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16(2007)06-0091-03 传统孝文化在青少年道德养成中的地位不可或缺,以往关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研究不乏关注传统孝文化的德育价值,但是研究者只是试图建立起青少年应该接受的各种传统美德的知识或规范体系,而忽视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对青少年成长的重大意义,未认识到规范虽能为道德教育提供现实的、具体的、可教授的内容,但是相对于道德实践者来说,它是外在的,带有约束性的“清规戒律”。而道德教育的旨趣在于,促使受教育者转化或内化既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和原则,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因此,本文希冀通过考察孝文化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内在关系,来探究孝文化中有利于道德品质养成的资源,以促使青少年的道德成长与全面发展。 一、传统孝文化的道德内蕴及与青少年道德养成之契合性 黑格尔对中国文化曾做过这样的论述:“中国纯粹建筑在这样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1]的确,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文化”具有相当突出的地位。早在先秦的经典中,已经把“孝”的规范视为“德之根本”,《孝经》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孝为百行之首”。在中国传统社会,反映亲子伦理关系以及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孝道”,被认为是儒家伦理道德之首,是几千年来为社会普遍宣扬、奉行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本文所涉及的传统孝文化主要指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孝文化。《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的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可见,孝最初限于人伦范畴,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善事父母。用孝文化中善事父母、赡养双亲的道德观念教育青少年,能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孝文化的内在要素是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要求,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需要孝文化。 首先,孝文化与青少年的责任感培养具有内在统一性。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个人的道德才可以完善,否则,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最起码的德性。可以说,孝的培养与实践是当代青少年提高道德素质的元点。孝文化所要求的对父母要有孝心,实际上就是对父母要有责任感,而责任感恰恰是道德行为的基础和本质规定。责任感是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和美德的一个重要途径。人们要做出一种行为,是有自觉动机和意图的,是由意志自愿、自主做出抉择的,然而人们对选择的后果必须承担责任,这就是行为的责任性。这个行为有好有坏,好的行为受到赞扬、褒奖,就是道德行为;坏的行为受到谴责、贬低,就是不道德行为。因此,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道德起源于对责任的认识。道德的社会价值,最现实、最普遍地体现在人们的责任感上。个人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其本质就在于它是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责任主体。自我在对责任的恪守中,履行自己的道德职责。 其次,珍爱生命的孝文化要求也是道德教育的内在规定性。儒家文化将保全身体视作为践行孝道的基础。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儒家把个人的身体视为父母身体的延续,所谓“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能全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2]。父母“全而生之”子女应“全而归之”。这样能否保全身体就上升到对父母孝与不孝的高度上了。如今,有些青少年视生命如儿戏,稍遇不顺便选择不正确的做法,甚至有些人以身试法,成为亡命之徒。这样直接或间接地伤害了父母,给父母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违背了孝道。因此,引导青少年健康向上,使他们认识到爱惜生命、珍惜名誉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更是履行对社会、家庭和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使他们逐渐摒弃狭隘、自私、唯我独尊的不良心理,唤醒他们的真情实感,这比单纯地依靠法律等外在约束更有效。 第三,孝文化的事亲尊亲有利于青少年公德意识的培养。孝文化中敬爱父母、敬爱长者的道德规范,能培育人们博爱的人性,产生尊老爱幼的观念。《礼记·礼运》对这种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明确提出人们不但要敬爱自己的父母兄长,而且要用同样的感情去对待社会和他人。尊崇孝文化建构的代际关系,体现了代际关系和社会的均衡和谐。《孟子·万章》:“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事亲尊亲成了一个人的最高道德表现;对父母的孝敬,体现着一个人整体性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文明程度。一般来说,真正具备家庭私德者往往也具备社会公德。社会道德教育要建立在家庭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从家庭道德领域扩大到社会公德领域,使整个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否则社会道德教育的影响和作用将大大减弱。 二、孝文化的当代困境之归因及对青少年德育的制约 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传统的道德价值体系面临着激烈的震荡、冲突和损毁,以至于许多具有深层或根本意义的传统美德处在消逝的边缘,致使部分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尤其是孝的观念处在断裂与冲突之中,道德行为方式陷入失范的泥沼之中。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信息化及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父母的地位和权威受到质疑和挑战。纷繁复杂的信息环境左右着青少年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品质的形成。大众传媒的渗透不仅改变了青少年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而且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优秀家庭伦理观念也遭到了强烈的冲击。从本质上讲,尊老、养老也是农耕生产的内在要求。在农业社会,父母不仅成为道德上的楷模更成为智慧的象征,他们丰富的生产经验和社会阅历对青少年是授之不尽的,老人受到后辈敬重和爱戴,老年资源和价值得到认同。但是时代发展至今,这种情况一去不复返了。因为两代人的家庭经历、时代背景、历史任务的不同而在价值观念的选择与形成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使得传统文化的吸收和指导作用消失,动摇了传统社会“长者为尊”的地位,使得父母常常遇到来自青少年的各种反叛和挑战。当前由于我国的整体转型、价值观念的激烈动荡和社会所有制、分配制的巨大调整等造成人们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等的变革和更替,而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在对待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必然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就必然造成代沟的加深,两代人各自具有以自身群体为中心的价值观。青少年对家长耳提面命的说教不屑一顾,他们更愿意用自己的眼光去探索客观世界。在价值取向上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对社会缺乏责任感,对他人缺乏道德感,对父母缺乏孝敬感,对父母对自己的付出觉得心安理得;片面强调自我价值又心理脆弱,把未来幻想得一帆风顺,经不起挫折和困难的考验;父母所推崇的家庭伦理道德中的一些美德,被当成了保守、落后的代名词而被抛弃。总之,他们彼此间的不理解和不信任加深,父母与青少年的代沟越来越明显,矛盾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