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特征

作者简介:
刘新卫,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812);张定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 100035);陈百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地理学报

内容提要:

主要利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从城镇土地数量、人均城镇土地、城镇建设占地、城镇内部用地结构和城镇土地空间格局及其时空变化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并将这一阶段的主要城镇土地利用问题归结为总量失控、粗放利用、影响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危及社会和谐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失调,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等方面,最后从合理引导城镇扩张并加强农地保护、优化区域和城镇内部用地结构布局、多手段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土地、统筹协调区域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防治并举促进城镇土地生态良性化等角度探讨了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用地策略。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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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虽然总体上低于世界平均甚至有些欠发达国家[1,2],但毫无疑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对城镇化发展阶段进行过相应研究[4-7],并大多认为城镇化进程近似S型曲线。根据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发展态势,当前普遍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城镇化水平达到30%以后,中国城镇化进程正处在30%~70%的快速发展阶段[6-8]。虽然目前中国城镇化发展正在遭遇诸如环境[9,10]、交通[11] 和就业[1,2,12] 等诸多问题的严重挑战,但也面临包括科学城镇化战略得以确定[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3],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14] 等促进城镇化较快发展的有利机遇。多方[2,6,15] 预测表明,中国城镇化水平在2010年和2020年可能分别达到46%~48%和55%~58%,而总体上≥70%的时间大致在2035-2040年间。因此,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城镇化仍将保持较快推进势头。

      城镇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1,16],土地利用则为城镇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承载空间,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了城镇土地利用。与一般土地利用不同,城镇土地利用因城镇的形成和城镇化发展而产生和演进,并在调节和控制城镇化发展中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日益成为土地科学和城市地理学研究的一大热点[17-20]。中国城镇化在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后,城镇土地利用呈现出较之以往明显不同的特点,并对中国城镇化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本文将主要基于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分析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确保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用地策略①。

      2 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

      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是当前及过去城镇土地利用的直观表现和结果,对于预测未来城镇土地利用以及通过调控土地利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都非常重要。

      2.1 城镇土地数量及其时空变化

      2005年,全国城镇用地合计361.28×,如果加上独立工矿,全国城镇工矿用地为727.34×。各省域城镇土地面积相差悬殊,全国31个省域城镇用地面积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8.24和0.71,而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这两项指标为16.15和0.69。如果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地区②,则无论是城镇用地还是城镇工矿用地,都是东部地区最大(148.08×和321.24×),西部地区其次(90.18×和172.04×),中部地区再次(71.00×和145.44×),东北地区最小(52.02×和88.62×)。

      1996-2005年,全国城镇用地从264.89×增加到361.28×,增长了36.39%。若考虑独立工矿,城镇工矿用地在此期间从541.76×增加到727.34×,增长了34.26%。计算各年变化情况可发现,近年特别是2002年以来,城镇土地总面积增速明显加快。将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土地面积汇总计算后还可以发现,期间中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加7.71×和14.83×。除个别省域外,其他省域城镇用地或城镇工矿用地在此期间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图1)。就四大地区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用地分别增加了45.01×、19.09×、27.73×和4.56×,增幅分别为43.67%、36.78%、44.40%和9.61%,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加了101.94×、27.86×、46.73×和9.04×,增幅分别为46.48%、23.69%、37.29%和11.36%。无论是城镇土地变化的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是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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