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在中国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呈现显著进步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研究都越来越重视“中国经验”。所谓中国经验,既指中国在实践经验方面的独特性,也指它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建构意义。无疑,中华民族现代化历程的错综复杂、波澜壮阔,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而且由于紧密地关联并折射着整个人类的现代命运,其经验也有了超越地域的普世意义,它甚至对西方的一些社会科学理论也构成了挑战。从过去提出“中国问题”,到现今提出“中国经验”,再进而提出“中国理论”,构成了一个令人兴奋的理路。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和看待中国经验,尤其是它的特殊性、普遍性及其对于新的理论的建构作用呢?本文试从中国经验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关系角度,来解答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其基本理念源自于西方古希腊以来的思想文化传统和近代启蒙运动,而其经验性内容,则是对19世纪欧洲社会矛盾特别是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深刻概括。马克思以体现于现代工业和商品经济中的生产与交往实践为思维坐标,探测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性状,由此得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取决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的结论。如列宁所说,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就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的过程(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从生产发展的逻辑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建构出的唯物史观,不仅从纵向上说明了西方社会形态的嬗递,也得以从横向上发现东西方不同民族“普遍”的发展“规律”,无论这些民族有多么大的历史文化差异。正是根据这一“普适”的理论,并依据飞速发展和扩张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马克思进而揭示出现代人类所面临的共同命运,这就是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走向资本所驱动并主导的世界历史;而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运动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胜利,正在为作为世界历史现象的“共产主义”的来临创造条件,人类解放的共同前景由此展示在世人面前。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并运用唯物史观时,既着重阐发了它的社会理论的内容,又重视它的哲学意义的发挥。如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人类区别于动物并且规定着自己生存性状的“生产”,就是将其作为人类总体性的生活创造活动看待的。这种态度超越了单纯的社会理论,体现出一种哲学的存在论视域;对于构成历史的“四个因素”和人类最初的“意识”与“语言”的论述,也大致是一种辩证的历史发生学的展开。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对他们理论的时空条件的限定和对过去所做的结论的修正,体现的都是“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正是他们对人类历史活动的现实性和批判性的自觉表达,因而也是对人们从其活动的主客观条件和境遇出发探索并实现自己活动可能性的要求。依据这一原则考察人类历史,我们才能在发现人类历史共通性的同时,把握不同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特点;在“眼光向下”地重视人类物质活动的基础性地位的同时,“眼光向上”地看到精神活动(及其符号形式)的主导性作用。这就是我们说的广义的唯物史观,它显然更多地属于哲学(因而也被等同于实践哲学)。对于唯物史观的上述两重性,我们一开始并无这个认识;而随着对它的深入理解所做出的广义与狭义(也可以说是普遍与特殊)的区分,恰恰紧密地联系着我们对纠缠于“中西古今”之争中的时代性与民族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认识进程,紧密地联系着中华民族历史活动的自我突破、转换和扩展,因而也是中国经验的不断形成、修正和丰富。 就东方社会而言,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与之适应的历史文化条件,导致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产生。但是,虽然同属东方,中国、印度与俄国的亚洲部分却有很大的差异。自秦统一中国之后,在无数小农的家庭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形成了两千年不变的“超稳定”的儒家文化传统和中央集权,这个类似“大家长”的集权既适应了大一统帝国对内维护秩序和维护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如治理大江大河),也能够较为有效地抵御外患。到明清之际,商贸活动虽然较为活跃,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技术条件,统治者又总是通过重农抑商等措施严禁社会分化,因而“资本主义”即使“萌芽”也难以发展起来(学界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倾向于黄仁宇的观点。[参见黄仁宇])。然而,当西方近世文明以极不文明的方式撞开中华天朝的大门并持续地给予强烈的冲击和影响时,中华文明的传统秩序终于难以为继了。经验证明,正是随着西方文明的东渐,随着海外资本的涌入和民族资本的产生,中国社会才得以出现新的历史因素,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活动也因而具有了现代属性即启蒙性质。当时许多先进分子认定从“西方”才能寻找到“救国救民的真理”,说明在他们眼里中西之间不仅“可比”,并且西方远比中国先进。出人预料的是,从可比的“器物”的变革出发,中国不得不一步步走向“制度”进而走向“观念”的变革,而这既表明“器物”不是孤立的东西,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它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自有其逻辑;也表明人们在自己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制度特别是思想和价值观念更为内在,也更具范导性。我们知道,正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唯物史观才引起许多知识分子的兴趣,并开始被理解和接受。 可见,马克思主义被中国人关注和接受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包括“思想”和“历史”两方面。从历史角度看,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并无产生唯物史观的土壤,虽然自先秦以来有不少人强调过生产、技术和物质生活的作用,但大体上是在肯定“孔孟常经”的基础上突出“事功”和“功利”的重要性,思想上并未突破历史宿命论和循环论的框架,只是随着中国发生“亘古未有之巨变”,原来被认为优越于西方的“道德、学问、制度、文章”严重失效,这才提醒人们向西方寻找能够解释这一历史巨变并帮助中华民族复兴的思想理论。也因此,针对历史宿命与循环而主张“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进化论”,反对迷信的“科学”和反对专制的“民主”,才被中国人普遍接受。以此为思想铺垫,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人们对西方文明的怀疑、十月革命的成功以及“社会主义”思潮、“互助论”乃至“无政府”思想的影响,那些决心彻底改造中国的革命者才将目光投向坚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历史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并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唯物史观,认定它才是真正具有理论优越性的先进理论(参见许纪霖主编,第369-454页)。事实上,正如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是以俄国“十月革命”充当中介的,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唯物史观的理解,也首先是通过对“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观点的关注。毛泽东有一句名言就是:“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唯心主义。”(《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7页)显然,正在挣脱传统的中国人要真正理解作为西方工业社会自我批判的唯物史观,不能不经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而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思想认识极其曲折、长期陷入两极间摇摆的“怪圈”的情况来看,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造成的“双重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中国自身的悖论性质,是关键性问题所在,这也是正确理解“中国经验”所要弄清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