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伦理学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特点及影响

作 者:
徐曼 

作者简介:
徐曼,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副教授,史学博士。(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从明末清初到戊戌维新之前是中国与西方伦理学的早期接触时期,无论是明清耶稣会士的译著,还是林乐知、花之安等传教士的著作,传播的主要是一些宗教伦理观念,兼有一些世俗伦理思想。虽然,作为学术意义上的“伦理学”的输入还没有真正展开,国人对西方伦理学的自觉传播还没有形成规模,但这一切在客观上都作了西方伦理学在华传播的先导。先有这些思想观念的输入为之铺路,就为此后西方伦理学在中国全面的传播做了理论的准备。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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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5-0094—07

      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是清末民初以来的事,是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和西方伦理学的传播密切相关的。明末清初,随着耶稣会教士的来华,西方伦理思想和观念开始传入,但主要是以输入基督教伦理为主。鸦片战争后,传教士在中国进行的传教活动,也夹带输入了一些基督教伦理和其他世俗伦理,这与明末清初西方来华传教士的一些活动是一脉相承的。此时期,也有一些国人或是跨出国门,或是到香港、澳门,或是到上海等租界,对西方制度文化有更切身的体验后,输入和传播了一些西方重要的伦理和道德观念,这些都构成了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并在传播主体、传播渠道和传播内容上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也为此后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全面传播做了理论准备。①

      中国与西方的最早接触,据史书记载始于西汉桓帝延熹九年(166)的西汉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对于这一问题的考察在中国学者张星烺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英国汉学家翟尔斯(H.A.Giles)的《中国与中国人》以及美国学者劳福尔(B.Laufer)的《中国人对于古代伊朗文明史的贡献》中已作了详细的考证。[1]402但作为西方伦理学说传入中国并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时间却是相当晚的事情。这一时间应从明末西方传教士到中国以后算起,即最早推到公元16、17世纪,集中在传教士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庞迪我在中国传教的这一时期,中国与西方伦理学的最早接触便始于此。从明清耶稣会士的译著到戊戌运动前,在中国与西方伦理学的早期接触过程中,西方伦理学传播呈现出一些特点,首先是在传播主体和传播渠道上,主要是以西方传教士及其传教活动为主,同时兼有官方的作为。

      明末清初进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首以利玛窦传播西方基督教思想,夹杂着传播伦理思想的功劳为最大,主要体现在他的译著《交友论》、《天主实义》、《二十五言》和《畸人十篇》中。《交友论》是关于西方交友之道的格言汇编,共100条。该书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在南昌出版,最初是问答形式,后来则采用了格言形式。《天主实义》1595年在南昌印行,又名《天学实义》。该书以问答体写成,分上下两卷,共8篇。《二十五言》刊于1604年,“是一本伦理书,二十五节修身格言”。[2]327它是对埃比克泰特《伦理手册》的精心翻译和编纂。

      《畸人十篇》刻于1608年,以问答体写成,分上下两卷,共10篇。当时学者视其为一部名著,李之藻把它编入《天学初函》,《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存其目。

      利玛窦之后,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及其著述《七克》在传播西方伦理学方面影响最大。《七克》出版于1614年,是一部论述道德修养的伦理著述,共分7卷,收入《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存目二。《七克》一经出版便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并不断再版。清末有人将它用浅显的白话文重新转述,于咸丰七年(1857)以《七克真训》为书名出版。在中国基督教文献中,《七克》是流传较广的一种。[3]144—146

      意大利传教士高一志所著《修身西学》和《齐家西学》,也是传扬基督教伦理的著作。到了清初,传教士卫匡国写有《逑友篇》,系用西塞罗、塞内格和斯里巴尼著作的片段编辑而成。[4]124《逑友篇》661年于杭州印行,共两卷,上卷基本上是在世俗伦理的意义上讨论交友之道,如“得真友之难,真伪友之别,当择何友,善友之益”[2]346等等。下卷则将友道纳入到天主教的伦理范围内加以阐述,引证更为广泛。

      雍正四年(1726),耶稣会修士巴多明克安译述的《德行谱》刻行。该书是西方古圣贤达尼老各斯加的传,著者不以圣人之名题写书名,而“题为《德行谱》者,是欲以圣人之圣德,示人以修成之标式故”。[2]49该书提供了宗教伦理修德的范例。此外,1729年法国传教士殷弘绪著述的《忠言逆耳》在传播宗教伦理思想上的贡献也是值得一提的。

      明末清初由传教士启动的西学东渐运动,曾对中国文化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雍正以后的百年禁教和清廷颁布种种细密的“防夷”措施,不仅阻断了中西之间宗教的联系,而且也使中国人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日益模糊,以至于“岛夷通市二百载、茫茫昧昧竟安在”。[5]245从19世纪初起,自西徂东的传教士开始秘密活动于南洋、广州、澳门一带,布道传教、发展教徒,同时还积极进行一些文化活动,如出版中文书刊等。在他们的传教活动中,包括了一些道德方面的东西,不少关涉到西方宗教伦理和世俗伦理观念,如米怜的《崇真实弃假谎·略说》(1816年)、《赌博明论》(1819年)、《乡训五十二则》(1824年)、麦都思的《道德兴发于心篇》(1826年)、《乡训》(1829年)、吉德的《人心本恶总论》(1828年)、崔理时的《鸦片速改时文》(1835年)等。

      1840年鸦片战争后,传教士将活动基地从南洋迁到了东南沿海城市,西方文化的影响也由原来的港澳广一隅,开始扩大到这些通商口岸。他们通过出版刊物、译著西书、开设图书馆和教会学校来传播西学,成为这一时期西学传播的主体。但传教士传播的西学仍然主要以宗教为主,兼有一些科学知识,有关伦理学的书很少,往往还只是训诫的形式,内容都很浅显,而且有些书也只是19世纪早期的翻版。如《赌博明论略讲》是1819年版的修订本,崔理时1835年的《鸦片速改时文》在1847年则有《鸦片六戒》和《鸦片速改七戒文》两个修订本。麦嘉缔在1848年编有《孝敬父母》和《论说谎》两书,略有伦理说教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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