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化领袖,有“中国文艺复兴之父”之誉。作为学贯中西的启蒙思想家、学者和教育家,胡适关于青年问题的思考,对现代中国青年知识界影响深巨。在新世纪的转型时代,胡适的青年观对当代青年的思想修养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青年的人生观:为全种万世而生活 在中西文化激荡的五四时期,儒学的衰落凸显了转型时代深刻的精神危机和意义危机。人生的意义问题,成为启蒙时代青年求索的重大时代课题。新人生观的探索,也是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主题。胡适作为新文化领袖,是新人生观的倡导者。他主张:“人生的意义不在于何以有生,而在于自己怎样生活。你若情愿把这六尺之躯葬送在白昼作梦之上,那就是你这一生的意义。你若发愤振作起来,决心去寻求生命的意义,去创造自己的生命的意义,那么,您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义,作一事便添一事的意义,生命无穷,生命的意义也无穷了。”① 在胡适看来,每个人的生命本没有意义,看你自己如何在人生中赋予其意义。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纯粹是浪费生命,不如用此生作点有意义的事。 传统人生有两种信仰:一是宗教所宣扬的“神不灭论”;二是传统士大夫所追求的“三不朽说”。所谓“三不朽”,即是《左传》所言“立德、立功、立言”。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在他看来,“信神不灭论的固然也有好人,信神灭论的也未必全是坏人”。既然如此,“灵魂不灭的问题,于人生行为上实在没有什么重大影响;既没有实际的影响,简直可说是不成问题了”。② 而“三不朽说”也有其局限性:它只限于极少数有道德、有功业、有著述的人,于绝大数人的人生实践无关,是一种“寡头”的不朽论;它单从积极方面着想,没有消极的制裁,即只说了立德可以不朽,但不立德又会怎样没有提及。因此,在批评“神不灭论”和改造“三不朽说”的基础上,胡适提出了他的新信仰——“社会不朽论”。首先,他对“三不朽论”进行了“凡俗化”的改造,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他强调:“社会是有机的组织,那英雄伟人可以不朽,那挑水的,烧饭的,甚至于浴堂里替你擦背的,甚至于每天替你家掏粪倒马桶的,也都永远不朽。”其次,胡适将“三不朽论”拟宗教化,以“大我”作为超越性的价值本源,来启发个体的社会良知和警诫个体的罪害行为,从而使其“社会不朽论”成为具有扬善抑恶的宗教职能的“大我教”。他指出:“立德不朽,行恶也不朽;立功不朽,犯罪也不朽;‘流芳百世’不朽,‘遗臭万年’也不朽。”胡适将“不朽”价值中立化而把“功德”和“罪恶”同归于“不朽”,旨在强调每个个体的行为与社会“大我”的因果关联,来启发个体的社会责任和个体的人生行为。” 在胡适看来,个体“小我”的生命来源于“大我”,它是整个人类生生不已的生命之链中的一环。“小我”的生命有限,而“大我”的生命无限,“小我”唯有融有限的生命于无限的“大我”生命之中才能获得永生不朽。既然人生的历程是“小我”来自“大我”又复归“大我”,那么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为全种万世而生活”,“小我”只有通过认同和奉献“大我”,才能获得其生命永恒的价值。胡适“大我”本位的“社会不朽论”,不是灵魂不朽,因为他不相信有个人灵魂这种东西。他所谓的“不朽”是指个人在世的思想言行对社会所产生的各种正负影响。社会是不朽的,个人也可以因社会的不朽而不朽,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将个体的生命融入人类的发展进程,即“为全种万世而生活”。 青年的价值观:发展个性与实现自我 如果我们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看做是一场个性解放运动,那么,胡适无疑是引导一代青年走向个性解放的启蒙大师。在中国语境中,“个人主义”常常成为某些自私自利者的遁词,因而胡适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区别。他区分了三种个人主义:一种是假个人主义,或称为我主义,其性质是自私自利,唯自我利益是图。一种是真个人主义,亦称个性主义,其特性有二: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胡适的老师、美国哲学家杜威在天津青年会讲演《真的与假的个人主义》时,已经区分了真假两种个人主义,而胡适又补充了第三种类型的个人主义,即“独善的个人主义”,其特点是:“不满足于现社会,却又无可奈何,只想跳出这个社会去寻一种超出现社会的理想生活”。③ 胡适倡导是第二种类型的个人主义,即易卜生的个性主义。易卜生主义是五四时期个性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它由于胡适的大力倡言而风行一时。胡适的《易卜生主义》是一篇介绍易氏思想和艺术观的论文。胡对易氏最为推重的是其批判的现实主义和个人主义。易卜生有一个完全积极的主张:个人必须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必须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胡适在文中引用易卜生致朋友书信中的主张:“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益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重要,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这样生活,须使各人自己充分发展:——这是人类功业顶高的一层;这是我们大家都应该做的事。”关于易卜生之“救出自己”的“为我主义”,胡适解释道:社会是由个人构成的,多救出一个人就是多准备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孟子所谓:“穷则独善其身”,即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之意。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