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党魁集权制思想探微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俊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40)

原文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党魁集权制是孙中山在“二次革命”失败后,为了重新凝聚革命力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民主革命斗争的需要,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封建家长制存在,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是党魁集权制赖以推行的原因。它对于确立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内崇高的领袖地位、保证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行动一致起过积极作用。但它又极易造成党魁专制独裁和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对日后国民党的统治乃至现代中国政党政治均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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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8.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8)01-0094-06

      研究中国近现代政党政治史,孙中山的党魁集权制是不能不提及的。党魁集权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是什么?对于它的历史作用和影响又如何评价?本文就此发表一点看法。

      一、党魁集权制的提出和它的主要内容

      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和部分革命党人再次被迫流亡海外。整个国民党势力如同一盘散沙,几乎土崩瓦解。革命力量的惨败迫使孙中山不得不作痛苦的反思。孙中山认为“二次革命”的失败不是革命党人组织准备不充分,而是“全在不听我之号令”①。言下之意,是革命党人未听从他的领导所致。因此,他提出今后若要继续革命,全党必须服从他。“弟所望党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党魁者,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所以,今后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②。这里既反映了孙中山对国民党虽尊奉他为领袖,但在重大决策问题上不能遵从他的意见表示不满,又是他的党魁集权制思想的公开披露,更是向全党提出承认他为党的最高实际领袖的诉求。1914年2月,在同党人通讯中,孙中山一再表达了他的这一思想。在《致南洋同志函》中说:“弟自去秋来居(日本)三岛,每想国势之巅危,民生之困顿,共和之前途,辄不能忘情于党事。……刻已成立干务部,各路进行,同志之勇往,团体之固结,远胜前此同盟会之组织。且此次同志皆一德一心,服从弟之命令,尤非昔比”③。这里讲的“远胜前此同盟会之组织”,即当时成立的中华革命党。

      中华革命党是孙中山为反对袁世凯专制独裁统治、在中国最终实现民主共和政治理想而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其党的章程和组织原则集中体现了他的党魁集权制思想,这些思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所有党员必须忠于三民主义。对三民主义矢志不渝,奋斗到底。他说:“大家对于三民主义以后要心悦诚服,完全担负起实行的责任”④。

      二、所有党员必须绝对服从最高领袖。他说:“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⑤。孙中山这里讲的“惟一领袖”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今为唯一之条件。凡人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虑而后可”⑥。即要做到对三民主义的诚服,就必须听从党魁的指挥。孙中山坦言,中华革命党的党魁非他莫属。他说:“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服从我”。“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之导师”⑦。

      三、为了表示对三民主义的忠诚和对领袖的服从,每个党员入党时必须宣誓,并须按指模。根据《中华革命党总章》和《中华革命党总理誓约》规定,新入党者必须经党员介绍,按指模宣誓。当然孙中山本人也未例外。孙中山说:“指模人人不同,终生不改,无论如何巧诈,终不能作伪也,此本党用指模之意也”。认为这是保持党员纯洁性的“至良之法”⑧。

      四、党员分三等,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为了保证每位党员对革命的忠诚,便于孙中山指挥,《中华革命党总章》明确规定党员分为三等:凡在武昌首义前参加同盟会的,为首义党员;凡于武昌起义后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加入同盟会的为协助党员;凡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加入国民党的,为普通党员。首义党员属元勋公民,享有参政、执政的优先权;协助党员为有功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普通党员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⑨。

      五、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党员入党后,将“永守此约(指中华革命党总章),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⑩。

      二、党魁集权制内容剖析

      从上述党魁集权制内容规定看,孙中山的政党政治思想似乎又回到辛亥革命前的兴中会和同盟会秘密斗争的时代,甚至比兴中会、同盟会时人会条件还要苛刻,如绝对效忠党魁、按指模等,几乎同封秘密会党没有两样。然而中华革命党毕竟以三民主义为斗争宗旨的政党,而非秘密会党,形式相似,但本质不同。

      党魁集权制的出现,当然不是孙中山个人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在斗争屡遭挫败,为了保存革命力量,被迫作出的重大抉择。

      同盟会自成立起,领导层内对革命宗旨三民主义一直存在分歧,有主张二民主义的,也有主张一民主义的。政见的分歧直接导致了组织的软弱涣散。此外在斗争方略上,领导层内意见也同样不统一。孙中山主张革命先在华南一省或二省取得胜利后,再向全国各省推进。以宋教仁为代表,则主张革命应首先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发动,并为此设立了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独自开展活动,迹近分裂。稍后在临时政府组织形式上又发生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之争,孙中山力主总统制,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制。待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章太炎首倡“革命军起,革命党消”,但又与黎元洪、张謇等一起另组新党,反对孙中山,大搞分裂活动。革命队伍不仅思想极不统一,而且组织纪律极为松懈。在同盟会执政的三个月中,党内派系倾轧,党员行动几无约束可言。革命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同上述问题有关。“我们革命的失败,并不是被官僚武人打破的,完全是自己人……打破的”(11)。面对袁世凯为首的封建地主军阀官僚反动势力,孙中山和革命派认识到若要东山再起,就必须建立一个思想统一、组织巩固、行动一致、纪律严明的强有力的革命政党。更何况“二次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已成崩溃瓦解之势,尤其需要具有权威的领袖来组织,采取非常果断的措施来挽救。孙中山讲这个领袖非他莫属,并非虚言,亦非自大之词。孙中山在此时提出党魁集权制,不仅可能,而且也确有必要,因此,党魁集权制是孙中山挽救革命、保存革命力量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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