话,那么在知识论的反思中就要考虑“如何才能切中对象”,就会意识到或要判断出被构建的“理念”能否成为“真理”。在知识论勃兴的阶段里,人们对哲学境界的理解与对知识的自命性和确证性的说明是一体的,这表明在近代关于知识论明辨的批判主义和怀疑论的背景下,对哲学境界的探讨重心已经由“本体”问题合乎逻辑地转向为对“方法”的专注。这样,实体性的哲学境界规定就被肢解了,但又被重新充填了。由此,从近代知识论的角度来考究哲学境界等问题似乎就有了新的出路,而对新出路的路标的理解包含着极度的歧义性解释张力,对到达“境界”的路径也许是根本不同的。因为在对知识的讨论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知识的“感性”问题、知识的“真理性”尺度问题以及知识的历史性质问题,这就使本来“铁板一块”的本体划分为不同的领域,由此“境界”开始被分割成互不相关的东西。倘如上述这些问题被置放于知识论的促逼下,那么对哲学境界的诠释必然会走上“多元化”的思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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