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特斯鸠爵士(Sir.John Fortescue,约1385?-1479年)是中古后期英王国的显要大臣,也是当时声名遐迩的大学者。福特斯鸠的“有限君权”学说在宪政思想史上地位十分凸显,一直为当代史家所瞩目。有人指出,福氏的政治主张适应了15世纪议会君主制的发展,他是“这个世纪这个国家中最著名的政治理论家”①,也是“自索尔兹伯尼的约翰以来的第一位天才的政治理论家”②。也有人认为,福氏的学说堪称当时富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很大程度上,“对15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的评估,必须以对他的作品的理解为基础”③。为此,诸多欧美史家多年来悉心探究福氏的政治学说,并对之作不同的解读乃至争论。而我国史学界对之则比较陌生,至今尚无专论问世。笔者试对其“有限君权”学说内涵、意旨作一剖析,并对西方人的观点谈一点看法。 一、福特斯鸠及其时代 在政治学说史上,任何突显的或系统的理论、思想都是当时社会政治发展与变动的产物,是思想家依据个人的经验对社会政治现实进行反思的结晶。只有参照福特斯鸠所处的社会背景及其个人经历,才有可能揭示出福氏学说真实的思想底蕴。 福特斯鸠生活在英国社会政治急剧动荡的历史时代。其时,王权与大贵族的权益冲突日益激化,与法国的“百年战争”也时断时续,国内外的矛盾相互交织涤荡,对封建王权的统治秩序形成有力冲击,并演化出以王朝更替为轴心的政治大改组与大裂变。早在14世纪末,由于转嫁战争所带来的财政负担而多次征收人头税,从而引发了1381年瓦特·泰勒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起义波及大多数的郡和城镇,并一度卷进伦敦,给王室以强烈震撼。接着,以兰加斯特家族为首的大贵族结成帮派,与王权多次较量,最终于1399年底废黜了安茹王朝的理查二世。然而,新兴的兰加斯特王朝并不稳固,在其开国君主亨利四世统治时期(1399-1413年),贵族以其“非法继承王位”不断反叛。有史家就指出:“没有任何一个英王像亨利四世那样一生遭受到如此反复的图谋,或像他那样多地随意谈自己的统治权和作为国王的权力。”④亨利五世在位时(1413-1435年),虽然王权因在大陆对法战争的胜利而一度振作,但动荡根源依然存在。亨利六世即位后,局势渐趋紧张。不少学者认为亨利有精神疾病而难以有效统治,“‘软弱’的王权带来灾难”⑤是必然的。但这实乃当时的政治形势使之所然。其时,教、俗贵族结党营私,利用金钱财物的赏赐笼络一批追随者,缔结成不同的政治集团而互相争夺⑥,进而威胁王权。对法战争的沉重财政负担,对法战争失败和在大陆领地的丢失,更弱化了国王的权威形象,引起国内的普遍不满。因此,1450年的春夏,肯特爆发了小贵族凯德率领的起义,而国王的军队竟然拒绝受命前往镇压,反倒要求国王“清君侧”,致使起义者一度闯入伦敦,国王被迫撤离⑦。尤其严重的是,约克家族乘此动荡而在朝野拉帮结派,并在垄断国政的图谋被挫败后,发动争夺王位的“玫瑰战争”,几经反复,最终在1461年推翻了兰加斯特王朝的统治,亨利六世虽然在此后苟延残喘,但仍然无力回天,其本人也在1471年被杀害。在1469至1471年间,这种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可以说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被史家称之为“自1066年以来英国历史上政治最动荡的时期⑧。 另一方面,在动荡纷争的局势中,教、俗贵族和正在兴起的市民和乡绅(gentry)阶层越来越多地参政议政,13世纪末形成的议会君主制也得到发展。议会不仅获得了制定法令、批准税收乃至某种程度的司法审判权,而且卷入对君主废立的活动。大贵族家族将议会作为其争权夺利的公共政治平台,甚至以议会的名义来作为其实施改朝换代的政治幕布。在1399年和1461年的王朝更替中,大贵族家族就试图利用议会来废黜君主和对新王的确认,尽管议会成员的意见并非一致和自愿,但这至少表明议会已在王国政治中扮演重要的政治角色。因此,面临财政危机与继位合法性之尴尬的亨利四世不仅设法拉拢上议院的大贵族,而且“对反叛的担忧导致他在实践上更多地与他的下议院合作”⑨。此后的兰加斯特诸王在一些重大政务上也不得不对议会作出让步。 福特斯鸠不仅参与了这一时期议会君主制的运作,而且直接卷入了王朝鼎革的政治大动荡。对长期日常王国政务和“沧桑之变”的亲身体验构成了其政治学说的源头活水,因而他被视为“事实上是以观察和实践为其政治理论的第一个中世纪作家”⑩。福特斯鸠出生于德汶南部温斯通的军功贵族家庭,其父曾经参加亨利五世在大陆对法国军队的阿金库尔战役,因战功被任命为梅奥耶要塞的总管并晋封为爵士。有关福氏年轻时的受教育状况不详。曾经传说他曾就读于牛津大学的埃克塞特学院,但这并不为史家所采信。1420年,他进入林肯法学院(Lincoln's Inn),并在1424至1430年间担任院长。该院是一个世俗法律人士的专业团体,从事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教学,有不少法官和律师加入。由于熟悉法理和审判,加之十分忠诚,福氏不久就受命参与王国政务。据统计,从1430年开始的25年中,他曾经在17个郡以及一些市镇担任过王家维护和平的法官35次,接受了70余次王家的司法调查任务。1442年,他又被任命为王座法庭(King's Bench)的主审法官(chief justice.),不久更因政绩被封为爵士。福氏调查审判的不仅有包括大贵族谋反在内的刑事案件,也有涉及到国王宗主权的民事案件。如1443年初在肯特郡的司法调查,就包括了国王对封臣之监护、婚姻、封地继承金、无主继承的封地等诸多的封建权利问题,也涉及到对羊毛以及其他商品出口的逃税、囚犯的逃亡等问题乃至地方为王提供军役的情况。在这期间,福特斯鸠还8次被选入议会参与议政,并在1444至1456年间担任议员请愿书的裁决人。可以说,深厚的社会阅历和政治经验为福特斯鸠的政治思考提供了丰富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