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431(2008)01-0052-03 干部成长是在特定环境下,个体素质、组织培养、社会环境等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内外条件的优化组合和互动程度,决定干部成长的速度和质量。作为干部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共青团干部具有起步早、进步快、成长周期短等特点。团干部的成长,有机遇的因素,但主要是个体素质和客观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特定历史背景的影响 1.特殊的历史背景,为团干部成长创造了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工作,确立了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制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大量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去担当重任。但当时干部队伍的年龄状况和知识文化水平都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实际需求。干部队伍严重老化,青黄不接。另外,许多干部文化素质较低,现代科学知识很少。面对这样的形势,邓小平指出选拔年轻干部关系党的基本路线的执行,关系到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在三年内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十年后不晓得要出什么事,要忧国、忧民、忧党啊!要看到这是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这是个战略问题”。1985年后,邓小平又先后提出,“目前我们主要进行两方面的改革,一是干部年轻化,二是经济体制改革。这两个都重要,但是干部年轻化更重要”,“现在还要继续选人,选更年轻的同志”,“要进一步找年轻人进班子”,并希望“中国有一天出现一大批三四十岁的优秀政治家、经济管理家、军事家、外交家及其他各种专家,使我们的党和国家充满活力”。在他的建议下,中央制定大规模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决策,有计划地开展了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由于当时年轻干部非常缺乏,大批团干部因具备年龄、知识、专业等优势,被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 2.“四化”方针的提出,促进了团干部的成长。组织路线与政治路线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制定的政治路线,但组织路线在“文革”中遭到破坏。邓小平说,“现在我们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是组织路线的问题。解决组织路线问题,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难、最迫切的问题,是选好接班人,最重要的还是培养选拔接班人”。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干部队伍“四化”问题,主张“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随后,“四化”方针作为历史性的决策在十二大写入《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肯定了下来。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和合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政治路线引导下,共青团的发展走上了正常轨道,各级团组织补充了新鲜血液,团干部也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角色,被重新纳入党的干部选任工作体系,在干部“四化”方针的推动下,逐步脱颖而出。 二、干部选任的制度设计 1.退休制度的实行,使团干部成长有了一定的平台。“文革”刚刚结束时,干部制度存在很多弊端,主要是官僚主义和权力过分集中,尤其是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限制了年轻干部的成长。对此,邓小平说,“庙只有那么大,菩萨只有那么多,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这种制度不利于领导层更新,不利于年轻人上来,这是我们制度上的缺陷”,“要改革现行的干部工作制度,建立有利于提拔年轻干部的制度”,“重要的是建立离退休制度”,“有了退休制度,人人都知道自己到哪年该怎么样,这样就比较好办”。退休制度实行后,通过进入中央和省级顾问委员会、离休、退休等方式,大批老干部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为年轻干部的发展留出了空间。1979年到1984年的5年间,先后有121万名老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有80万名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这其中就包括大批团干部。 2.年轻干部培养规划的落实,为团干部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不仅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规划,而且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四化”方针确定以后,中央于1983年制定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十年规划》。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央出台多个针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文件。1995年1月,下发《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明确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目标要求。1996年5月7日,颁布《1996年—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5年内培养两万名优秀中青年干部的目标。2000年9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大力度,务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取得新突破”。2002年7日,颁布《条例》,提出“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适应加快选拔年轻干部的政策,《条例》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等。2003年12月2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快车道’”等。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这些政策的提出,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获得了制度空间。作为年轻干部的重要部分,团干部成长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