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秋光(1954-),男,湖南耒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湖南 长沙 410081;曾桂林(1975-),男,湖南蓝山人,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史,江苏 苏州 215123

原文出处: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为了在中国传播基督宗教,先后在各地举办教会医疗、育婴、赈济等多项慈善事业,并获得了较大发展。最初的教会慈善机构一般都为便利传教而设,因此带有浓厚的宗教与殖民色彩;进入民国以后,随着基督教在华的生根,教会慈善事业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而趋向世俗化。客观而论,其对近代中国社会也有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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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08)01-0006-08

      19世纪中叶以来,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与新教)东传是中国宗教史上的重大变化,亦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转折,其社会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基督教各差会以医疗、育婴、赈济慈善事业作为其传教的手段,叩开了中国社会久闭的大门,并在此后的百余年间获得了极大发展。以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在宗教学研究中屡见不鲜,在历史学研究中亦有丰富成果,但以往论者的注意力多集中于宗教教义本身或宗教背后的政治及社会文化意蕴,而以西方基督教会在华慈善事业的历史演变为中心的史学研究工作,则正日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①。本文即在先贤时学的基础上,试图对基督教在华慈善事业的内容及其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作一公允、客观的论述。

      一、医疗慈善事业

      医疗事业是基督教会在中国创办最早的一项事业。这在一定意义上是西方近代医学进步及海外传教运动的必要结果。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在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领域都取得新的突破,西医的医学理论及临床实践由此获得长足发展,并臻于成熟,这为基督教海外传教提供了有利的资源。而19世纪中叶,中国社会濒于国贫民弱的境地,百姓不独衣食有虞,还时常罹遭疾病而缺医乏药。在这种境况之下,向中国贫苦大众施医散药,无疑是基督教最能树立起其良好社会形象的一剂妙方,逐渐形成了最利于其传教的一项慈善活动。1835年,在东印度公司服务的医生哥利支就向英美两国的基督教差会发出呼吁:“为了改善中国人俗世的和社会的状况,……请医务界的善士们前来行好事,以博取人民的信任,由此而为……基督教铺平道路”[1]275。同年11月,美国公理会传教士伯驾在广州创办了近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医院——眼科医院,由此而揭开了基督教在华医疗慈善事业的起点。医院开业后,即为贫民免费治病,并趁机送给患者福音书,进行传教活动。由于当时清政府还奉行严厉的禁教政策,眼科医院的传教活动尚不敢公开,收效也不大,然其医疗活动因免费而大受中国人的欢迎,“社会各阶层的人们,甚至这一地区的最高官员都到这儿寻求、获得内科和外科治疗。”[2]稍后,第一个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雒魏林也在澳门开办了一处诊所,兼为贫民治病。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广州眼科医院暂时停办。同时,雒魏林也离开澳门赴浙江定海,新开了一个诊所。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待教会医疗事业的态度和政策有所改变[3],渐启教禁,传教士的医疗事业由此获得了新的发展。1842年11月,伯驾重回广州,眼科医院复业。至1854年底,该医院已收诊病人5.25万名[4]34,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惠于减免诊疗费用的慈善之举,西医由此赢得了当地人的信任。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该院毁于兵燹,1859年由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在广州择新址重建,更名为博济医院,仍旧施医散药,成为19世纪中后期基督教教会在中国颇有声望的慈善医疗机构。

      上海也是基督教会设立慈善医疗机构较多的地方。1845年11月订立的《上海租地章程》规定:“洋商租地后,……得修建教堂、医院、慈善机关、学校及会堂”[5]67。1846年,基督教伦敦差会的雒魏林、麦都思即据此在上海租界内设立仁济医院。这是近代上海设立的第一所教会医院。该院在城中设牛痘局,以西法施济,“贫民无力种痘者至局施种”,“数日结痂,不必避风忌口,屡著成效”[6]11,一年内约有千余人前往种痘防疫。仁济医院在创立后的20年间,有了较大的发展,其影响也越来越广。据《申报》报道,1872年,该院“所治病人宿于馆中者五百十六人,就馆纳药者万二千三百七十八人。”[7]除英国差教会设立的仁济医院外,19世纪50~60年代,美、法、德等国也在上海建有规模不一的慈善医疗机构。

      在1890年中华博医会成立之前,教会在华的医疗事业虽有了一定的规模,但仍处于初创阶段。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1877年底,基督教在华创设的教会医院共计16处、诊所24处[2]。这些医院诊所也大都分布在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沿海省份,主要为英美基督教系统和法国天主教系统。为了传教的需要,它们在创立之初都施行免费诊疗,因而具有一定的慈善性质。后来有的教会医院虽也实行收费制,但对于一些贫病者仍然免费施诊送药。现综合各种资料,对基督教在华创办的教会慈善医疗机构作一简要梳理,见表1。

      

      资料来源:

      1.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6—277页。

      2.田涛:《清末民初在华基督教医疗卫生事业及其专业化》,《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5期。

      3.李传斌,王国平:《近代苏州的教会医疗事业》,《苏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1890年是教会医疗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年份。这年,在华新教传教士大会和中华博医会第一次大会相继召开,对教会医疗事业的相关问题都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制定了今后的发展规划[3]。随后,传教士除对原有医院扩大规模外,又在各地新设了不少医院和诊所,教会慈善医疗事业亦得到进一步拓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督教各差会在华设立的医院,比较著名的有近30所,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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