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东的盗匪问题与政府清乡

——从社会治理看清朝统治的末势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文平,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盗匪问题是清末广东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当时的文献中,常能见到诸如“粤东之盗,甲于天下”的说法。盗匪威胁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社会动荡,不少也卷入革命党人发动的反清起义,危及当权者的统治。为消弭匪乱,稳定社会,清政府当局推行严厉清乡政策,以军事手段打击盗匪,而效果却并不明显。清末广东匪患的严重化以及政府于治理上的疲软处境,为我们进一步理解清末社会及清政府垮台的社会基础提供了更广的视角。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8)01-0092-10

      进入晚清以后,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日渐增多。在南疆广东,盗匪问题发展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广东盗匪不仅威胁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少也卷入革命党人发动的反清起义,直接危及当权者的统治。官方如何应对匪患,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治理问题,其成败得失,为我们审视清末王朝统治状态及地方社会的情势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视角。本文将侧重考察政府清剿盗匪政策的实施,以具体探讨清末地方政府的影响力及其社会治理的能力①。

      一、“粤东之盗,甲于天下”

      19世纪末期,清王朝在广东的统治秩序已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突出的盗匪问题就是主要的表现之一。1899年11月澳门《知新报》的一篇文章称:“地球各国,盗贼之多,以中国为最;中国盗贼之多,以广东为最。粤盗之案,其不报不详者且勿论,即如报章所载,几于无日不书,无地不有,墨为之罄,笔为之秃,已令人可惊可骇。”②此番言论虽有夸张,但其所反映清末广东盗匪问题严重性的舆论倾向,却在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类似的言辞常见于清末报章。1897年1月《申报》的一篇文章曾说:“近来广东之盗贼横行无忌,甲于各省。”③《广东日报》也刊文指出:“今日广东,贼之密布如棋局,遍地皆贼,官无文武,皆以防贼为虑。翻阅省港各报,其内地纪闻一栏,纪贼之现象者,十事而六七。”④清末广东的匪患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官方也并不避讳广东多盗的事实,且多方渲染。1885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称:“粤东山海交错,民情犷悍,盗匪之炽,甲于他省”,“与会、土、械斗各匪、洋盗、盐枭互相出入,其情节实与寻常盗匪迥异”⑤;1901年时任两广总督的陶模也向朝廷奏陈,“广东素称多盗,近年日益加厉”⑥。官方在答复谘议局“保护内河航路”议案时,也声称,“近数十年粤省盗风猖獗,甲于天下”⑦。

      清末广东的匪患到底达到何种程度?一些零散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具体信息,如:在沙田相对集中的东海十六沙,“打单掳劫,历数十年,居民久视为固然”⑧。据说,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三十年(1904)之间,“贼匪堂号以数十计,人数以千百计,打单掳勒动逾田租之数,明目张胆悬红勒收行水”⑨。广东谘议局的报告说,清末最后的十余年内,处于粤桂边界的信宜县,“无时不抢,无地不抢,无日不抢,无物不抢,一年之间劫杀案多至三千余件,其中无力纳衙规及畏匪寻仇不敢报案者,尤不胜数”⑩。报纸也有消息说,在清末顺德县东马宁一带,“贼匪传闻总过千余人”(11)。1906年,署两广总督岑春煊向朝廷奏称,3年之内在东西南北中五路共“获办”“积年打单抢劫掳劫之匪”9910余名。仅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六月至十月围剿香山县沙匪的行动中,官兵就“剿捕格毙获办著要各匪不下千余名”(12)。从“剿匪”战果来看,广东盗匪数量实属可观。19世纪末孙中山与日本友人宫崎寅藏等的谈话中提到,在广东,“一月之内必可集山林剽悍之徒三四十万”(13)。孙中山所说的“山林剽悍之徒”未必尽是盗匪,但联系革命党人早期的策略来看,其主要的还是会党绿林分子。1915年中国机器总会估计,广东的绿林有30万之多(14)。由此推断,清末广东的盗匪规模当超过10万人(15)。

      “粤东盗甲天下”的说法可能有些夸张,广东也许不是盗匪最多的省份,但清末广东无疑是盗匪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16)。虽然在清末广东,没有出现过成千上万盗匪大军流动作战,到处裹胁饥民攻城掠地,大范围席卷城乡的情况,广东各地股匪,人数多则数百人,少或数十人,但匪帮多,且大多数情况下又是各自为匪,互不相属,从而造成了“遍地皆匪”的局面。广东盗匪又相对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当时的官员有这样的印象,“广东盗案之多,以广肇二府为最,广更多于肇,广府属则以六大(县)为多,六大则以南海为多”(17)。当时的海关报告也说:“这个著名的三角洲一向拥有无法无天的坏名声,而且自古以来一直是‘海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土匪出没的所在。”(18)这也使盗匪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性更显突出。而且,由于广东盗匪手中拥有不少武器,且不乏新式利器,“无一盗不持械,所持之械无非洋枪洋炮”(19),“凡七响十响、无烟手枪、无烟马枪,匪党无一不备”(20),使盗匪更难对付。有舆论就说:“顾何以广东之盗乃肆无忌惮一至于此?则以广东之盗党亦有军火,足以与官军抗衡故也!”(21)这些因素对清末广东匪患的“名声”膨化有直接影响。

      清末广东盗匪与反清革命运动也有一定的关系。革命党人在广东发动的多次武装起义及酝酿的革命计划中,会党是依靠的重要力量。在晚清广东,“三合会者,盗贼之母也,凡欲作盗,必先入会,既已入会,便思作歹”(22)。广东会党与盗匪之间呈现的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局面(23)。革命党人对会党的发动利用,也使一些盗匪卷入革命运动,成为革命力量的一部分。例如,1895年筹划的广州起义中,北江一带著名盗魁梁大炮号召北江会党准备参加(24),后因事机泄露而失败,孙中山把“领来的钱,发给绿林中人,叫他们回去再听命令”(25)。1900年,兴中会再次在广东发动起义,“并约东、西、北三江若马王海、区新辈诸盗首,各帅勇士数千人驰会应合”(26)。马王海即当时东江一带著名绿林人物陈海;区新则是西江一带赫赫有名的绿林首领,“枪械精利,党与众多”(27)。1907年6月邓子瑜发动陈纯、林旺、孙稳等集合绿林、会党在七女湖起事。其中孙稳被惠州一带绅商指控为“平日以抢劫为事,乡里迭遭其害,妇孺皆知”的“剧盗”(28)。1909年革命党人计划发动新军于1910年正月初旬起义,广州地区著名盗匪李福林所在的大塘乡是筹备起义的重要据点,朱执信常驻大塘,负责南海、番禺、顺德、三水等处的民军策应工作(29)。1911年黄花岗起义中,绿林首领陆领、邓江在顺德乐从响应配合。在1911年广东光复运动中,以绿林盗匪为主干力量的民军也发挥了重要作用(30)。这也是清末广东盗匪问题引人注目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