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化道德:提高国民总体品德的重要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阴山学刊:社科版

内容提要:

如果一个国家奉行义务论和利他主义以及专制主义道德,那么,该国所奉行的道德,就其基础或核心来说,便是最恶劣道德:一方面,它对于国民的压抑、限制和损害必定极大,给国民的利益和快乐必定极少;另一方面,它必定背离行为的客观本性而难以被每个人实行。于是,人们遵守这种道德从而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动力、欲望、动机和意志便必定极其弱小,因而他们的品德必定极其恶劣。反之同理。因此,功利主义、己他两利主义、人道主义、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之优良道德是形成国民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强大动力、动机、欲望和意志的方法,因而是培养国民品德感情和道德意志两因素的复合方法。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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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869(2008)03-0069-06

      考究历史和现实,往往令人困惑:为什么某个国家在一历史阶段道德风尚良好淳美,而在另一历史阶段却腐败堕落而出现所谓“道德滑坡”现象?为什么一些国家的国民品德高尚,而另一些国家的国民品德败坏?在这些道德现象的深处是否有规律可循?是的,任何现象都是某种规律或本质的表现,绝对不存在不表现规律或本质的现象。隐藏在这些国民品德高低变化现象背后的规律,就是我们所谓的品德规律,亦即品德高低变化规律,亦即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国民、人们的品德高低发展变化规律;其中颇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德道律:国民品德与道德优劣的内在联系”。对于这一规律的研究将使我们看到,奉行优良道德等制度建设乃是提高国民总体品德的重要方法。

      一、德道律:国民品德与道德的内在联系

      一个国家国民品德高低变化,不仅取决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快慢、财富分配的公平程度和政治的清明以及科教文化发达与否,而且——最为直接地——取决于该国所奉行的道德之优劣。因为品德亦即长期遵守或违背道德的行为所形成的道德人格,完全是遵守或违背道德的结果;而每个人究竟遵守还是违背道德,无疑直接取决于道德本身的性质,取决于道德本身之优劣:道德越优良,便越易于被人们遵守,人们的品德便越优良;道德越恶劣,便越难以被人们遵守,人们的品德便越败坏。那么,究竟为什么道德越优良就越易于被遵守?

      原来,道德终极标准是衡量一切行为之善恶和一切道德之优劣的唯一标准;而道德终极标准不过是道德最终目的之量化。道德最终目的的研究表明,道德与法律一样,就其自身来说,不过是对人的某些欲望和自由的压抑、侵犯,因而是一种害或恶;就其结果和目的来说,却能够防止更大的害或恶(社会的崩溃和每个人的死亡)和求得更大的利或善(社会的存在发展和每个人利益的增进),因而是净余额为利的害,是净余额为善的恶,是必要的害和恶:道德手段是压抑、限制每个人的某些欲望和自由;道德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亦即经济、文化产业、人际交往、法、政治——的存在发展,增进每个人的个人利益。

      因此,保障经济、文化产业、人际交往、法、政治的存在发展,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亦即道德给予每个人的利与害之比值——便是评价一切道德优劣之标准:哪种道德对人的欲望和自由侵犯最少、促进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最快、保障人际交往的自由和安全的系数最大、使法和政治最优良、最终增进每个人利益最多、给予每个人的利与害的比值最大,哪种道德便最优良;反之,则最恶劣。这就是说,不管是哪种道德,不管它如何不理想不漂亮,只要它对人的欲望和自由侵犯较少,又能够把经济搞上去、能够让文化产业繁荣起来、能够保障人际交往之自由和安全、能够造就优良的法和政治、能够较大限度地增进每个人利益,从而给予每个人的利与害的比值较大,那么,它就是比较优良的道德。反之,不管它如何理想漂亮,只要它对于人的欲望和自由侵犯较重,使经济停滞、文化产业萧条、人际交往得不到自由和安全、法和政治恶劣,最终使每个人利益增进较少,从而给予每个人的利与害的比值较小,那么,它就是比较恶劣的道德。

      于是,道德越优良,它给予一个人的压抑和损害便越少,而给予一个人的利益和快乐便越多;因而人们遵守道德、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动力便越强大,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强大,他们善的动机便越强大,以致能够克服恶的动机和实现善的动机的内外困难,从而他们的道德意志便越强大,他们的品德便越高尚。反之,道德越恶劣,它给予每个人的压抑和损害便越多,而给予他的利益和快乐便越少;因而人们遵守道德、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动力便越弱小,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弱小,他们善的动机便越弱小,以致难以克服恶的动机和实现善的动机的内外困难,从而他们的道德意志便越弱小,他们的品德便越低劣。因此,在《为什么是道德的》学术专著中,巴姆对于“为什么是道德的?”回答道:“因为这是你最想要的东西”。但是,他马上补充道,他所说的道德乃是一种“长久说来能够为每个人自己造成最好结果”的道德[1](Px)。反之,道德“只要是一种挫败人的愿望的东西,那么,它就不会是人想要的东西,或者说,它肯定不会是一个人最想要的东西。”[1](P11)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会看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个社会所奉行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越高,人们的品德往往反倒越低;而对人们的道德要求较低,人们的品德往往反倒较高。这岂不就是因为,高调的道德可能恰恰就是恶劣道德,而低调的道德却可能偏偏就是优良道德?试想,为什么国民品德败坏往往竟会与最高调的道德——利他主义道德——如影随形?岂不就是因为利他主义——亦即将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道德总原则理论——道德是最恶劣的道德?一方面,利他主义道德是对每个人的行为的道德要求最高的道德:它认为只要目的利己——不论手段如何有利于社会和他人——便是不道德的,从而把道德的最高境界“无私利他”当作唯一道德的行为。这样一来,利他主义道德便是对每个人的欲望和自由侵犯最为严重的道德:它侵犯、否定每个人的一切目的利己的欲望和自由。另一方面,利他主义道德否定目的利己、反对一切个人利益的追求,也就堵塞了人们增进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最有力的源泉,因而是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利益最为缓慢的道德。合而言之,利他主义道德便是给予每个人的损害最多而利益最小的道德,便是给予每个人的害与利的比值最大的道德,因而也就是最为恶劣的道德。这就是奉行利他主义这种最高调的道德的社会,为何反倒会出现道德滑坡的原因:人们遵守这种对自己损害最多而利益最小的最恶劣的道德——从而做一个这种道德所要求的“无私利他”类型的好人——的道德欲望必定最少,因而他们的品德必定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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