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D03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8)03-0018-06 城市慈善救济组织是近代城市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空间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从设立主体看,这些组织可以分成官方的救济组织和民间的慈善组织。由于受施者多为下层社会成员,而施予者和组织者多为中上层社会成员,因此它们不仅与社会下层民众关系密切,而且也涉及社会中上层。这种很特殊的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公共设施,由于其具有下层民众集中的特点,因而,它们在城市中的选址布局就不单纯是一幢建筑、一座院落的问题,而是包含了各种文化心理与环境因素。所以,其选址有一定的讲究,并影响了居民的布局、城市文化区的分层以及城市的地名文化。本文将以近代天津本土的慈善救济组织为例,探讨其在城市的空间分布,进而分析这种分布与城市文化及城市社区的关系。 一、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选址诸因素 慈善救济组织及其相关设施在设立选址时不仅要考虑环境因素,而且要考虑文化心理因素。从环境因素看,选址时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一是远离居民密集区,这主要是从防火方面考虑。天津建筑以砖木结构为主,易发火灾。慈善设施多人群集聚,如果与居民密集区紧邻,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互相延及。这也是惨痛的灾难带给人们的历史教训①。二是周围要空旷,尤其是粥厂暖厂一类的设施,应该选择地形比较开阔的地方,尽量不与周围建筑相临,以便于搭盖席棚和人流的出入。如广仁堂在规划选址时就明确要求:“卜地建堂以宽大为贵,……四围宜空,免邻火延及也。”三是地势要高,以免水淹。天津地处九河下游,一到雨季常有水灾,因此选址时防止水灾也是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广仁堂建筑的选址要求是“地形宜高,免潦年泛滥也”②。这在以后的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1917年和1939年天津发生大水灾时,由于广仁堂地势较高,避免了淹泡之累,成为许多灾民避难的地点。这一点在不同的城市环境中要求不同,如在干旱地区可能只会考虑取水方便,而不是地势较高。 从文化心理方面来看,这些地方往往是人们不太愿意接近的地方,所以一般选择离居民密集区稍远一些的地方。在这种理念支配下,许多慈善救济机构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在选址时多在城外或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早年延生社最初在城西,后来迁到城内贡院,一段时间后又因“城内不便”,仍迁原处[1]。广仁堂在选址时也曾考虑到西南城外“地极僻静,四无居人”[2]。1917年水灾后慈善救济机构搭盖窝铺时也考虑到这一因素,如京畿水灾督办处在向长芦盐运司借用天津比租界下旧盐坨场地时,不仅是看中了坨场宽敞,可以搭盖窝铺五六千座,而且还看中了“该处系中国地界,去繁盛之地较远”。天津基督教赈济会搭盖窝铺的地方则选在农事试验场沟外的20余亩空地上[3],地形都较开阔,也远离繁华地段。救济院游丐收容所最初位于河北新大路庆记东里,毗邻民居,“屡筹迁移”,但一直没有结果,1937年由于市政府规定慈善机构不许占用民房,才开始在河北第二公园后物色到旧博爱工厂厂址,得以迁移[4]9。这种文化心理因素在30年代的城市规划中,由建筑学家梁思成、张锐将其正式纳入城市规划:“至于监狱、贫儿院、救济院等等,市民多不愿与之为邻,亦应有其特殊之位置也。”[5] 近代天津的慈善救济组织及其附属设施大致可以分为:只设办公室的慈善救济机构;常年收养式的慈善救济机构;季节性或临时性的收容机构以及义冢等设施。这些不同的慈善救济机构及其附属设施在具体设置时,遵循原则略有不同,因而它们在城市的空间布局中也不完全相同。 二、办公室式慈善救济组织的选址 只设办公室的慈善救济机构在选址时除施棺掩骼类外,一般没有太多约束。清前中期,天津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以掩骼施棺为主,所以一般设置在人迹稀少的城市边缘地带,如乾隆和嘉庆年间成立的掩骼社,道光年间成立的泽尸社和在此之前成立的殓埋社,都将办公地点设在城西。从道光年间印制的《津门保甲图说》来看,西门外有掩骨会的地名,应该与此类慈善组织有关。天津地处九河下游,河流流经城厢北面和东面的繁华地带,每到雨季或不结冰的季节,每每有上游浮尸漂流至此或有人失足落水致死,浮尸的存在既有碍观瞻,又不卫生,因此从乾隆年间开始,在地方官的参与下,屡有捞埋浮尸的慈善组织,这些组织往往设置在河岸边的庙宇中。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如在光绪年间成立的公善施材总社和公善抬埋社也分别将地址设在城西永丰屯西老公所内和西鱼市街德寿杠房内。 在清末的30年间,单纯以施棺掩骼抬埋为善举的慈善救济组织逐渐减少,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有所扩大,更多的慈善救济组织趋向多元化和综合性,发展成全能型的慈善救济机构,涉及济贫、恤嫠、恤产、育婴、养老、助残、施医施药、义学、备荒等,几乎囊括了生老病死难等人生诸事。因此,除了施材抬埋类善社以外,为了方便往来,一般的慈善救济组织将会址选在城厢地带,如光绪年间成立的济生社、引善社、体仁广生社都在城内或离城门不远的地方。 民国年间,由于军阀混战,平民的生活屡屡受扰,在红十字会的影响下,慈善救济组织的功能再度扩展,往往将战场救护和兵灾救济纳入其善举中。一些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人士加入到这些慈善组织的行列中,慈善组织的选址甚至扩展到租界中,如世界红卍字会天津分会、中国慈善会联合总会、白卍字会、乐善堂、蓝卍字会、明德慈济会、黄十字会等新型的慈善组织都将办公地址选在了租界或原租界。这时,他们的办公地点往往与经营慈业的地方是分开的。 三、常年收养式慈善救济组织在城市中的布局 近代天津常年收养式的慈善救济机构有养济院、育黎堂(民国后改为教养院、救济院)、留养局、全节堂、育婴堂、广仁堂、妇女救济院和济良所等。这些机构集中收养了一批鳏寡孤贫,如最大的民间慈善机构广仁堂和育婴堂设计收养人数分别为700人和二三百人[6][7]。虽然广仁堂由于条件所限,实际收养人数从未达到过这么多,但最多时也在400人上下,育婴堂收养人数最多时也达到了400人。到20世纪初期这些慈善机构还增设了一些附属机构,如女工厂、学校等,人数更加庞大,如广仁堂女工厂招收人数就达到了300余名。民国时期官办救济院规模更大,院中收养的贫民常常在一千四五百人,到1936年天津市政府扩大救济事业时,救济院收容人数将近3600人,形成一时之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