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托勒密王朝统治时期(公元前323—前30年)是古代埃及史上一个重要历史时期。①西方学界自20世纪初就开始对其进行研究,②我国近些年也有学者开始关注这段历史。③目前有关托勒密王朝的很多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和研究,王权与神权的关系问题便是其中之一。国外学者在研究托勒密王朝的历史问题时涉及了托勒密王对神庙和祭司的管理情况。例如,塔恩在《希腊化文明》中非常简短地叙述了国王对宗教和祭司的管理与对其各方面权利的限制,④朱格特也在《马其顿帝国主义与东方的希腊化》中简略地介绍了托勒密国王对宗教、神庙和祭司的管理措施,⑤超万在《克娄巴特拉时代的埃及》一书里面专辟一章叙述了埃及的祭司与神庙的地位和国王对它们的管理情况。⑥国内外学者也都对托勒密王朝的祭司进行了研究,他们都强调了祭司集团在维系法老埃及的传统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注意到了祭司集团在托勒密王朝统治中作为思想宣传工具的作用。⑦但是,所有这些研究都没有在把托勒密王朝与法老埃及相比较的情况下深入分析祭司集团在托勒密王朝的实际政治地位,没有直接从国王与神庙和祭司的关系上深入分析王权与神权的关系,更没有剖析托勒密王朝与法老埃及的王权和神权关系存在重大差别的深层次原因。这种情况主要是由研究角度的不同和史料的缺乏与零散造成的。有幸的是,笔者近年获得了几部非常重要的史料集,例如古尔德主编的《纸草选集》(第1、2卷)、奥斯丁编译的《从亚历山大到罗马征服的希腊化世界:古代资料选译》、布尔斯坦编译的《从伊普苏斯战役到克娄巴特拉第七之死的希腊化时代》、巴格纳尔和德龙编译的《希腊化时代历史资料译本》,⑧它们都包含一些有关托勒密王朝宗教和王权问题的史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原始史料。 王权即“君主的权力”,这是该词最基本的涵义。⑨一般来说,“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宣扬他们的统治权力是神所赋予的,所以把这种统治权力叫做神权”。这种定义把王权与神权统一起来了。事实上,本文的王权是指实行专制王权的托勒密王朝的国王的权力,主要是在探讨专制王权制度下的国王权力。 神权是针对王权提出来的一个概念,神权是伴随着王权的出现而产生的,“没有统一的君主就决不会出现统一的神,至于神的统一性不过是统一的东方专制君主的反映”,⑩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有了君主才有了对神的需求,有了君主才有了统一的神,有了王权才有了神权。在古代君主制国家,神权与王权并不能简单地统一起来,二者既统一又对立。王权更强调国王的世俗权威,而神权则往往与宗教权威有关。具体言之,神权是神的权威或者宗教的权威,或者更进一步说,神权由宗教崇拜的组织机构或宗教仪式场所——神庙和宗教崇拜的组织者以及宗教仪式的执行者和解释者——最高祭司来体现。本文探讨的神权是君主制国家的君主借助神的权威宣传君权神授时出现的神庙和大祭司的权力。 古代埃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国王作为神和神在人间的代理人实施王权,借助神庙祭司的宣传加强王权的合法性和威力,而神和祭司则从国王那里获得了存在的理由和生存甚至发展壮大的物质与权力的支持。然而,在法老埃及,王权与神权之间并非总是和谐统一的,而是经常发生斗争,甚至发生冲突。但到了托勒密王朝,王权与神权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主要通过对近些年出版的文献史料的解读,从托勒密国王的人格神化和国王对宗教的控制两方面,考察托勒密王朝王权与神权的关系,并通过与法老埃及的比较,分析这种关系得以产生的深刻原因。 一、托勒密国王人格的神化 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大帝病殁巴比伦,其部将为争夺帝国的领导权展开了角逐。亚历山大大帝的部将托勒密韬光养晦、出于“一鸟在手,胜于十鸟在林”的政治考虑,放弃了对帝国领导权的争夺,而是趁混乱之机,获得了统治埃及的权力。公元前323年,托勒密到达埃及以后,顺利打败了亚历山大大帝离开埃及时任命的总督,当上了埃及的总督,掌握了统治埃及的实际权力。公元前305年,托勒密称王,史称“托勒密第一”。自此埃及开始了希腊王朝时期。(11) 但是,就在托勒密继任总督掌握实权后,他很快注意到自己面临着很多困难,除了尽快恢复埃及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维护自己、王朝和埃及的安全、抵御外来入侵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获得埃及人的认可,如何确保统治的长久。他发现,要想在埃及长治久安,就必须至少在形式上接受埃及本土人的宗教信仰,必须使自己具有神的特性,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托勒密宣称自己是亚历山大大帝在埃及的继承人。在埃及人看来,正是亚历山大大帝赶走了曾使他们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波斯人,给他们带来了自由,“埃及祭司已经把他看作是神的儿子了”。(12)亚历山大大帝去世以后,马其顿人试图把其尸体运回马其顿,但托勒密半路拦截了送葬队伍,把亚历山大大帝的尸体运往埃及安葬,这就等于宣布自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合法继承人。其次,托勒密还大力宣传自己在赶走波斯人和为埃及本土人收复失地的功绩。公元前311年的一块“总督碑”上有这样一段铭文:“我,托勒密,总督,我(把自己)交给神荷鲁斯……;(我还)把帕和泰坡两地的女神潘太努特的领地布陀交还给(荷鲁斯);从今天开始直到永远,(我)拥有它(埃及)的所有村庄、城镇、居民和土地。”(13) 通过这样的宣传活动,到托勒密称王后,他已经成了埃及本土人心目中的神。埃及祭司以王衔的形式宣布了托勒密国王的神性。亚历山大大帝和托勒密第一都享有较正规的王衔。托勒密第二的王衔是:“荷鲁斯‘强健的年轻人’,两女神‘英勇的大人’,金荷鲁斯‘他的父亲使他在赞美声中出现’,上下埃及之王‘拉神(Re)的卡(Ka)的力量,阿蒙神的钟爱者’,拉之子‘托勒密’。”(14)根据埃及人的观念,“荷鲁斯、两女神、金荷鲁斯、上下埃及之王和拉之子”这5个王衔是埃及法老神性的标志和权威的象征。(15)自托勒密第三开始,王衔越来越复杂,其长度简直令人费解,即使在法老埃及最强盛时期也难以找到如此长的名字,例如托勒密第五的王衔:“荷鲁斯‘(在赞美声中)出现在他父亲的圣座上的年轻者’,两女神(他是)‘英勇的大人,他已经重建了两地并使可爱的土地完整,他的心对诸神是虔诚的’,金荷鲁斯‘他已经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像普塔神一样的喜庆节日的主人和像拉神一样的君主’,上下埃及之王‘爱他神父的神的继承者,普塔的选择者,拉神的卡的力量,阿蒙神的活的形象’,拉之子‘托勒密,永生者,普塔神所钟爱的,他如神,仁慈的主人’。”(16)王衔特别强调了国王的神性,如“诸神的继承者”、“普塔神的选择者”等,这是法老埃及的法老和托勒密第一、第二的头衔中所没有的;王衔还强调了托勒密第五的重要贡献,如“他已经重建了两地并使可爱的土地完整”、“他已经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等。从托勒密第六到托勒密第十二,国王的头衔构成有所发展,融入了一些新内容,例如“活着的阿匹斯(Apis)神牛的双胞胎兄弟”。克娄巴特拉第七的头衔仅由一个圈在王名圈内的荷鲁斯衔构成,这是一个不完整的头衔。(17)荷鲁斯衔是5个王衔当中最早出现的,即使在王朝末期,王权式微的情况下,克娄巴特拉第七还能拥有这一头衔,这说明了托勒密王的神性基础之牢固,说明了托勒密王对人格神化的重视;但这种不完整的头衔也表明王朝末期的托勒密王逐渐失去了埃及本地祭司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