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物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作为物流基础设施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已成为我国现代物流业中急需建设发展的重点。当前,我国物流园区正在进入一个高速建设和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很多地区都纷纷建立起了物流园区。与经济发达的欧日等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物流园区建设起步晚、发展快,各类物流园区的规划背景、定位和软硬件水平差别很大,明显存在着“规划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发达国家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状况,提炼一些成熟的规划、发展模式和经验数据,可以为我国的物流园区建设与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一、德国物流园区的发展 1.德国物流园区发展概况 德国是欧洲物流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在物流园区的建设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德国发展物流园区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货运经济性和合理性,1984年开始建设第一个物流园区——不莱梅货运中心。1992年从铁路运输的考虑出发,由当时的联邦铁道部和过去东德的铁路局合作制定了全国的总体规划,在全德境内建设28个物流园区。1995年第二个总体规划出炉,在原有基础上扩建为39个物流园区,使整个德国形成一个物流网络,但该规划由于德国铁路私有化,已满足不了市场需要而最后没有实现,直至2002年物流园区的规划并入德国交通网络规划。德国物流园区协会对2002年全国物流园区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全国现有33个物流园区,其中28个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处于规划和土地开发阶段,每个物流园区的总面积平均在1.4平方公里左右。 2.德国物流园区的规划 德国对物流园区的规划结构有相应的要求,如进行交通分析、选点分析、总体规划、当地物流企业分析、效益分析,最后对项目提出具体建议。在物流园区的选址方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紧邻港口,靠近铁路编组站,周围有高速公路网,中心内至少有2种以上运输方式相连,特别是公铁; (2)交通枢纽中心地带; (3)经济合理性(地价、劳动力); (4)符合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的要求。 在进行效益分析时,以物流园区所在地区为研究对象,从社会角度而非个别企业的角度出发,考虑整个地区的国民经济效益、交通状况及建成后的环境影响。 在具体园区规划前首先进行市场分析(具体见图1)
按预测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块,例如物流产业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分配功能区的规模,并引入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见图2)。
3.德国物流园区的发展模式 德国一般采取联邦政府统筹规划,由州政府、市政府扶持建设,公司化经营管理,入驻企业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其资金来源由各级政府直接出资为主,信用贷款和企业投资为补充。州政府提供土地、投资建设公路、铁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也会对公铁联运站等某些设备进行投资;园区管理机构主要采取公益组织管理和有限公司管理两种方式,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私营企业参与仓库、加油站、物流设备等的投资和运营。园区的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政府通过租赁良好的公共设施获取租金,二是通过提供优良的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二、日本物流园区的规划与运营现状 1.日本物流园区发展概况 物流园区最早以“物流团地(Distribution Park)”的形式出现在日本。日本发展物流园区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日本早在1964年就开始对物流产业发展进行政府规划与控制,1969年形成日本全国范围物流体系的宏观规划,1996年颁布《综合物流施策大纲》,并5年修订一次。在1969年形成的日本全国范围物流体系宏观规划中,将日本的1道1都2府43县分成8大物流区域,进行区域物流和区域内物流的分类,在各区域建设和整顿物流设施,形成物流园区和全区域的物流网络,再通过干线运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近海运输)形成跨区域的物流系统,最后形成全国范围的物流体系。日本现已建成22个大规模的物流园区,平均占地0.74平方公里。 2.日本物流园区的规划 考虑到国土面积较小,日本对土地利用率非常重视,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既要考虑到物流园区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运作的优势。日本政府将全日本的大型物流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交给了通产省、运输省、农林水产省、建设省和经济企划厅等5省主务大臣,由其制定全日本共通的基本事项,决定建设流通基地的城市。凡需规划建设大型物流基地的城市,均以本地区的城市规划为原则,决定物流基地的建设地点、数量、规模及功能,并报中央主务大臣审批。 日本物流园区具体规划程序: (1)进行物流系统分类。日本将物流系统的布局分成区域内、区域间和国际物流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