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的时间和空间视阈下的19世纪中国社会

——几个区域社会史的例子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世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社会史研究是否关注重大的社会政治变革?对此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以19世纪的重大变革而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一些例子向我们揭示了更为复杂多元的图景。宁波的例子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有上千年通商历史的港口城市,面对中外纠纷,可能采用不同的应对方式,使这次纠纷成为本地此前多次中外交往的普通一次;土默特的例子则说明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转折点,游牧民族南下的趋势彻底扭转,而“三北”的拓垦所造成的社会变革,其重要性可与西方列强来华相比。这些从区域内部发现的历史轨迹,或许可以深化我们对这场变革的认识,由此社会史研究可以提供不同于传统政治史的解答。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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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8)05-0061-07

      一、问题之由来

      近年来,社会史研究在取得迅猛发展之后,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某些社会史研究在揭示以往不曾为人所知的方面的同时,却无力关注以往史学提出、至今也还存在意义的一些重要问题①,于是,社会史与以政治史为代表的传统研究模式之间,就形成了互不干涉、各说各话的局面,以至造成相互之间的某些误解②。实际上,任何新的研究尝试都不可能包打天下,包治百病,而只能对有意义的问题提出新的解答思路;这些新的思路会对旧的思路提出挑战,但这不应该是一种彻底否定,而是一种认识途径上的丰富。

      社会史研究会不会,或者该不该回避历史上的重要变革?尽管目前国内大部分冠之以“社会史”头衔的研究的确对此较少关注,但我个人的答案还是否定的。我相信真正的社会史同行都不会同意说,革命前后的东亚社会或者中国社会“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在这里,“东亚社会”或者“中国社会”是否可以被当作一个同质的有机体,可以不加分别地说它有变化或者没有变化。对此,罗志田已有清醒的认识,他在《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兼及史料、理论与表述》一文的第一部分“近代中国的变与不变”中提出,在这一时期,变与不变是“并行而共存”的,其具体的表现是沿海和内地竟成两个不同的“世界”,当然这种“多歧性”又不仅体现在空间上,也体现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及思想界上等[1]。这种看法及其体现出的多元视角显然是笔者所赞同的,他力图避免的是长期以来研究主题和基本观点的单一向度。但是,如果我们再深入一些,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看,或从多元的时空视阈观察,变或不变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相对性。

      以此立场为出发点,我们就必须去思考一个个区域社会的历史发展轨迹。但这种所谓“在地化”的立场是否能够解释整体的政治变革及社会变化?③我个人认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立场一样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它可以与以往不同的角度帮助解释这个整体的变化,也许可以揭示这个整体变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当此之际,下面的问题变得重要起来:区分变与不变是否造成了“有历史”和“无历史”的社会这样一个带有西方殖民话语倾向的两分?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区分,那么能否在“不变”中把握“变”,同时又在“变”中理解“不变”?社会史学者如何面对19世纪诸多显示出巨变的事件?是视而不见还是束手无策?他们如何为揭示19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提供新的解说视角?

      二、“此鸭头非彼丫头”:19世纪中叶的宁波

      宁波是鸦片战争后最早开埠的东部沿海城市之一,即所谓“条约港口”(Treaty Port),这里应该属于近代以后“变”的那个世界。但它之所以被列入首批开埠城市,不仅是因为它在东部沿海的重要位置,还因为它已有很长的“开埠”历史。地理位置上,宁波“北接青、徐,南通交、广”[2](P1上—11下),处于南北洋的分界处,成为南北洋干线和长江干线的水运交叉点之一。这里早在唐代就有通商日本的记录,而自宋元以来浙江沿海市舶机构反复撤建的过程中,宁波市舶机构却基本上一直独立建置,成为辽东半岛至浙江海域合法进行海外贸易的惟一港口。从明中叶到清中叶开埠之前,已有欧洲人来到宁波,进行贸易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仅把它放在1842年以后的历史脉络中去理解,即使是从海上贸易——无论是从国内市场的角度还是从国际市场的角度——出发,也是同样⑤。我们在一般的叙述中提及首批五个开埠口岸的时候,往往将其作为自然而然的、相对同质的事,相对忽略了它们之间在区域历史脉络和传统上的区别,而正是这些区别导致了它们在开埠这个重大的政治—经济变动中的不同反应。

      故事发生在咸丰初年。这时距开埠已经过去了10年左右的时光,太平天国运动已轰然爆发。咸丰四年(1854),这里发生了所谓“渔镖之争”的事件,将海商、官府、由海盗转化而来的水师、洋人全部牵连其中。事件的起因在于沿海的货物运输长期以来极为繁荣,清初以来,宁波商旅遍于天下,“甚至东洋日本、南洋吕宋、新嘉坡,西洋苏门答腊、锡兰诸国,亦措资结队而往,开设廛肆,有娶妇长子孙者”[3](P6下—7上)。而大量的外地人口也纷纷涌入宁波,“嘉道以来,云集辐凑,闽人最多,粤人、吴人次之”[3](P6下)。由于海禁政策的缘故,海上走私活动也十分猖獗,伴随而生的则是劫掠海商和渔民的海盗。特别是到了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传统运道受阻,浙江漕粮只好通过海运入京,经营北洋贸易的宁波“北号”商帮觉得有利可图,运漕商船大增,江西、两湖的货物也转道宁波集散。这样,水道的安全也就变得更为重要。

      这时,纵横宁波洋面的来自广东潮州的“广盗”被地方官府招安,成为“广勇”,力图使他们为商船护航。但海商根本不相信这些亦兵亦盗的人,双方也频频发生摩擦。这批广勇又转而向渔民勒索保护费,使渔民也深受其害。一个偶然的机会,个别渔民因遭受海盗危害而获得了英国领事的帮助⑥,后者介绍他们去寻求葡萄牙人的帮助,由葡萄牙人出力护镖⑦。但后来葡人及其华人代理也经常遇事生风,指商船为盗船,然后将船上货物尽行干没,官府稍作惩处,葡人即出面抗议[4](P64-65),渔民不得已恢复接受广勇的保护,或另与英法水手签订护镖协议。而广勇又与一家法国商行合作,后者则雇有欧洲不同国籍的水手,这样,就此事形成了复杂微妙的局面。但之所以酿成以广勇和法国等水手为一方、葡萄牙人为另一方的武力纠纷,其实又不仅在于每年数万串钱的护镖酬劳,而且在护镖过程中“合法”地大肆进行走私活动获得利益的机会。同时,“西夷本不在互市之列,因历年渔户及南北商船资其护洋,遂得停泊鄞港”[5](P24上—24下),表明为商船护航也是一个利薮⑧。显然,五口通商初期,洋人通过“规范”的贸易活动所得利润大大少于他们的预期,需要靠其他途径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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