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家澍,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大学商学院。(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经济与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0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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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在我国发展的简单回顾

      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非常关心会计对计划经济的影响并努力使它为计划经济服务。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经过调查指出:“当前,中央各单位和地方的会计制度十分紊乱,使计划与管理遇到许多障碍。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统一会计制度。”中财委要求中央各部委迅速制定各该部门所属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草案,送财政部(当时没有“会计制度司”)统一审查,再报中财委批准。当年4月25日,按照中财委的指示,铁道、邮电、轻工业、重工业、纺织工业、农业、贸易、交通、燃料工业、卫生、人民银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等13部,先后提出了22个分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经财政部审查后送中财委批准,以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分建设单位和承包的建筑安装企业)制度由财政部会计制度司统一制定,大约从1951年起,我国就建立起分部门、分行业(后又分所有制)统一到底的会计制度。1953年以后,又引进苏联的会计制度,更加强了会计为计划经济服务的特色,此外,还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制度。这样统一的会计与财务制度实行了约40年。在此期间,财政在计划经济中发挥最重要的分配职能。财政、财务和会计的关系形成如下的格局: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会计在企业中只发挥反映和有限的监督作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严肃批评了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过分集中、过于僵化的弊端,从此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决定,我国的经济必须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于经济体制的变化,我国的会计改革势在必行。1988年,财政部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中国会计学会也成立了“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以下简称“研究组”),并于1989年2月,以中国会计学会“研究组”的名义,在上海金山石化总厂举行了破天荒的“会计准则研讨会”。财政部会计司和课题组以及中国会计学会和研究组的领导与主要成员都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提出了如下建议:(1)要迅速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2)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先限于企业;(3)按照国际惯例,我们所制定的准则只限于企业财务会计准则,不涉及管理会计;(4)在方法和步骤上,有两种意见,一是从具体到一般,即先制定若干较为急需的具体准则,以后再制定基本准则;二是从一般到具体,不破不立,不先推动根深蒂固的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难以推行,故应先制定基本准则,取代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5)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属于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建议由财政部课题组考虑。1989年3月在研讨会之后仅一个月,财政部就提出《关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和《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需要研究讨论的几个问题》两份文件,1990年4月又提出试图反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架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1991年11月又草拟了《基本准则》草案。财政部课题组带着上述四份文件,走访了17个省市,举行了36次座谈会,参加人员达456人次。在倾听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992年11月正式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与此同时财政部又出台了《企业财务通则》(通常称为“两则”)。后者主要规范国有和集体所有企业的财务活动。“两则”的关系当时被认为是“各有侧重,各有交叉,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两则”的同时出台,有力地冲击了在我国已实行40年之久的统一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在上市公司首先推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它代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会计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

      《企业会计准则》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又经过了4年,从1997年5月22日开始,我国发布了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关系及其交易的报告》,到2005年前后发布了16个具体准则;2005年,修订了基本准则和16个具体准则并制定了22个新的具体准则。所有这些准则的修订与制定都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这样,我国就加快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体系共包括如下三个层次:

      

      具体准则覆盖三个方面:一般业务准则,如收入、存货、固定资产;特殊业务准则,如四个有关金融工具的准则、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特殊行业准则,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发。

      二、2005年我国加快建设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

      2005年财政部在加快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还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即审计准则48项)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我国在这两三年加快建设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是国际经济的变幻不测、知识经济已初现端倪的必然结果。技术与创造促进高报酬与高风险成为双刃剑的投资与融资环境日益显著,竞争的不断加剧与经济全球化的明显趋势,使各国经济有和红楼梦里所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相似的局面。

      20世纪末由美国引起的安然、世通、施乐等公司的财务欺诈案使全球股市大跌,投资人几乎丧失了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今年七八月,产生于美国的金融风波即次级贷款危机,波及欧盟和日本,银行和贷款机构都出现大量坏账损失,投资基金损失惨重,股市也因而下挫,为此美国、欧盟、日本注入市场的资金分别达几十亿美元、几百亿欧元、一万亿日元,美国的坏账损失估计在500~900亿美元之间,美联储现在还不断下调贴现率。对此我国金融界也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这两次危机都要求对会计信息和审计鉴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Sarbance—oxley Act of 2002的出台,基本上是针对会计和审计的破绽制定的,其措施之严厉,使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这两个美国最重要的证券法规都望尘莫及!

      国际经济金融的这种险恶的大环境、国际会计组织由IASC改组为IASB,在全球大力推行与IFRSS趋同的各国会计准则,这些都是促使我国加快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压力。此外,我国加快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建设并力求与IFRSS趋同的步伐,还有以下三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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