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6—6365(2007)06—0150—04 一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冉华教授曾对电视与青少年特别是儿童成长的关系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她较早提的“电视的一代”概念指出:“本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90年代出生的儿童,他们生逢一个电视日常化的时代,电视冲击波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们的成长,看电视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主要的内容。”[1](P150) 1961年,由威伯·斯克瑞姆、杰克·利力等出版的《电视在我们孩子的生活中》(Television in the lives of our children)是对电视影响青少年儿童的首次重要研究。研究者们采访了6000名青少年儿童和1500位父母,还有教师和学校领导,得出的报告结论是:“孩子们接触电视比接触其他任何一种大众媒体都多。”“3岁到16岁的孩子在电视机前花费的时间比他们在学校花费的时间还要多。”[2](P310—311) 电视广泛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节目提供的娱乐、或者是科学知识、新闻知识,丰富了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调节了他们的生活状态,开拓了眼界,对他们科学知识系统地发展、完善,对其道德素养的提高、人生理想的确立以及良好行为方式的养成,都是有积极的作用。“现在,已没有人再怀疑电视对儿童的影响。大量事实证明,电视冲击波对儿童的生理、心理和行为产生着种种潜移默化的影响。”[1](P154) 我们必须要承认,电视对未成年人消极的影响客观存在。伦敦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大卫·帕金翰在其代表作《童年之死中》对21世纪童年和媒体的关系进行精辟论述:“新媒体是在毒害我们的孩子,还是在培养他们?”大卫·帕金翰借用美国著名学者、心理学家戴维·艾尔凯德(David Elkind)的研究认为,“由于电视缺乏旧媒体(如报纸、杂志)所具有的知识障碍(intellectual barrier),因此,电视并不需要儿童通过学习而获得理解它的能力。儿童借助电视简化了他们对信息的接近,电视将从前保留给成人的经验公开展示给了儿童;幼童无法通过言词描述来想象的暴力与性亲密镜头,现在都直接而形象呈现在电视屏幕上……同时,摇滚乐带来了情感的退化,并刺激了自慰与使用违法药品的行为。”[3](P19—20) 同时,还借用了美国另一位学者玛丽·威尼(marie winn)在《电视:插电的毒品》(The plug in Drug)中的论述回应艾尔凯德的观点:“无论看的是什么,电视剥夺了儿童游戏时间,以及其他健康互动的形式。越来越多的父母把电视简单地看作是一个‘保姆’。”[3](P21—22) 电视对青少年和儿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青少年正值身心成长的发育时期,是知识学习和能力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情感、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电视传播对青少年的影响取决两个方面的因素,即电视媒介的魅力和青少年的未成熟性。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陈汝东教授直接把电视等媒体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消解功能概述为四个方面:“即影响和消解未成年人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腐蚀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产生不良影响;直接导致违法犯罪行为。”[4](P18) 并呼吁,“要加强媒体自身道德建设,提高未成人媒介素养,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媒介环境。”[4](P18) 二 电视娱乐节目必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负责,这是媒介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娱乐的电视能否承载严肃的文化责任?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能否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的问题……文化责任的严肃性,不仅仅在于它如何承载思想的、道德的或政治的使命,更大程度上,在于它如何承载改善生活、完善生活、提高生活(根本上也是为了人自身)的历史责任。”[5](P339) 电视娱乐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发展必然伴随着强大批判力量并与之伴行,但娱乐节目在体现对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和对人的健康向上的精神信仰力量的提升,并展示多元化文化选择上都承担着重要的文化责任,这种文化责任,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和生存空间。电视娱乐节目追求的是一种大众化、通俗化的快乐传播,给人以愉悦、休闲,是电视娱乐节目的主要功能。但这种愉悦和休闲功能的实现,不是以违背社会道德价值观与审美取向为代价的,特别是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代价的。电视媒介所具有的社会功能要求电视娱乐节目也必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承担一定社会责任。 客观地讲,湖南电视的诸多娱乐节目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还是付诸了很大的努力。例如湖南卫视主办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阳光伙伴》,就是一档新型的真人秀竞赛娱乐节目,以增强少年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励志进取为主要内容。该节目突出强调青少年的团队精神,即要有坚强意志,面对挫折迎难而上的毅力以及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在商品化的社会中,这样的节目的确对青少年的成长是弥足珍贵的。湖南卫视大型生活类角色互换娱乐类型节目《变形计》,所揭示的现象大多是未成人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社会现象。栏目通过发掘这些带有社会普遍意义的内涵,通过精心设计的节目形式放大这些内涵,并谋求这些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变形计》推出的“网变”主题特辑,就是针对“网瘾”这一未成年人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精心制作,以唤起社会对网络时代下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注;《变形计》之“孤岛”将镜头指向了那些留守单亲家庭的孩子,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又一次引发社会的深刻思考。湖南经济电视台《Funs娱乐》节目中推出的“绳彩飞扬”栏目,也是以集体跳绳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娱乐活动,强调培养的也是青少年集体荣誉和勇于参与的精神,具有很好的社会反响。湖南经视推出的青少年益智类娱乐节目《超级小英雄》,也直接让青少年走向前台节目,有时以法律问题、环保问题等为核心,体现了节目对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关注。2007年5月,湖南卫视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宣布联合发起成立“希望工程·快乐成长基金”。这个基金的成立,目的是使城乡青少年快乐健康地成长,使偏远地区的孩子真正享受到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湖南卫视将通过《勇往直前》等娱乐节目捐赠200万元,在江西、河南、陕西等8个贫困地区兴建8所希望小学。湖南卫视这一举措,凸现了电视娱乐节目的社会责任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深切关注。正如湖南大学新闻系主任、教授徐清平所指出的“湖南卫视将娱乐节目和公益事业对接,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使娱乐节目不至于低俗化,并且将严肃甚至沉重的公益话题,以观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呈现,既令人轻松,又催人向上。”[6] 特别是湖南电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而专门做出创建的属于青少年自己的频道“金鹰卡通频道”,填补了湖南青少年无自己专业频道的空白。金鹰卡通频道提出了快乐卡通,开心家庭的全新战略定位,通过打造一种具有成长空间的大众电视品牌,把未成年人的电视屏幕关注从情感、暴力中转移到与起身心发展相一致的频道节目和内容上来,从而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