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31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593(2007)03-0049-06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政府开始推行国家神道政策。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在行政方面是整合神社,建立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神社体系;其二在意识形态上以神话为根据宣扬天皇作为现人神的宗教的权威。日俄战后即明治末期由政府所进行的神社整理,是地方改良运动的重要一环,同时也被称为神社史上的“第二次维新”,它对国家神道深入到社会的最末端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关于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少有涉猎,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战前日本的国家神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国家神道的理解 关于国家神道的定义,日本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尽相同的认识。近代的宗教学者、神道学者加藤玄智认为:“神道在学问上可分为国家的神道和宗教的神道。后者指在当时文部省管辖下的同佛教、基督教等一样行政上作为宗教处理的通常所说的教派神道,此外不作为宗教的神道被称为国家神道。而且,国家神道在外形上表现为神社神道,其精神作为国体神道在教育和政治方面被实行。”[1]在战后1945年12月美国占领军发布的《神道指令》中,则将国家神道定义为“本指令中的国家神道用语,是指依日本政府的法令同宗派神道或教派神道相区别的神道的一派,即作为国家神道乃至神社神道为一般所周知的非宗教的国家祭祀的神道一派。”《神道指令》中的关于国家神道的定义极不明确,但却由此使国家神道一词广为世界所知。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家神道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村上重良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村上认为,所谓国家神道,“是近代天皇制国家编造的国家宗教”,“是把神社神道和皇室神道结合起来,以宫廷祭祀为基础,将(伊势)神宫和神社的祭祀拼凑起来而形成的。”[2]5村上的学说发表后,成为国家神道研究领域的通说。尽管对于国家神道一词的解释不尽相同,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国家神道所具备的两个侧面:一是国家神道的行政的侧面,或曰国家神道的外在的表现形式——神社神道。即国家神道的形成是通过整合日本传统神社(包括皇室神社和民间神社),建立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金字塔型的神社体系来实现的。这也是一些研究者把国家神道等同于神社神道的原因所在①;二是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森冈清美认为,国家神道,“就是把天皇作为主权者的政治的地位和作为现神的宗教的权威以神话为根据进行民众支配和国家统合的意识形态。”[3]266则是强调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事实上战前日本国家神道对日本民众在精神上的束缚之深,已是众所周知,忽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也不是完整的国家神道认识。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重视目前国内研究薄弱的国家神道的行政的侧面,尤其将重点放在明治末期的民间神社的整理问题上。所谓“神社整理”,也称“神社合祀”,是“即存神社的废止、合并或转移到其他神社境内的总称。”[3]3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被称为神社史上的“第二次维新”。笔者之所以选择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是因为:由于国家神道是以神社神道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因而明治末期政府对民间神社所做的整理,也就是最终建立起以伊势神宫为顶点的包括全国的所有神社的阶统构造体系无疑是国家神道体系完成的重要一步,而历来我国国内的国家神道研究者往往只注意到《明治宪法》和《教育敕语》的发布对于建立国家神道体系的作用,而未注意到神社行政特别是明治末期的神社整理对于国家神道形成的重大意义,这实际上也只是片面强调了国家神道的精神的侧面。 二、明治初期国家神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神道是日本民族的固有宗教,在日本有着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中,在日本的各地设立了大大小小的神社,成为日本人宗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江户时期,幕府宣布处于国教地位的却是外来宗教——佛教,神道处于佛教的从属地位。 到了江户末期,佛教已受到多方的挑战,由于佛教徒的行为不轨和道德败坏,广大民众对佛教日益反感,佛教日益走向衰落。神道教则欲图摆脱佛教的控制,有了一定的发展。生活在不安定中的人们为了寻求神灵的庇护,也纷纷归依于各种宗教。在此背景下产生了黑住教、天理教、金光教等新兴的俗神道教派。而在武士等知识分子中间,则出现了国学的分支——复古神道。复古神道面对西方势力入侵的压力,宣扬日本民族乃天照大神的子孙、天皇万世一系、国体尊贵无比的观念,深为广大的维新志士所接受,并成为实现“王政复古”的思想基础之一。 倒幕维新胜利后,在复古神道家的推动下,新政府初欲强制实行复古神道国教化。1869年,明治政府宣布“祭政一致”主义,将神祗官至于百官之上,各地神社置于神祗官的管理之下。1870年正月发布大教宣布之诏,并一度宣布神佛分离,实行废佛毁释。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行,首先剥夺了在德川幕府统治下佛教的国教地位,完成了神道地位的恢复,迈出了国家神道体制形成的第一步。但由于复古神道本身理论的不完备及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反对,明治初期所强行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后不得不废止。 但是新政府欲利用神道加强民众对天皇的崇敬以维护新政府的统一的方针并没有改变,除让明治天皇四处巡幸外,加强对全国神社的控制和管理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1870年7月,政府废神祗省在民部省设社寺课,管理神社事务,后将其从民部省移至大藏省的户籍寮,明确将某人属某个神社登记到户籍中,并强令国民奉行国家的祭祀典礼。1871年,政府将全国神社定为国币社、官币社、乡社等社格。1872年又废大藏省户籍寮社寺课,将其事务移交教部省。1877年又另在内务省设社寺局,接管其事务。与此同时,对神社的神职人员也提高了待遇。1873年规定官国币社的官祭以府县的地方官吏为敕使,“从而使原来由式部寮派遣官员,具有宫中御祭意味的祭祀变成了国家的事务。”[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