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资产。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都有直接的影响。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原有的存货不断发出,新的存货又不断取得,随时间的推移,相同存货的价格或单位生产成本可能会有明显的差异,发出存货按照什么时间的购买价格或生产成本计价就成为会计上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存货计价的依据及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标准 (一)存货计价的依据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①换言之,该规定取消了原来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计价方法。同时还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给予企业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权力。 (二)选择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标准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判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标准不同,做出的选择也会不同。因此,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之前必须先明确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标准。 1.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②这表明,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我国现行对存货的计价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历史成本计量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原则。当企业将存货用于生产或者用于销售时,面对每次不同的采购成本,如何记录发出存货的单价?是按照平均价格来统一核算发出存货的价格,还是逐一辨认每次发出存货的价格?企业通常根据自己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或者财务报表呈报的特殊目的,选择某一种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2.坚持客观性原则 既要如实地反映销售成本,又要如实地反映期末存货的成本。会计信息必须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 3.坚持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要保持必要的谨慎性,即不高估资产或虚计收益,对于可能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的估计。谨慎性原则既有利于企业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又有利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 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信息产生的影响 (一)几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分析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指每次领用或者发出存货时,查明其入库的实际成本,作为该项存货发出或领用的实际成本。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批存货发出数量×该批存货收入的单位成本③ 例1:天宇文具店12月份某型号电子词典进货情况见表1。 表1天宇文具店进货情况表 日期 数量(台) 单价(元) 总成本(元) 12月1日(存货) 100 148 14800 12月3日购进 40 150 6000 12月8日购进 200 152 30400 12月10日购进300 153 45900 12月17日购进200 156 31200 可销售量 840 128300 根据:刘燕.会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351-353.整理 假定本期销售电子词典600台,其中分别包括:期初存货50台,8日、10日、17日购进的100台、300台、150台,则: 本月商品销售成本=148×50+152×100+153×300+156×150=91 900(元) 期末存货成本=128 300-91 900=36 400(元) 采用个别计价法时,每批购进商品应分别存放并分别登记库存明细账,销售的商品应在专用发票上注明进货单价和批次,以便于核算其进货实际成本。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如房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能够分清批次、整批进整批出的存货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并根据这一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时,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例2:A公司2003年6月存货明细账如表2所示。
通过表2可知,采用先进先出法能够随时结转成本,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而且能够较好地适应存货管理、存货估价及业绩评价要求。缺点是业务处理比较烦琐,特别是对存货进出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一般而言,经营活动受存货形态影响较大或存货容易腐烂变质的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此方法在永续盘存和实地盘存法下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