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背景下的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班建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大众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力量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养成既有积极的正面作用,也有消极的负面影响。就其正面作用而言,大众文化对当前文化格局的改变有利于青少年公民主体意识的养成,大众文化的开放性有利于青少年养成参与公共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大众文化的跨地域传播有利于青少年全球公民意识的培养。其消极影响表现在:大众文化的肯定性容易养成青少年的犬儒主义人格;大众文化的感官性容易削弱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众文化的无国界特征容易消解青少年的民族国家认同。面对这一现实,学校教育应该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法等方面作出主动调适,才能在大众文化勃兴的文化背景下开展有针对性的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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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2X(2008)09-0038-06

      公民意识的培养是当前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主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公民意识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民主法制化发展以及增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态度和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大众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力量,正借助现代传媒的渗透作用,日益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正确公民意识的确立。如何针对这一新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是当前在全社会推进公民意识培养所不得不加以重点考虑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从大众文化的特点和实质出发,阐述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在这一新的文化景观中所具有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大众文化背景下开展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的一些初步思考。

      作为一种已然存在的文化现象,大众文化①已经广泛渗透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地改变了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审美习惯。然而,对于何谓大众文化,学界并未取得一致意见。笔者以为,在难以对大众文化做出公认的定义的情况下,通过对大众文化与民间文化、精英文化和主导文化的比较,或许有助于我们对大众文化的某些特征有所了解。民间文化(folk culture)主要反映的是农业社会的文化形态,它是人民群众在直接的生产生活中,通过切身的体会和感受而自发创造出来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日常文化。这种文化的传播与接受是以生活背景的同一性为基础的,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而大众文化所体现的则是大工业生产时代的文化景观,它是人为制造而不是创造出来的。大众文化的制作与接受不具有同一性,其产生遵循商品化原则,目的是用于交换。因而,大众文化与民间文化的不同在于其明显的商品性、消费性特征。而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elite culture)的最大分殊则在于,二者在审美追求、文化趣味以及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上存在根本的不同。前者以一种自下而上的审美追求和文化品味为旨趣,注重感官娱乐性、消遣性,与现实生活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后者则力求通过自上而下的文化启迪和精神引导,强调高雅性、严肃性,与现实生活保持着必要的距离与张力。主导文化(dominate culture)即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文化,具有浓厚的、严肃的政治色彩。而大众文化有别于主导文化的关键则在于它的非政治性、非严肃性。由此可以看出,商品性、消费性、感官娱乐性、开放性、参与性、复制性、平面性等构成了大众文化的突出表征。

      当前,大众文化作为一股新兴的文化势力,与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三足鼎立。这种文化景观,不仅逐渐消解了“村落文化”的地域性特征,而且也使得当前的文化形态出现了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合流的端倪。当前,主导文化在坚持文化导向性的“主旋律”的同时,开始强调贴近现实生活、加强“娱乐性”;精英文化在强调“自律性”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世俗,努力把艺术从象牙塔里解放出来;而大众文化在保持娱乐性、消遣性的同时,也日益重视对主导文化、高雅文化元素的吸纳。由此可见,作为当今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大众文化,其触角通过大众传媒的运作已经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特别的知识背景,只需打开电视、浏览报纸、聆听电台、翻阅杂志、冲浪网络等方式,人们就可以纵情于大众文化之中,获得一种轻松的心理快感与精神的慰藉,这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与审美习惯。新奇多变、形象生动的大众文化契合了青少年学生的认知和审美特点,受到了他们的热情礼赞与高度投入,成为了青少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新的文化生活景观,大大改变了青少年一代政治社会化的文化资源和认同基础,并使当代青少年在公民意识方面表现出新的特点。

      公民意识是“公民对于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包括公民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责任和社会基本规范的感知、情绪、信念、观点和思想以及由此而来的自觉、自律、自我体验;还包括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自我价值、自我人格、自我道德的批判,对实现自身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所采用手段的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群体的情感、依恋和对自然与社会的审美心理的倾向”。[1]由此可见,一个人的公民意识至少包括这样几个要素: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参与意识以及民族国家意识等。当前,大众文化的兴起及其在社会各方面的全面渗透,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确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些影响如同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的积极意义,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消极作用。

      关于大众文化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积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第一,从大众文化与社会其他文化的关系来看,大众文化对社会文化格局的改变,拓宽了青少年独立人格养成的文化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青少年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就在于个体独立人格的形成,而独立人格的形成则需要民主文化的涵养。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大众文化对于传统文化格局的改造促进了文化的民主化发展。在政治集权时代,社会文化表现出极大的同一性,个人淹没于集体,集体淹没于国家之中。在这种社会文化结构中,公民个体的成长主要受到两方面文化力量的牵制:主导文化和精英文化。主导文化以社会政治力量为根基,引导社会大众的一体化发展;而精英文化则以启蒙精神为动力,在社会上扮演着先知先觉的精神导师。这两种文化形态基本上都是以社会大众作为有待改造的被动群体,其发展必须有赖于外在文化力量的推动。在这种文化和社会改造逻辑中,广大民众作为社会的一员,其独立人格并未得到有效的重视。这一状况对于青少年而言则显得更为复杂。青少年一方面必须履行社会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对其政治社会化的单向引导和控制,另一方面还承受着成人文化(主要指家庭文化和学校文化)的规约。在多重文化力量的作用下,青少年独立人格的养成既缺乏必要的文化空间,也缺乏相应的文化资源。而大众文化在当代的勃兴,打破了过去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社会文化态势由过去的精英文化独自走向了多元文化的异趣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民主化、多元化发展的现实。这就为青少年从高度同质性、保守性的文化体制中解放出来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文化基础和社会空间。与此同时,大众文化的出现大大拓宽了文化的范畴,在很大程度上将传统贵族式、精英式的文化对民众生活的疏离拉回到了现实生活,赋予了民众日常生活以文化的意味。这就为青少年谋求个性、展现自我提供了必要的文化资源,有利于其独立人格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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