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8)-03-0082-11 一百一十年前,戊戌变法以短暂的历史悲剧落幕了,而它在文化上的影响经久不衰。研究者在评论其时代与思想的局限性时,也当对其学术基础给予必要的关注。学术是思想之本源和基础,较之辛亥及五四新文化,戊戌新文化呈现出以旧开新的特色,启蒙思想被包裹在厚重的传统学术外衣中,而儒家仁学尤为其中的主色。梁启超谓乃师康有为之论理,“以‘仁’字为唯一之宗旨”,① 而谭嗣同的《仁学》更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仁”为儒家“三达德”之首,又是“五常”之本,自商初已成为德行之一。儒学宗师孔子把仁看作理想人格的总范畴,从不同角度进行诠释,并强调“仁者爱人”,其对象广涉五伦、家族乃至全社会,仁成为儒家的道德准则。孟子倡导仁政,进一步开掘了仁的政治意义。于是乎,仁学成为治国方略,贯通于内圣外王。儒家仁学几经衍变,代有更新,也不乏践履笃行者。仁学在近代有所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践履,但又陷入了难以摆脱的困境。目前虽有少数论著涉及清末仁学,② 而其衍变脉络及思想影响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以戊戌思想家为例,就此论题抛砖引玉,以期冷静地反思儒家仁学的近代命运。 “内仁外礼”的融通 “仁”是儒家的核心理念,又是其推崇的施政纲领。如何在社会现实中践履仁德?孔子讲“克己复礼为仁”,甚至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③ 在先秦,德性之“仁”与作为外在社会规范的“礼”在理论上贯通为一,形成所谓“内仁外礼”的儒学结构,但后世儒家事实上有所偏重。在漫长的专制时代,仁政多流于空谈,礼治也往往疏离了仁的本质,儒家对仁学的建构仍偏中于道德领域。 宋明儒家把“仁”作为心性本体和理想人格,在孟子性善论之后进一步发掘其哲学价值。朱熹云: “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而“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节也。”④ 在这里,仁与礼分属心性和人事两个范畴,其接榫之处唯有“天理”。在程、朱看来,人有养成仁德的本性,“天理”则是仁的外在体现,也是社会现实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宋儒所谓“天理”体现为传统的人伦规范,故朱熹强调:“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⑤ 他们一方面大讲性善、仁心,另一方面则将“天理”与世俗生活对立起来,导致作为“天理”本原的“仁”与作为践履途径的“礼”大相径庭。撇开一些假道学家不说,仁学的异化现象往往是宋学家始料未及的。问题的症结在于,他们忽视了践履仁德的社会性。个人虽可独自修身,而道德规范的落实则不能忽视社会需要和可行性。许多宋学家不能从本质上将德性之仁与外在之礼贯通起来,于是乎,他们标榜的“内仁”多流为心性空谈,而“外礼”也衍变为封建礼教。 清代汉学家对宋学进行了反思和调整。戴震洞悉仁学的异化现象,不仅指斥宋学家“以理杀人”,揭露“存天理、灭人欲”的虚伪性,而且进一步阐释仁德的本质,认为:“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无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⑥ 他使仁落实于日用饮食之中,张扬了人道主义,冲击了有悖“生生”的道德教条。戴震之后,汉学家对仁的阐释明显增多了。凌廷堪在嘉庆初年指出:“有仁而后有义,因仁义而后生礼。故仁义者,礼之质干;礼者,仁义之节文也。夫仁义非物也,必以礼焉为物;仁义无形也,必以礼焉为形。”⑦ 这实际上涉及仁、义与礼的关系问题。仁、义是礼的本质,而礼则是仁、义的外在体现。这种阐释意在贯通仁、礼,回归孔孟儒学的本真,体现了对宋学礼教观念的调整。 朱子释“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时强调:“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⑧ 针对为仁者必“胜私欲”的说法,汉学家阮元认为“克己复礼”是古语,“己”在古代不指“私欲”,而宋儒误解了孔子。他指出:“克者,约也,抑也;己者,自也,何尝有己身私欲重烦战胜之说?……以马注申之,克己,己即修身也,故‘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直云‘修’,不云‘克’。”⑨ 在阮元看来,“克己复礼”的“己”只是“人、我”对应之词,并不特指“身之私欲”。所谓“克己复礼”也只是约己修身,而非否定己私。俞樾认为,孔学“重在救偏,不在去私”,而救偏的途径就是礼。他也认为:“‘克己复礼’者,能身复礼也。”⑩ 俞樾像一些学者那样训“克”为“能”,并将“克己复礼”与“为仁由己”统一起来,肯定己身的意义。晚清汉学家的训释批判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礼教,也为仁学的丰富和发展开辟了道路。 孔子讲“道不远人”,强调“我欲仁,斯仁至矣!”(11) 较之宋学家偏重仁的心性修养不同,清代一些汉学家在关注人生礼俗的同时,也兼顾仁学的社会践履。仁是阮元儒学思想的核心观念。他汲取戴震之学,重视仁为“生生之德”,而且彰显了仁的践履性:“《中庸》‘仁者,人也’。郑康成读如‘相人偶’之人……‘相人偶’者,谓人之偶之也。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若一人闭户齐(斋)居,瞑居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终不得指为圣门所谓之仁矣。”(12) 从“相人偶”的原意出发,他主张在社会关系中践履仁:“一介之士,仁具于心,然具于心者,仁之端也,必扩而充之,著于行事,始可称仁”。(13) 阮元所谓“行事”尤偏重于“孝弟为本”的人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