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8)010095-08 士绅阶层、地方军事化是我们探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视角。士绅权力的扩大、地方军事化体现了国家基层社会控制权的下移和地方社会的“自治化”进程,该问题曾一度成为史学界研究的重点。前人对明清时期中国地方社会军事化、政府基层社会控制权力下移等的研究,成果不少。②清咸同朝时期,中国南方由于受到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为保卫地方社会,地方士绅们纷纷组织团练等各种形式的地方武装。地方社会迅速军事化,绅权得到扩张,原来不少属政府部门的职能已归地方士绅接管,社会权势发生转移,这是咸同朝以后南方社会的鲜明特征。本文以同治《南康县志》、民国《南康县志》以及江西省南康市图书馆馆藏文献为主,以晚清至民国南康县的一个科举会社——宾兴会的演变为例,将之置入具体的历史场景中进行考察,尝试从一个侧面揭示近代中国地方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运作的特质,以期丰富和深化以往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敬祈方家指正。 一、团练局与众善局 江西南安府居西江上游,为百粤咽喉。南康县为南安府属四县之一,临粤北、湘东南。宋周敦颐曾为南安司理参军,时程颢、程颐侍其父大中公摄倅南安,因学于周敦颐。苏东坡南迁时,经过南安府,曾拜会地方诸贤并留下诗文,南安府因而被方志编撰者称为“理学之名区,人文之渊薮,”南康县也被称为先儒讲道过化之区。南康文风颇盛,科举人才辈出,道光三年,县志编撰者说,“自宋政和迄绍兴数科中捷南宫者二十余人,何其盛也,故至今虔南人文惟南康尤著。”③南康重视读书士进的风气延续至今,它每年高考录取数一直居赣南市县前列。南康为农耕大县,大多数士子都不富裕,为解决本县士子的赴考旅费问题,嘉庆十七年(1812),南康捐修文庙余产租额一百余石;嘉庆十九、二十三年修县学余资置买田产共计租额八百余石。士绅以这两项资产生息为本县士子的乡、会试旅费,设立了宾兴会。道光十六年,士绅在南康县城西商家巷建宾兴馆,为宾兴首事办公产所。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江西为主战区之一。对太平天国的战争使江西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南安府相邻的赣中吉安府、广东韶州府战事较多,县令周汝筠几次带勇救援,战争也曾波及南康县境,本县的土匪、溃勇也乘机滋事。面对太平军的进攻态势,咸丰二年八月,咸丰帝谕前刑部尚书在籍陈孚恩与署理江西巡抚陆元烺办理一切团练、防堵事宜,曾国藩在湖南帮办防剿事宜。同年十二月,又上谕绅士各就该地方情形帮办团练,保卫乡闾,或用坚壁清野之法,使贼不能掳掠逼胁。要求“一切布置经费,应由公正绅士筹办,不得官为抑勒,致滋流弊。”④这为地方士绅组建地方武装提供了合法保护,团练武装纷纷设立。太平军在南康的战争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从咸丰三年至咸丰七年正月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共进行大小四百余战,南康士绅在各乡、都、堡均设立团练局,积极组建团练,抵抗太平军,平息土匪扰乱。 战争的最初几年,士绅领导的团练局成为战时地方权力机构,介入到地方社会的管理之中,除进行军事活动外,团练局还负责维持战时地方秩序。战争使得南康桥梁、渡口遭到破坏,团练局承担了一系列任务,他们建桥梁、设渡口,如县志记载: 樟桥,县东三十里,跨秀、温二水合流处……咸丰六年尽毁于贼,知县周汝筠令潭口团局筹资续建。 东渡,县东二里,今蓝田渡,旧为通济桥,明洪武间知县沈宁修葺……咸丰七年,文峰、东山、上元三局合置渡船一只,同治元年生员张大芳、黄日贞等募新之。 八家塘渡,县东四十里,咸丰八年,知县周汝筠令永靖局拨给充公田三十余石赡渡夫工食,不许变卖。 凤冈墟渡,县东北六十里,咸丰八年,凤冈局绅众建,渡船两只,渡夫二名……。 打铁滩渡,县东北六十里,凤冈、三江二局合建,渡船一只,各捐田租,收给工食修整诸费。⑤ 咸丰八年十一月,太平军攻下南安府城大庾,战争蔓延至南康邻县上犹,南康也随时可能处于战争之中。同月,县令周汝筠设众善总局于文庙,总办团练,堵剿太平军。九年正月,政府军收复府城大庾。咸丰九年以后至战争结束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期间太平军在南安府的活动声势逐渐减弱,后来的几年除府城大庾及邻境的广东韶州府偶有战事外,南康县境基本平静。在这几年里,南康一边应对余匪,支援邻境,一边进行善后重建工作,该时期维持南康社会秩序的是众善总局。 众善总局于咸丰八年十一月设立后,统管了各团练局的事务,还整合了县里的其他一些机构,南康县境之一切事务悉归该局,该局成为战时县政府职能的代行机构,为临时县府,成为全县权力中心。首先,众善局接管了宾兴会等地方公产机构。咸丰六年,县令周汝筠调兵援助广东韶州,将宾兴资产鼎元抡元堂及旭升书院田租八百余石、存典生息之款项全数提作勇饷。咸丰八年,全县士绅要求将查充的太平军财产除拨给恤赏外,其余田土归入众善局,用来归补被抽用的宾兴款项,并为团防、修理桥梁及施渡一切公费。咸丰十一年,在宾兴会士绅的吁请下,南康在全县进行劝捐,劝捐所得之一部分经费用于补助本县宾兴,宾兴事宜仍归众善局管理。众善局还接管了县书院,南康旭升书院创建于乾隆初年,书院原有龙峰会膳田等学产共租九百四十九石,原归礼书经管,咸丰六年,由于土匪滋扰,佃夫逃亡过半。八年,县令周汝筠令众善局经理书院,清查田亩,需支销之各款由众善局捐办,这样,众善局负责起全县的文化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