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湘兰,张丽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张湘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丽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风险,这种风险远远高于一般行业,并且发生比率也不易确定,但保险公司为物流业提供的保险险种却十分有限,这显然不利于我国物流产业的发展。要解决这一矛盾,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但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无疑是关键环节。目前我国调整物流保险关系的法律制度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和《海商法》等,这些法律制度虽然在物流保险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在制定物流法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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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流风险与物流保险概观

      (一)物流风险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物流风险是物流保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物流风险就不存在物流保险。因此,物流保险和物流风险密不可分,只有充分认识物流风险,才能解决物流保险中的相关问题。

      1.物流风险的概念及特点。物流(Logisitics)最早的名称是“Physical Distribution”,关于物流的概念,目前国际上的表述存在差异。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从日本引入物流概念的。一般认为物流是指物资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过程中,通过运用与之相关的自然技术和管理技术,从而实现提高物资流动效率,减少全社会物资库存总成本,降低物资流动费用,并最终达到提高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一系列物资空间位移活动[1]。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对物流的定义是“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并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进行有机结合”。而物流风险就是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危险的总称。

      物流风险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第一,多样性。因为物流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运输业和仓储业,还包括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方方面面,这些环节中均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而且其风险特质各不相同。因此,物流风险首先表现为多样性的特点。第二,复杂性。一般来说,传统物流业的业务范围比较狭窄,而现代物流业不仅涉及到运输与仓储,还包括对存货管理、加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和包装等提供服务,并且按照客户的经营战略去谋划它的物流,从一定意义上讲,现代物流企业是个集多种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的大型服务业。也正是由于物流业的综合性的特点,使物流企业的经营风险表现复杂性的特质。第三,风险发生的比率不易确定。一般而言,风险的估算要参考两个指数,即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发生损失的概率越高,造成损失的程度越严重,风险也就越大,由于物流风险存在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所以物流风险的发生比率较难确定,这使得物流业的风险要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2.物流风险的表现形式。对于物流风险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从物流业经营的角度看,物流风险表现为:第一,投资风险。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相比,现代物流服务则是智能型、管理型产业,高度的现代化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投资风险。第二,提供物流方案的风险。一些物流商或物流咨询公司专门针对一些客户的原有流程、经营管理及日后的发展计划分析研究后,进行设计,制订出方案,并收取较高的费用。但如果其所提供的方案达不到预期的要求,甚至有严重错误时,提供方案方就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这方面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第三,商品特性的风险。商品特性与物流商承担的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其特性直接关系到商品损坏的风险程度及导致的索赔事故。商品的特性主要包括6个方面:易损坏性、易腐烂性、易自燃性、易爆炸性、每公斤价值和财产对货运损坏的责任等,其风险不言而喻。

      其次,从风险产生的期间来看,物流风险主要有:其一,运输过程产生的风险。运输环节是物流系统的核心。在长距离的物流过程中,物流公司通常把货物运输交给专业的承运人承担,物流公司则相当于一般意义上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在这种情况下,物流公司的责任风险主要来自承运人。除承运人外,物流公司自身工作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错运也是其面临的风险之一。其二,搬运过程产生的风险。搬运是随运输和保管而产生的必要物流活动,是对运输、保管、包装、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动进行衔接的中间环节。在物流活动中,搬运活动是频繁发生的,因而是产品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仓储过程产生的风险。仓储是对有形物品提供存放场所,对存放物品进行相应保管,并实施物品存取过程管理的行为总称。在仓储过程中物流企业要提供坚固、合适的仓库,对进入仓储环节的货物进行堆存、管理、保管、维护等一系列活动。仓库的损坏、进水、通风不良、没有定期整理和维护,都会引起货物的灭失。其四,配送过程产生的风险。配送是物流中一种特殊的、综合活动形式,分拣配货是配送的特殊要求,也是配送中有特点的活动。由于配送活动包括的内容较多,所以物流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更为广泛。除了货物灭损和延时送达的风险外,还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分拨路径发生错误,使货物错发错运[2]。

      最后,从物流合同的角度看,物流风险主要有:一是与客户的合同责任风险。目前物流服务是买方市场,物流商迫于压力常常在合同中接受客户的某些苛刻条款,而现代物流合同的期限又比较长,往往数年之久,这种合同蕴藏着高度的风险性。二是与分包商的合同责任风险。物流业是所有供应链的组织者,其中有的环节由其自己负责,有的环节需要委托分包商具体实施。而当发生损失时,无论是谁的过失,均由物流商先承担对外的赔偿责任。所以物流企业在选择分包商订立合同时存在风险。三是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合同责任风险。现代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服务时离不开信息技术,而物流企业在利用信息技术时面临着两个风险: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和商业秘密受到侵犯[3]。

      (二)物流保险的含义及发展现状

      1.物流保险的含义。对于物流保险,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有人认为,物流保险是指对物流活动过程当中各个主要环节运作风险的保障和理赔[4]。笔者认为,这个定义没有揭示物流保险的基本特点。物流保险的定义之所以难以确定,是因为保险的定义至今不明确。笔者认为,我们在理解物流保险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从社会角度来看,物流保险是分散物流风险,消化损失的一种经济制度。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看,物流保险是一种契约或是契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契约即是物流保险契约[5]。目前的物流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流保险囊括了物流过程当中涉及的全部保险,既包括货运险又包括责任险。狭义的物流保险是责任保险,是相对于货运险体系而言处于另一个体系的保险。货物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货方。而物流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物流企业。货物保险保的是货物本身,物流保险保的是物流经营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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