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实证分析

——兼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施中的影响因素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志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法学系。(天津 300134)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组成部分。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一个责任性命题。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然而,从未成年人保护的发展性着眼,《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基本限度,为此,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过程中除了注重相关法律规定以外,还应该形成“后”法律的观念,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拓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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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1日,我国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客观而言,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较以往更具有社会现实性,同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有所增强。然而,法律毕竟是一种静态的“物”,作为一种社会性的需要,法律在由应然性转化为实然性的过程中需要一个相关主体对法律精神、原则、内容及其与社会现实加以结合的认识和转化过程,即由法律到现实,由现实再到法律,况且法律本身也是有待发展的。所以,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角度讲,了解未成年人在现实中的保护状况,分析其中影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实施的因素便成为一个重要环节。基于此,本文试以对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状况的抽样调查① 为基础,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家庭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家长对“好孩子”的评价标准

      孩子是家庭生活的核心,在当代社会,这一现象更加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家长对所谓“好孩子”的评价标准可以表明家长对孩子成长方向的一种期望。据对家长的调查,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好孩子”评价标准的所占比重最高,为64.3%,其次是以适应环境能力强作为“好孩子”评价标准的,占22.2%,此外,以学习成绩好作为评价标准的占6.7%,以听父母话为评价标准的占4.6%。

      2.家长对孩子关心的方式与关注指向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对孩子的关心方式和关注指向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从调查来看,在关心方式上,认为家长属于无所不管的所占比重最高占67.2%,其次是认为家长关心学习成绩的占17%,关心身体状况的占9.5%等。

      从家长对孩子的关注指向看,学习问题仍占主要地位。据对家长的调查,认为孩子身上最突出的问题为学习不努力的占第一位,为43.2%,其次是认为学习负担太重的,占13.4%,认为孩子心理压力大和心理闭塞的,分别占10.9%和9.9%,比重为第三和第四位(见表1)。

      

      3.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相互沟通

      家庭关系是影响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因素之一,而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相互沟通又是家庭关系的组成部分。调查发现,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难是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未成年人认为家长在家庭中的言行对自己影响大的只占40%,影响一般的占30.4%,影响不大的占24.6%,对家长的言行没感觉的占5%。另外,在未成年人中,只有45.1%的人认为自己是孩子,能接受家长的经常性说教,认为自己应该独立而不接受家长说教的占46.4%,对家长的说教持无所谓态度的占7.1%,认为家长说的没有水平而不接受的占1.4%。而家长认为和孩子进行思想沟通是当前家长最难做的工作的在家长中的比重最高,为45.5%。以下分别是辅导孩子学习占32.2%,管教孩子占16.1%,和老师沟通占4%。

      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难既有未成年人自身独立意识强的因素,又有家长与孩子之间固有的“代际”影响,除这些客观性因素以外,如果单从家长的角度讲,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方式则是不可忽略的。因为从未成年人角度而言,一方面,多数未成年人还是愿意和家长沟通的,如在对未成年人的调查中,77.6%的人愿意和家长沟通。另一方面,朋友型的家长最受未成年人欢迎。如对未成年人的调查表明,最喜欢能够经常和未成年人进行沟通的朋友型的家长的占71.4%,其次是喜欢什么都懂的有水平的家长,认同该观点的占14.7%。(见表2)。因此,以家长为主体,构筑与孩子之间平等、理解的沟通方式是提高家长与孩子之间和谐程度的重要方面,正如学者指出的,“在家庭中家长说了算的传统已经不被现代的孩子所接受,他们渴求与父辈之间平等相处、平等交流”。[1]

      

      4.家长对孩子的教育

      作为一种保护,当代的家庭教育是一种复合型教育,这种教育既包括文化教育、思想教育,还包括各种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性教育,如安全、自救教育等。然而,调查发现,偏重文化学习仍是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家长对孩子文化学习“加压”。据对家长的调查,曾给孩子在课余上过文化补习班的占60.8%,只有39.2%的家长没有给孩子上过补习班,在上补习班的人中属于经常性的占26.1%。对孩子是否有学习压力的调查表明,家长中认为孩子有较大学习压力的只占37.5%,认为没有多大压力的则占58.8%,不知道是否有压力的占3.7%。在造成孩子学习压力的因素方面,家长认为是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占3.9%,认为是家庭关系不和谐的占4.1%,认为是孩子父母离异的占1.6%,认为是孩子学习不努力的占36.3%,所占比重最高,认为是学校对孩子要求高的占12.7%,认为是家长要求高的占32%,认为是其他因素的占9.4%,进一步讲,对孩子学习成绩好的期望值在家长中是第一位的。另一方面,在处理文化学习和思想教育的关系上,家长较普遍认为尽量把文化学习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家长认为首先得学习好的只占7.8%,认为尽量把思想教育和文化学习结合起来的多达71.5%。认为完全听孩子的占2.5%,认为首先加强思想教育的占18.2%。思想道德教育乃立身之本,多数家长认为应把思想教育和文化学习结合起来实际上既表明了对当前教育模式的一种期盼,也反映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在家长心理中的重要地位。再者,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缺乏延续性。在对家长的调查中,经常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自救方面教育的只占31.6%,偶尔进行教育的占58%,认为这是学校的事情而没有讲过的占4.9%,因为不懂而没有讲过的占5.5%。可以发现,在当今家长的教育理念中,以文化教育、思想教育、安全保护性教育为依次序列呈现的是一个“彗星型”的由浓重到淡化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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