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减值会计处理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继良,周敏,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读本)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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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会计中所说的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所谓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而在会计实务中,许多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和难以单独确认它们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提出“资产组”概念,并按照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一、资产组的概念及其认定

      (一)资产组的概念

      所谓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这个概念包括三层基本含义:一是资产组由多个资产组成,这多个资产共同创造现金流入;二是认定资产组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为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称之为“现金产出单元”;三是确定资产组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目的是为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组的认定

      1.对于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因此,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是认定资产组的最关键因素。对于企业的某一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如果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等创造收入、产生现金流入,或者其创造的收入和现金流入的绝大部分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并且属于可认定为最小的资产组合的,通常应将该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比如,某矿业公司拥有一个煤矿,与煤矿的生产和运输相配套,建设有一条专用铁路。该铁路除非报废出售,其在持续使用中,难以脱离与煤矿生产和运输相关的资产而产生单独的现金流入,因此,企业难以对专用铁路的可回收金额进行单独估计,专用铁路和煤矿其他相关资产必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资产组,以估计该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2.几项资产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无论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是用于对外出售还是仅供企业内部使用,均表明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应当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比如甲企业生产某一产品,并且只拥有A、B、C3家工厂。3家工厂分别位于三个不同的国家,而3个国家又位于3个不同的洲。工厂A生产一种组件,由工厂B或者工厂C进行组装,最终产品由B或者C销往世界各地,工厂B的产品可以在本地销售,也可以在C所在的洲销售。假定A生产的产品(即组件)存在活跃市场,则A很可能被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原因是他生产的产品尽管主要用于B或者C,但是由于该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量,因此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对于B和C而言,即使B和C组装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B和C的现金流入依赖于产品在两地之间的分配,B和C的未来现金流入也不可能单独地确定。B和C组合在一起是可以认定的、可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的组合。B和C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3.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比如企业各生产线都是独立生产、管理和监控的,那么各生产线很可能应当认定为单独的资产组;如果某些机器设备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决策的,那么这些机器设备很可能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比如某家具制造厂有A车间和B车间两个生产车间,A车间专门生产家具部件且该部件没有活跃市场,生产完后由B车间负责组装并对外销售,该企业对A车间和B车间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决策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A车间和B车间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二、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确定

      (一)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当进行减值测试时,必须估计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于可回收金额的确认强调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以及现值估计计算提供了较为详细的规范,便于实务操作。

      (二)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通常不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例1.A公司2007年12月31日测试第一公司资产组发生了减值。该资产组由一栋厂房、一台设备和一项负债组成。厂房的账面原值520万元,已提折旧320万元;设备账面原值6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负债为80万元。该资产组如果进行处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90万元;该资产组如果持续使用,其使用期间及资产期满报废所带来的各年的现金流量现值为410万元。A公司2007年12月31日进行如下计算和处理:

      (1)A公司厂房的账面价值=5200000-3200000=2000000(元)

      (2)A公司设备的账面价值=6000000-3000000=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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