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8)04-0177-09 《东方杂志》是中国近代历时最长的大型综合性杂志。“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各个学术领域的佼佼者无不在它上面留下了声音,中国思想界的每一次波动无不在它上面存有痕迹。”①自创刊以后,妇女问题就受到了它的关注。本文研究它自创刊(1904)到1919年这段时间内对妇女问题的探索。从创刊到1907年,女子教育是《东方杂志》关注的重点;辛亥之后,妇女参政问题吸引了它的目光;1915年以后,婚姻问题则成为它争论的焦点。除此之外,女子职业问题也得到了它的关注。这三个问题前后相续,正与此时中国社会妇女问题的发展变化相一致,也与当时世界妇女运动的潮流相关。 一、热心女子教育 在近代以前的中国社会中,男女在受教育方面极不平等。不仅很少有女子接受教育,女子更被排除在学校教育之外,没有外出求学的机会。即使是官宦之家的女子也只能是在家庭内接受教育,教育内容无非是纲常伦理之类,目的是使女子学习为妻、为母之道。鸦片战争之后,西方传教士为了传教的目的在中国开办女学,开了风气之先。至于中国人自己开办的女学则是到了1898年经元善在上海开办经正女塾。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积极提倡兴女学,提出了“相夫教子”、“兴国智民”②的教育观。随着中西交往的增多,兴女学的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赞同,民间和教会办的女学也不断增加。 《东方杂志》从创刊之始就开始关注女子教育,它从中国古代和西方为兴女学寻找根据。这是近代以来中国引进新事物的惯常方式。凡一新事物,若是古已有之,那么就可以拿来堵一部分反对者的口,对于女学也不例外。《东方杂志》强调女学古已有之,以此来对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它指出“妇学见于周官,师氏见于风诗。以女子为不必学者,古无有焉”③。近代西方是中国的一个参照系。西方的强大和中国的衰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凡西方所以强大之理由都可以拿来鞭策中国,也可以成为中国必须加以改变的理由。西方的女子教育成就卓著,正可以作为中国兴女学的有力理由:“西国教育不偏于男子,故虽弱质裙钗,亦多读书明理,而其尤者乃能陶铸人心,破坏专制。”④“东西洋国力之浸盛,由于女学勃发。”⑤ 至于兴女学的诸种好处,《东方杂志》则是从女学与母教(或蒙学)、女子与男子的关系、女子与社会风俗的关系这些角度来讲的,归根结底兴女学是为了强国。它反复强调的内在逻辑是强国需要人才,人才来自教育,教育须从儿童教育(或蒙学)开始,而儿童教育来自母教,母教来自女学。“自强之道须以开女智兴女权为根本。盖欲强国者必以教育人才为首务,岂知生材之权实握乎女子之手乎!儿童教育之入手,必以母教为基石。女学不兴,虽通国遍立学堂,如无根之木。”⑥“国家强弱之大原在教育,教育之大本在家庭。家庭教育者,所以立蒙养之基础而作成人之本始,实为万化之原,故女学最为重要。”⑦这些思想与戊戌维新时期梁启超的言论如出一辙。1897年,梁启超就提出:“故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⑧ 女学与社会风俗的关系也至为密切:“凡社会人情之趋避大都偏视女子之习向好恶以为衡。……如英吉利贵女重视海军中人,其缔婚恒以得匹海军士官为荣,故英人多乐从海军。德之女子重视陆军中人,……故德之人多艳羡陆军。”⑨女子与社会风气相关,所以要兴女学,改良社会风气以强国。 女学不兴、女子无学对男子不利⑩:(1)女子无学则无法执业,成为分利之人,男子为其所累,因此女子无学则害男子之生计。梁启超在戊戌维新时期就曾拿这种分利生利说来作兴女学的理由。他指出“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者”(11)。女子分利由于女子无学,所以无业。(2)女子无学,以妖艳媚惑男子,使男子沉溺享乐、损害身体,所以女子无学则害男子之身体。(3)女子无学对男子之品格有害。夫妻关系最亲密,“其妻苟贤,虽强顽之徒间或为其感悟;其妻苟不贤,虽明理之人亦或被其转移”(12)。 除了宣传女子教育的意义,驳斥保守人士的非议外,《东方杂志》还为兴女学献计献策。关于如何兴办女学,它提出“教育之法,当以德智体三育并重。男子然,女子亦然”(13)。但尤其强调德育,“以吾国风俗人情论之,则三者之中,实宜以德育为重”(14)。其德育的内容,“非必世俗之以无才为德也。内则所载、女诫所言固不可以稍背,而国家思想、公共观念亦不可无”(15)。目的在于“使女子有国家思想、公共观念,以为异日陶铸幼童”(16)。因为“家庭之间若无国家思想,则男子出而任事必薄于爱国之感情”(17)。而在伦理方面则“不外孝舅姑和妯娌,相夫教子数端”(18)。具体做法是,先从贤妻良母派入手,同时注重国文教育以激发学生的爱国心。这些不过是传统的女德加现代国家观念的混合体,要使女子具有旧道德和新思想,既能成为传统家庭的贤妻良母,又能够成为具有现代国家观念的未来国民之母。 女学虽在当时引起人们关注,兴女学的诸多好处、女学与强国的关系被再三强调,但是女学在国家的教育体制上仍无明文规定,因此女学没有合法地位。这种状况直到1907年学部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才改变。由此,女子才有了接受学校教育的合法权利。此前,女学多开在上海等思想开放地区,因此让女子就学并非易事,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方法。为此,《东方杂志》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女学的建立、强制入学、学费的缴纳、中西教员的选派、教学经费的筹措等提出了一系列方法:“明谕各直省督抚严饬所属州县,无论城市乡镇,有子女者,每百家设一高等蒙学兼设一女学。高等之蒙学男女自六岁至十二岁不入学者,罪其父母”,“按编户上中下三等,岁缴学费若干”,“其中西教员由各省学务处慎选充,厚其薪资,严其考核”。在经费上如果难以筹措,则建议移用21行省民间建醮、演剧、出会等的费用(19)。传统社会女子结婚早,“早婚者举其修学年龄最要之部分消磨于治家养子之事,虽有美质,亦终归无用”(20),所以为了兴女学,还要禁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