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汉语中,“政府”一词与英语Government同义,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总称,由于行政级别不同,而有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乡政府之区分。但是,“政府”在中国古代却是一个特殊国家机关的代称。在王朝兴替过程中,由于国家机关不断发生变化,“政府”所指代的对象是有所不同的,直到清代光绪宣统年间,它才逐渐演变为现代的含义。不过,在当时它仍然是一个代词,一直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它才正式转化为名词。正是因为“政府”这个词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演变过程,在各个朝代所指代的机关有所不同,我们在阅读古代文献时,尤其在解读晚清档案资料时,需要格外谨慎,仔细斟酌。 一、清同治朝以前的“政府” “政府”一词,在宋、辽、金、元、明时期都是宰相或宰相府的代称。区别仅仅在于,在宋、辽、金、元时期,参知政事、左右丞相、左右仆射以及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明代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 清朝初期沿袭明朝旧制,不设宰相,有内阁大学士之称。有清一代,在名义上内阁为“承旨出政”的最高行政机关,而实际权力有限。与明朝相比,清代内阁大学士既无“宰相”之名,又无“宰相”之实。尽管如此,在清朝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文书中仍然沿用明人习惯,以“政府”代称内阁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例如,顺治十三年,户科给事中王祯上奏弹劾说:“大学士陈之遴系前朝被革词臣,来投阙下,不数年间,超擢尚书,旋登政府。不图报效,市权豪恣。”①再如,魏裔介于康熙三年为保和殿大学士。论者曰:“公在政府,张弛宽猛,调剂异同,单辞片语,解纷决策。及仁皇帝亲政,公感两朝恩遇,益奋发有为。”②又如,乾隆十三年谕:“向来郊坛大礼,凡遇遣官恭代之日,大学士等俱不斋戒陪祀,盖因会典开载斋戒定例……若大学士乃政府之臣,为百僚表率,允当敬谨斋宿,以为众倡,何以转不陪祀。”③ 军机处设立于雍正七年,最初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军事机构,后逐渐演变为一个常设机构。“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正是由于军机大臣“军国大计无不总揽”,职务类似于宰相,史家以其为“隐然执政之府”,也就不足为奇了。④道光时期,著名文学家梁章钜在其专门研究军机处的著作中遂直接写道:“军机处为我朝政府。”⑤也正是人们以军机大臣为宰相,首席军机大臣自然被称为“首相”。因此,有人这样写道:“相国某公者,累掌文柄。门下士私相标榜,推为儒宗,以学问淹雅负重望。一时考据辞章之士,与讲许氏学者,翕然称之。道光季年,以尚书入为军机大臣,与首相穆彰阿共事,无龃龉。咸丰初,遂为首相。”⑥此处的“某公”指的是祁寯藻。道光三十年,为体仁阁大学士,咸丰元年,为军机处首席大臣。“首相”者,首席军机大臣也。 由于内阁、军机处在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朝是相互平行的中枢机关,都有宰相府的部分功能,前者既无其名又无其实,后者则有其实而无其名,正是由于代称的机构不能完全确定,这一时期在官方文书中使用“政府”这个代词频率不高。不过,到了光绪中后期,“政府”这个词的使用逐渐频繁起来,词义亦开始发生变化。 二、光绪朝“政府”词义之嬗变 仔细考察,这种变化最早起源于朝鲜的“议政府”称谓。在清初的文献中,经常记载满族关外政权与朝鲜“议政府”之间的外交活动。当时,朝鲜以“议政府”为“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类似于中国元代以前的宰相府。事例如下: 本年八月十一日,准贵部咨为进贺事,准朝鲜国王咨,差陪臣议政府右议政忱悦等赍捧表笺方物赴京,进贺西征大捷……今事毕回还,相应移文知会。⑦ “议政府”一词后来发生变化,省略了前面的“议”字。从光绪八年开始,在《清实录》中凡是提及与朝鲜的外交活动,均以“朝鲜政府”、“国王政府”来代称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例如,光绪八年,轮船招商局与朝鲜的合同规定: 由朝鲜政府协贴船费……总办、分办委员与朝鲜官员公文往来,自其政府统理衙门以下均用平行照会,与各国公使领事照会均用华文,亦可附用洋文。⑧ 又如: 俄外部既称实无此事,韩廷已拿匪治罪,且允备文申叙,非国王政府所知,前文可作废纸等语。有此两节,此事即可不再穷究。⑨ 从此以后,“政府”一词不仅用于对朝鲜行政机关的外交称谓,而且开始出现在与其他国家交涉的文书中,逐渐成为外国行政机关的通称。例如: 日政府实无与华开衅之意……(此事)或由乱党煽惑,使我两国之官不和。⑩ 惟英政府因事告退,须俟新政府到任再商等语。是英于中华并无衅端。(11) 俄使拟改照会,有两国政府约明不改变朝鲜现在情形之语,仍是隐寓保护之意,于将来措置属国事宜,恐多牵掣,必须删去此语方妥。(12) 而以“中国政府”作为中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代称,其发生时间较晚,大约到光绪二十年前后,这种使用方法才慢慢流行并规范起来。在此以前,在中英交涉的文书中,凡是需要强调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的地方,表达方式很多,既不统一,也不规范。诸如:“中华地方官”、“中国官员”、“中国大宪”、“中国官”、“中国官宪”、“中国钦差大臣”、“中国大臣”、“大清国地方官”、“大清国大宪”、“中国总理衙门”、“中国国家”,甚至干脆省略为“中国”。(13)产生这种不规范的主要原因在于汉语中找不到一个与英文Chinese government相对应的词汇。Government的英语含义是治理国家或社区的政治机构体系。在西方,探讨Government的含义时,通常研究的问题是它的授权或掌权形式,即究竟是由个人还是由团体来掌握权力,抑或是由全体公民来掌握权力。无论哪一种形式,政治机构体系都包括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国家政治机关。在光绪二十年以前,与英语Government相近的汉语词语只有“官方”、“官员”或“官宪”,而不能直接翻译为“政府”。道理很简单,当时的“政府”,只是一个或两个特殊机关的代称(就清代来说,只是内阁或大学士、军机处或军机大臣的代称),而不是国家机关的统称。这是必须加以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