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提升青少年公民素质的有效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萍(1976-),女,广东湛江人,广东青年干部学院计算机系讲师,广州 510507;朱丽玲(1979-),女,广东汕头人,广东青年干部学院青年研究所讲师,广州 510507

原文出处: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志愿服务是提升青少年公民素质的有效途径,青少年在志愿服务中体现公民价值、培养公民责任、实现公民参与、拓展公民视野。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C 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446(2007)02-0034-04

      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1]。当前志愿服务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青少年则是其中的主力军。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公民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服务有什么吸引他们的地方?青少年公民素质又从活动中得到什么提高呢?

      为了了解志愿服务对青少年公民素质产生的影响,最近,我们在广东省范围内进行志愿服务人员状况调查,同时了解青少年公民的素质情况。调查组在广州市、汕头市、佛山市、中山市、清远市等发放调查问卷14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67份,运用SPSS统计软件处理后得出调查数据。

      一、青少年在志愿服务中体现公民价值

      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公民,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公民社会”在中国人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中日渐显现。如何强化对青少年一代的公民意识培养,使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公民责任、实现公民价值,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我国的全面公民教育开展时间不长,而且当今社会中还广泛存在着缺乏公共精神、破坏公共资源等有违公民意识的行为,在青年中缺乏社会公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2],强化公民角色的自我认识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志愿服务的兴起,为强化公民意识提供了很好的平台。“青少年在参与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时,能认识和理解不同人生追求的积极意义”[3]25,从而“超越单纯的自我利益、自私观念,培养人类互助发展的观念”[3]25。通过与服务对象和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有利于青少年志愿者加深对自身社会角色的理性认识,更好地体现作为社会公民的人生价值。

      在调查中发现,志愿服务是使青少年公民不断获得人生感悟的有价值的实践过程。受访者对参加志愿服务的最大需求选择“自己价值和潜能发挥的需要”的占49.8%,远远超过其他方面的需求。可见大多数青少年公民认为参与志愿服务,可以使自己的价值和潜能得以发挥,社会角色得以体现,帮助实现自我最大的需求。

      对志愿者的精神状态调查中发现,受访者时常能体会到幸福的占28.5%,觉得前途比较光明的占27.7%,大多数青少年公民在参与志愿服务,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让自我体会到幸福,对前途感觉光明。同时也有约1/5的青少年志愿者经常感觉到精神压力,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社会存在着相当数量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也包括志愿者本身。可以说,在帮助与自我帮助中实现公民价值是志愿服务带给青少年朋友的精神礼物。

      表1 受访者的精神状态

       时常能体 觉得前途 经常感感觉 经常为未来 过得不时常感有时会想

      选项其他 合计

       会到幸福 比较光明 到压力太累 生活忧虑太开心到寂寞 到自杀

       N

      309

      301 216 81 94 4026 3

      16

      1086

       % 28.5 27.7 19.9 7.5 8.73.7 2.40.3 1.5 100

      

      二、青少年在志愿服务中培养公民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志愿服务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与义务。青少年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培养起对公民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服务社会的素质,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一)志愿服务使青少年明确权利和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要遵循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法律权利包括政治、人身自由、宗教信仰、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和一些特定人群的权利。公民的法律义务包括了维护国家统一、安全、利益;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以及国防、纳税等义务。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赋予了志愿者更广义层面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参与志愿服务,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推动社会的共同进步。

      要使青少年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单纯用外在的灌输方式,不仅说服力不够,甚至可能导致抵触情绪。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可以帮助青少年重新寻回迷失的权利和义务。如开展帮助失学儿童的活动,青少年志愿者了解到我国还有那么多儿童公民没有享受到教育这项基本权利;开展救助流浪人口的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明白了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有得到社会关爱和尊重的权利;开展保护环境的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意识到每一个社会公民都有责任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了青少年的权利义务意识。

      (二)志愿服务使青少年明确社会责任感

      公民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保障公民合法的个人权利是最基本的,只有权利意识觉醒的公民才可能真正认识社会进步对个人的意义,另一方面公民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不可或缺,它是保障每一个人权利的环境条件。[3]27作为人,要怀有感恩的心,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体验自身的人生价值。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重利、自私等不良的社会风气扭曲了部分青少年的价值观,如果青少年只懂得索取,却没有感恩的心,中国社会的未来将陷入冷漠的困境。通过开展志愿活动,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培养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首先,通过参与志愿服务,青少年耳闻目睹了很多助人为乐的感人事迹,在实际体验中很自然的受到感化,把助人当作一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其次,参与志愿服务能让青少年接触到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使他们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很多有需要帮助的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是不会坐视不理的,他们会行使社会赋予他“奉献爱心”的权利,通过助人更好的来实现自己的公民责任;再次,参与志愿服务能让青少年学习到很多帮助人的方法,使他们明白助人是他们有能力做好的事,从而更有信心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更加努力地实现自己的公民社会责任。调查显示,77.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有责任改变社会上的一些弊端,志愿者觉得自己生活在这个社会,愿意尽自己的力量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更加美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