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生命的阳光 没有阳光,万物无法生长;没有爱,孩子的精神人格无法发育成长。爱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也是孩子成长的原因。 刚出生的孩子,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他的能力为零。他的世界充满着与生俱来的恐惧和无助,他必须依靠其他成年人的照顾,才能活下来。父母对孩子物质上的照顾,使得作为“物质人”的婴儿存活下来;同样,父母对孩子的爱,消除了孩子的恐惧感,使得孩子的“精神人”开始发育成长。 孩子刚出生时,并不是完整意义的人,他只是具备成为人的可能性。如果给他适当的“养分”他会发展成“人”;而如果没有给他“养分”或“养分”的成分不正确,那个孩子的“精神人”可能根本就没发育或发育不良,导致孩子不按“人”的方式来行为,是类似于人类的动物。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孩子的 “精神人”发育的最重要的养分,它的重要性,与母乳或牛乳对出生婴儿的重要性是一样的。当父母无条件地爱孩子的时候,孩子找到了最初的“自我价值”由此产生了向他的生命之外扩张,探索他周遭世界的欲望,这是他成长的起点。 作为孩子的“精神人”的主体架构的“自尊心”,是“精神人”的脊梁骨。没有自尊心的人与没有脊梁骨的人是一样的,是软体动物,他们终生在地上爬行,无法成长为完整意义上的人。有了自尊心的人,才能成长为独立自主的作为主体的人。孩子刚来到世界上,他的能力为零,除了上帝把他做成“可爱状”而惹人怜爱之外,他不能给其他人任何物质上的好处(价值),是父母“无条件”的爱,让他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这是一个人自尊的最初来源。当孩子被他的父母无条件地爱着和平等地尊重,他内心的“自我价值”会产生,进而升起了自我尊重的感觉。 应该说,父母的爱是培育孩子自尊心最重要的养分。 爱的真谛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爱,也都希望给予爱,但是真正理解爱的真谛的人并不多。不论是男女之间的爱,还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以及朋友的爱,爱的真义应该是一致的。我们认为要理解爱的真谛,应该把握以下四点: 1.爱是不讲条件地对对方好的一种情感。 我们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对方好,希望对方快乐幸福的一种利他感情,并且不讲条件,不求对方回报。也就是说,爱是单纯地对对方好的感情,不求对方回报。如果我们的父母爱孩子,那是我们单方对孩子好,而不以孩子的行为为条件。作为家长,爱孩子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他是你的孩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理由。 2.爱是整体地接纳对方。 爱一个人,意味着完全接纳对方。不但要接纳对方的优点,同时也要接纳对方的缺点。如果我们只接纳对方的优点,而无法接纳对方的缺点,那就说明我们并不爱对方。父母爱孩子,就是要无条件地整体地接纳孩子,绝对不能只接纳孩子的优点,而不接纳孩子的缺点。当一个孩子被完全地接纳时,他才能感到自尊。 3.爱是一种接纳和欣赏的情感关系。 爱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情感关系,是建立在爱者与被爱者之间的充满温情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当施爱者以被爱者的利益为出发点,尊重对方平等地对待对方而给予爱时,此时的爱是真爱;当施爱者居高临下,不问被爱者的感受和需要而给予爱时,此时的爱是施合、压迫和私心的满足,根本与爱本义是背道而驰的。 很多家长在爱孩子的时候,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与其说他们爱孩子,倒不如说他们要满足自己的 “爱孩子的需要”更准确。只有父母平等地对待孩子,单纯地以孩子的利益和感受为出发点,在完全地接纳和欣赏孩子的前提下来表达对孩子的爱,对孩子来说才是一种没有害处只有益处的美好情感。在这种爱的关系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 4.爱的有无是由被爱者决定的。 当施爱者表达自己的爱时,如果被爱者接收不到,只说明是施爱者单方行为,与被爱者没有关系。只有被爱者接收到了爱,才说明有爱。 我们不要忘了,爱是一种关系,他的主体是两个:施爱者与被爱者。 如果被爱者没有接收到爱,那么在这个爱的关系中,由于缺少一方当事人而成为施爱者一相情愿的主观行为。家长们惯常犯的错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爱孩子,他们是以自己的主观判断和意愿为出发点来爱孩子的。只要他们自己认为什么对孩子有好处,他们就武断地为孩子做这做那,根本不问孩子的感受。这种专横武断的所谓的爱,破坏了爱的平等性,而对被爱者是一种折磨。 事实上,很多家长正是在爱的名义下,用他们所谓的“爱”毁了孩子。爱能否对孩子起正面的激励作用,关键在于孩子是否感受到是爱,如果孩子没有感受的爱,无论家长怎样认为,都不能说明有爱。所以家长们必须记住你爱不爱孩子,不是由你决定的,而是由孩子来决定的。 怎样表达对孩子无条件的爱 当我们明白了爱的真谛,怎样爱孩子就成了技术问题。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 家长们必须了解,爱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没有平等就没有爱。 所以,家长们首先应该把孩子当做和自己一样的人来对待,尊重孩子的想法和感受,不强迫孩子做他们不喜欢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家长,在他们的个人经验中,发现孩子还小,很多事情他们都不懂,就不再把孩子当做独立的人来对待了。这是一种愚蠢的错误。孩子固然对很多事情不懂,但那不是构成我们不尊重孩子的理由。其实,这个道理就象有教养的人要尊重残疾人是一样的。 我们家长是否尊重孩子,是不以孩子的表现为前提的,它是我们对待孩子应尽的义务,是我们家长的教养,是我们人格高尚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