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7-7588(2008)02-0162-07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① (以下简称《城规》)是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蓝图。《城规》将北京定位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毫无疑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宜居城市”[1] 的重要标志之一。《城规》还在“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一章中提出“根据城市空间总体布局,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基本农田保护区与绿色隔离带和生态走廊规划相结合,基本农田可以部分纳入绿色空间系统”;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章中提出,应“充分发挥绿色空间在生态、环境、景观、文化、游憩、减灾方面的综合作用。” 多功能性是所有形态农业的本质特征[2,3]。不论生产模式或者农业系统如何,其生产过程必然会产生从经济、社会、环境到文化的产品性和非产品性物质和服务[1]。北京作为一个大都市,农业发展既有城市化带来的巨大的农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也有经济发展带来的强大的资本、技术支持;但同时又面临着劳动力、土地和其他基本投入的价格高昂,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制约。在这种背景下,要建设“宜居城市”,北京农业必须通过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从而服务于“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实现农业持续发展,促进农民稳步增收。这已经在政府②、专家学者中间达成共识[3~7]。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具有生态服务功能、景观文化功能和旅游观光功能[8~10]。笔者认为,在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不仅仅意味着通过观光、休闲、采摘等来提高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都市农业必须是生态型的、环境友好型的,为市民营造优美的令人心旷神怡的田园景观的农业。北京农业的发展必须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宗旨,按照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农业的生产功能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种植、养殖业,更好地发挥农业的社会公益性功能,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本文探讨基于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的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1 北京的农业发展空间 这里所谓农业发展空间是指农业生产活动的基地,包括耕地、园地、牧草地以及用于设施农业和养殖水面的其他农用地,本文将这几种称为“农业产业用地”,以有别于土地利用分类中的“农用地”概念。 1.1 2004年北京市农业产业用地面积 根据《北京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2004》③,2004年北京市耕地面积为236437h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41%;园地面积为123940h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5%;牧草地面积为2042h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2%;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5104h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6%。其他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畜禽养殖用地,坑塘水面,田坎,晒谷场,农田水利用地。农业产业用地总和417523h
,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44%;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建设用地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48%高;但要比林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07%要小得多。可见,北京市农业产业发展用地空间并不大;北京自身的农业资源只能解决部分农产品的供应。 1.2 2004年北京市农业产业用地空间分布 从表1可看出,耕地主要分布在大兴、通州、顺义、延庆、房山、密云6个区,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0%;园地主要分布在平谷、密云、怀柔、大兴4个区,约占全市园地面积的60%;牧草地主要分布在门头沟和密云,分别有1216h
和767h
,约占全市牧草地面积的97%;其他农用地主要分布在顺义、通州、大兴、昌平、房山等,约占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的67%。
1.3 2004年农用产业用地景观特征分析 利用Arcview3.3的空间分析功能和景观分析软件Fragstats3.3,对2004年的1∶10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主要农业产业用地——耕地与园地进行景观特征分析,结果如表2。 1.3.1 耕地 远郊平原区,耕地景观所占比例较高,单个耕地地块面积较大,形状规整。近郊区(也是平原区)耕地景观面积比例仅次于远郊平原,平均斑块面积较城区和山区的耕地斑块大,但比远郊平原区的耕地平均斑块面积小。但无论是近郊区、还是远郊区,耕地都与居民点、工矿用地等其他景观类型相互交错,人为影响强烈。城区的耕地则高度分散在城市建设用地之间。山区的耕地则散布于林地景观之中,由破碎小块组成,但生态环境良好。 1.3.2 园地 园地的平均斑块面积、景观比例、斑块密度等景观指数,远郊平原区高于山区,而山区又高于近郊区和城区。由于受到地形坡度的较少制约,平原区单块园地的平均面积较大;但受人为干扰的影响,破碎度也较高。另一方面,园地的面积加权形状指数、平均分维数、聚集度指数等均由城区向远郊区依次递增,即从城区到山区,人为干扰强度呈梯度递减的规律。远郊平原地区大面积的园地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由耕地转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