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B91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4-1508(2008)02-0069-06 远古时代鸿蒙未开,政教之间合而不分,处于天然和谐状态。而后天人分殊,圣俗异途,政教之间或混而为一,或相互制衡,又或政权压倒教权,又或教权节制政权。但不论在何种情形下,政教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制约着人们的社会公共生活。近世以来,以西方为源头,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一定水平上经历了一场“世俗化”运动,一时间大有政教分离各司其职之势。与此同时,教权力量也一时从公共政治舞台悄然隐退,让位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时尚之争,以至于上世纪中叶的某些研究者依据一种近时段的和表面的观察,发出了宗教已趋于式微、政教关系将不再重要的断言。①然而曾几何时,宗教力量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走向勃兴,并且在世界政治中扮演起日益重要的角色。而世纪之交宗教冲突的严峻局面,则以逼迫之势使人们认识到:在当今的世界上,宗教远没有真正地走向消失或衰退,政教关系在政治生活中依然举足轻重,而世界上某些国家尤其是东方各国政教关系的基本模式,都还亟待于得到清楚的梳理与重建,否则国家政治势将始终笼罩在一种不安定的隐患之中。 一说到政教关系模式,人们首先会想到当今盛行于西方的那种“政教分离”的制度。这种制度至少在西方国家固然非常合理且行之有效,也非常值得东方各国加以借鉴与效法(并且当代印度实际上就已效法了这一制度范式)。可是,任何一种适合于各国自身的政教关系模式的建立,都远远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现代制度建设的问题,因为无论什么制度应该出自特定文化的有机整体,只有当其贯注着特定的文化所蕴涵的血脉气息之时,只有当其与特定的文化机体活泼、有机地耦合起来之时,它才能够在这种文化中发挥其长青的生命力。就本文所涉及的课题而言,一个国家在过去相对封闭的历史时期所自发形成的“政教关系”模式,应该说就最为充分地反映出了该国政教关系的文化基础。而充分地认识本国自身与政教关系有关的历史与文化基础,应该是政教关系的制度建设所必需的伴随条件。可是,在此富有辨证意义的是:认识自身总是要通过理解他者(并且是陌生的他者)才能以实现。作为世界宗教发源地和“世界宗教博物馆”,印度历史上在应对和处理极为复杂的政教关系问题和教派关系问题上,形成了一套相对于当代西方而言非常独特且又成功有效的模式,对于我们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自身、定位自身和科学有效地处理政教关系而言,对印度的情况加以了解应该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一、印度古代政教关系的基本特征 所谓的“政教关系”,一方面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政权(或王权)力量与宗教势力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包含了各门宗教相互之间的关系,而这方面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受制于前一种关系。本文就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尽量简要地把握印度古代政教关系的内涵。 (一)婆罗门教时代的政教关系 印度有文字记载的最早宗教是吠陀教。从《梨俱吠陀》的一些诗篇中,我们可以看到,帝王是吠陀时代印度政治制度的中心。同东方文明的一般特征相一致,吠陀时代的君王(通常叫做“罗闍”)有世俗的绝对权力,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等大权于一身。由于宗教在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国王还必须供养一批祭师,以主持国家的宗教圣典,其中地位最高者就是主管宗教事务的国师即大祭师。国师也经常向君主献计献策,在战时还施行咒术以求他的军队取胜。 吠陀教以后在印度确立起来并流行于世的信仰,就是其后继婆罗门教。雅利安人征服北印度后,约从公元前1500年开始,雅利安社会的宗教祭师和学者们开始制定和宣传一种四种姓明确分工、而以主持宗教事务的婆罗门为顶端的种姓制度。在公元前1000年至500年的婆罗门教时期,印度又出现了一系列梵书、法经与法论用于论证和宣传种姓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为《摩奴法论》。在《摩奴法论》中,分别规定了作为祭师的婆罗门与作为政治统治者的刹帝利各自不同的职责:婆罗门的职责是知识传授和宗教教化,刹帝利的职责是统治与保卫国家。②上述教义给掌管宗教和知识的婆罗门赋予了某种精神上的特权地位,也给世俗的刹帝利统治者提供了神圣的合法性根据。而只要婆罗门阶层没有越过宗教领域介入到政治权力的领域之内,那么世俗统治者对上述教义、对支持上述教义的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本身,就总是倾向于接受和保护的。在反映那个时期印度历史的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中,可以发现很多这方面的例证。 在印度的婆罗门教时期,婆罗门与刹帝利的各自分工构成了社会宗教生活与政治生活相关性的基本模式。在此模式下,宗教对印度政治一直起着一种内在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虽然从理论上讲,在种姓制度的框架中,婆罗门掌管宗教事务,世俗国家事务则由刹帝利负责。但是,在宗教与政治之间、教权与政权之间,还是形成了某种相互依赖、相互利用的关系。一方面,宗教在印度的政治权力中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在整个国家中,从平民到贵族以至国王都不但要信仰某一门宗教,而且常常对其他的宗教派别也抱有适度的尊重(这与西方排他性的一神论宗教明显不同)。政治统治者还必须借助宗教的神圣权威和道德力量来强化自身统治、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婆罗门祭师阶层也常常都要获得政治统治者的认可、支持和保护,才能稳定而有效地维持和传播其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