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9-0010-05 骑士是西欧中世纪社会强势群体,骑士的存在生成了骑士制度,骑士制度不仅对西欧中世纪的经济、政治、军事、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等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其中的许多内容对后世文化留下深刻印记。骑士与骑士制度是西欧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研究一直受到西方学术界的重视。与近代以后建立的中世纪其他学科不同,由于骑士特殊的社会地位,对他们的研究从中世纪便开始并延续至今,形成较为漫长的学术现象。历史学是文化中的文化,它随西方历史和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呈现不同特点。对这方面现象的考察,不仅可使我们认识骑士在西方历史中的重要地位,了解骑士研究的大体走势,还可多少看到西方人对其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 西欧中世纪又被称为“骑士时代”。骑士在中世纪社会居于较高地位,他们是军事精英,他们中的许多人持有采邑并掌管着世俗社会多方面权力,这决定了他们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广泛流行的“武功歌”、抒情诗和传奇类文学作品充分表现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与此同时,关于他们的各方面研究也得以展开,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雷蒙·劳(Ramon Lull)写成于13世纪的《骑士规则全书》(Libre del ordre de cavayleria)和14世纪杰弗里·德·查尼(Geoffrey de Charny)的《骑士制度读本》(Libre de chevalerie)①。 雷蒙·劳在其著作中首先讲述了骑士制度的起源,认为人类堕落后,战争和罪恶来到这个世界并搅乱了秩序,骑士由此而生。在每一千人中“最忠诚、最强壮、最具高贵精神者被选为骑士”。他被配备动物中最高贵者——战马,拥有最好的武器和装备,还有扈从为其服务。而其他普通人则被安置在他之下,耕种土地,提供骑士和战马的各项所需。其次,列举了扈从成为骑士的标准:身体强健,达到足够的年龄,能胜任骑士所承担的任务;应具备高贵血统,并有足够财力维持其地位;不曾犯有重大罪过,具有良好的品格和动机等。此外,详细叙述了册封骑士仪式的程序、武器装备的各种象征意义和骑士的职责。指出骑士的职责是,保卫并信仰基督教,反对异教徒,保护弱者和妇女,忠诚、勇敢、谦恭[1](p.175)。 杰弗里·德·查尼的《骑士制度读本》比起前人的著作,主要有三点进步。一、对骑士集团的成分进行了重新认定,认为骑士不仅包括经过授剑仪式的那部分人,还包括军队中的扈从、乡绅以及其他“穷困的军事伙伴们”。二、系统论述了骑士对妇女的态度以及与妇女的关系,认为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是提高骑士品格、增强骑士荣誉感的重要方面。三、提出骑士行为动力论。他把骑士的进取精神、荣誉感与他们的利益追求相挂钩,提出了“谁获得的越多,谁越有价值”的行为理论,从而使骑士观念中出现永恒寻求成功和永远不满足的动力论[2](pp.87 ~103)。 上述两部书代表着中世纪骑士研究的最高水平,直到16世纪,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无出其右[3](p.15)。骑士作为活跃于中世纪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的地位令人羡慕,他们的行为受全社会的瞩目,因而,对他们的研究与后来的研究有许多不同特征。首先,中世纪对骑士的研究具有明显规范其行为准则,提高其道德标准的意图,研究者们在给骑士戴上“优秀”“高贵”等荣誉高帽子的同时,力图阐明骑士的义务与责任,并引导骑士承担社会所赋予的使命。其次,基督教是规范骑士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的指导思想,这也是中世纪时代的鲜明特征。再有,研究中的一些内容并非建立在考证或客观材料基础之上,关于骑士产生等问题是依靠基督教观念想象和推导出来的。尽管如此,中世纪的骑士研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骑士研究并非后来创立的学科,具有中世纪原发性,因此,它影响到近代以来研究者们的思路和观点,关于“骑士”和“骑士制度”概念等问题,西方学术界仍有人从中世纪的研究成果中寻求依据和支持[3](pp.1~17)。 新航路开辟,以及世界贸易通道打通和海外殖民扩张的展开,使西方社会进入新阶段,人们的欲望、兴趣和观念都发生新变化。与此同时,骑士制度随着骑士社会地位降低和军事作用减弱走向瓦解。到十五六世纪,西方社会已经厌烦了骑士老一套行为规则和思想观念,人文主义和新教思想家们对其展开了激烈的讽刺、嘲弄和攻击。意大利作家阿里奥斯托(Ariosto,1474—1533年)在其《罗兰的疯狂》(Orlando Furioso)中,把骑士和贵妇人陈旧的爱情观念设置在16世纪的宫廷中,新时代与旧观念的强烈反差,使骑士和贵妇人们陷入尴尬和滑稽可笑的境地[4](p.203)。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通过那位面容憔悴、身材瘦弱的老骑士做出的一系列愚蠢、滑稽的举动,嘲弄骑士制度。与此同时,新教徒们也对骑士制度进行了无情抨击,伊丽莎白时代的道德家罗杰·埃斯琛(Roger Aschain)认为,骑士制度中有背伦理道德的一切,是天主教不良管理的结果,是“懒惰的神职人员和荒唐的教会法规”的产物,并进一步指责道:骑士制度盛行时“上帝的《圣经》在宫廷中被禁止,而《亚瑟王之死》则成了君主寝宫中的准则”[4](p.203)。在这样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中,骑士研究陷入低谷。 18世纪以后,骑士研究出现持续高涨势头,这种现象是当时西方思想界对世风日下的一种反应。社会发展,需要重新塑造道德标准,而此时的道德标准重塑,具有浓厚的回归中世纪色彩,表现为赞颂古代英雄,弘扬骑士行为准则的特征。1762年赫德(Hurd)编著的《骑士制度和浪漫文学信函》不仅是对中世纪骑士的服饰和娱乐活动的研究,也是中世纪古老文本重新整理和出版风潮的开始。在随后一段时期里,中世纪骑士文献资料得到大量整理、编辑和出版,对后世的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5](pp.21~22)。散特·拜雷(Sainte Palaye,1697—1781年)对骑士的仪式、比武大赛和骑士行为准则等进行了重新研究,他的著作对肯奈姆·迪格拜(Kenelm Digby)的《荣誉之宏碑》(Broad Stone of Honour)、瓦特·司克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 1771—1832年)的《骑士制度评论》(Essay on Chivalry)等人及其著作产生直接影响[6](p.337)。他们对骑士制度予以高度赞扬和推崇,司克特认为:“与建立在骑士制度之上的理论相比,没有任何其他事情更美好、更值得称赞。”并指出,骑士行为准则中最好的因素产生了“绅士”(gentleman)的礼仪制度[5](p.33)②。思想文化界的这种现象证明,西方人也同样具有在进步过程中向其祖先寻求答案的习惯和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