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917(2007)12-0090-05 一、古希腊公民权的起源和历史表现形式 (一)希腊公民权的起源与城邦制的形成密切相关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城邦制的出现是人自然本性发展的必然[1]。城邦存在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善德,是由部分到整体,多样性统一的美[2]。其含义有二:一是城邦制的形成是自然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城邦制也是要在人性自然充分发育中演变,经由家庭的氏族,父权制的村社,而后在人性至善—理性光辉出现的时候形成。城邦体现了正义法神原则,并非暴力强权的结果[3]。亚里士多德又强调战神是人性的迷失,孤独而非理性[4]。希腊Hellas的演变,赫拉克勒斯蜕尾成神具有理性,基本体现了亚里士多德对希腊城邦和民族史的评述。二是从自然对人性影响角度,为城邦制形成立说。古希腊自然环境多山,历史上一直是缺少粮食的国度,不能供养复杂的帝国组织[5]。亚里士多德提出考察希腊158个城邦的结论:常备军五千兵马为极限[6]。粮食危机的存在,使希腊不可能出现支持专制王权的强大军队,公民兵制是自然环境约束下,希腊的必然选择。按亚里士多德军事变革和政治变革理论,公民权的演变发展仅是时间问题。这样,海外殖民对于古希腊民族而言意义重大。城邦兴起的同时,也改变了民族性,完成了由感性向理性的转变,体现了人理性发展至善的结局。“亚尔古船”、“雅典娜诞生”提供了形象化的政治模式,亚里士多德阐释的船长国王说、舵手和桨手的灵魂差异说[7],基本继承了神话等级制平等的自然理性,为公民权的演变提供了起源。 (二)公民权的历史表现形式和区别 公民是城邦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是一种社会等级的称号。在古希腊城邦中,只有成年男性、具有希腊血缘的人才有这种资格。希腊血缘与通常意义的种族有别,它是一种信仰的标志。按希腊谱系:普罗米修斯的儿子丢卡利翁生子希伦(Hellen),始创希腊一族。其子多鲁斯、克苏图斯(伊翁之父)和埃奥鲁斯分别成为多利亚人、爱奥尼亚人、伊奥里亚人的祖先。这样,古希腊民族的祖先可追溯到普罗米修斯。但这并非是科学的谱系,从生物学上来说,完全是杂交的结果。正如芬利指出,关于“种族”,就社会学的角度而言,起作用的不是科学,而是信仰[8]。希腊民族的形成,乃公民权的信仰使然。但是,贵族制确立后,希腊血缘又成为“种族”称谓,一直是主流传统。父母双方都是公民,其子才是正宗公民的观念,又成为古典时代公民权斗争的焦点。对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全权公民观念:凡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皆为全权公民[9]。当然,严格的全权公民,要排除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年龄不超逾;二是曾经被剥籍或驱逐出邦的人们。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将公民由“种族”称谓引申到法律授予,克服了血缘论的偏执,具有了广义的公民观念。高尔吉亚发表著名的《海伦颂》,反对所谓的种族血缘论,捍卫荷马史诗中的公民本义[10]。Polis在荷马史诗中指堡垒或卫城,雅典人称卫城为polis,与乡邻相对[11]。这表明公民观念起源于荷马时代的共同信仰。亚里士多德提出公民概念为politai,强调城邦polis是第一要义,又衍生了政治politics,基本继承了荷马公民的本义。荷马时代,公民权与古典时代并不完全相同。公民权是家长制的父权,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独眼巨人式的父权。它实际包括了宗教权、执政权、土地权,也即是宙斯和赫拉的金苹果所代表的土地权和赫拉的婚礼权、占卜权。没有赫拉的婚礼权,就不能继承王位,也就没有执政权。伊阿宋的王位继承反映了父权制对神权的屈从,宗教权的绝对统治地位。以宗教权为核心,血缘亲被神化,成为第一选择;土地权和执政权成为第二选择。这样,直接引发了海外殖民者与本土氏族贵族独占公民权的矛盾,构成了荷马时代一系列改革的动因。 荷马时代初期,平民与古典时代时的内涵有所不同,它不仅是所有制和社会分工的关系,更是宗教权的标志。它以赫拉的婚礼权作为标准,非赫拉血缘亲者一概视为平民,无权问政。当然也没有土地权。贵族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纯正血统的氏族贵族,他们自称为英雄,如史诗中的阿伽门侬、赫克脱尔;另一种则是私生子,他们具有父权制贵族的血统,但却并不是神权下的贵族英雄,如阿基里斯。我们将前者称之为氏族贵族,后者称之为贵族,这样,氏族贵族中的庶出者,成为人类第一批平民,而手工业者、农民则是父权制下的奴仆,尚没有平民的资格[i2]。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一时期,无他所言及的公民权,遂以人性角度讨论politics,将公民权一直与polis相联系。荷马时代中期(10世纪BC),君主制向贵族制演变,公民权是一种所有制关系明确、执政权集中于贵族的历史产物。如阿提卡联邦化时的公民权,其基本特点是:公民是以氏族为血缘单位,以份地为标志的公共联合体成员。公民每人有一块份地,战时承担义务兵,给养自带。公民承担不同的社会权利,分为三类:贵族(包括氏族贵族)、手工业者、农民。贵族掌管宗教,行使执政权,手工业者和农民虽具有公民资格,但是并没有执政权,全权公民是贵族。贵族的神话形象是赫拉克勒斯夺取了赫拉的金苹果,伊阿宋获取了金羊毛,阿佛洛狄特与战神相爱。贵族与氏族贵族一样,获取了执政权、土地权、宗教权,有了血缘保护神阿佛洛狄特,成为全权公民。古风期,贵族制确立,平民(手工业者和农民)参政意识觉醒,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凸现,执政权由贵族向平民扩展。这时的宗教话语权有所不同。贵族创造了用金苹果打败平民的神话,固守执政权不放;而平民则创造了阿佛洛狄特与平民阿多尼斯相爱,为其死而痛不欲生的神话,表达广大平民对获得公民权的愿望。因此,公民权实质是宗教权,作为底线的则是土地权。土地权的失去仅是第二位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第一选择——宗教权的丧失。失去了第一选择权是“无社坛的人”,他们失去了城邦宗教的保护,被荷马称之为自然的弃物,仅次于死刑[13]。综上,荷马时代,公民权是与个人自由息息相关的选择。古希腊公民权的演变,一直在神话形式的宗教改革中进行。神话作为希腊民族信仰的纽带,反映了公民权与城邦制的渊源关系。 二、宗教改革与第一美人海伦(Helen)的关系 (一)海伦的神性美 荷马时代,人类审美意识带有一定的功利性,美是与自己的生命自由相关的事务。提修斯获取了航海术,雅典的粮食危机得到缓解,生命自由有了保障,航海术被神化为美人阿里阿德勒。“美人”除表达自由之外,也表达平等、公平等义。三美神争抢的金苹果上写有“for the fairest”[14],通常被译为赠给最美的人。Fair的古义有二:一是美人,二是美好事务;同时引申为公平,合理。Fair初义虽有美人,其本义实指平等。斯巴达王阿里斯通(Ariston)娶了已婚的平民之妻,生戴玛拉托斯(Demaratus),王位得到遗传,被誉为斯巴达美女,神化为得到海伦的关爱[15]。可见,海伦美乃贵族王权母德,与赫拉美相近。赫拉克勒斯、阿波罗、海伦是宙斯的私生子,他们没有赫拉的婚礼权,海外英雄开始了宗教改革,为自己创造保护神。阿佛洛狄特是赫拉婚礼权的女傧相,天鹅由阿佛洛狄特和阿波罗分享,天鹅歌唱,取拉丁文canere的意义是预言,宙斯伪装成天鹅和勒达生下了海伦(Helen)[16]。这样,海外英雄崇拜阿佛洛狄特和阿波罗,以天鹅为图腾,取代宙斯宗教大鹰,获取了婚礼权和占卜权。接受阿佛洛狄特为自己婚礼权的保护神,阿波罗为贵族制掌管占卜的主神,取代了宙斯的宗教地位。这样,海伦以宙斯天鹅复生的方式成了阿佛洛狄特的保护对象,有了合法的婚礼权,从而具有了公民权。海伦被接到特洛伊城后,受到特洛伊人的普遍欢迎,被誉为divine beau-ty[17]。Divine的初义是占卜。这样,海伦集婚礼权和占卜权于一身,成了转世的赫拉,具有了神性美,被誉为荷马时代第一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