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虚构主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蒉益民,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道德虚构主义是最近几年才被系统地提出和捍卫的一种元伦理学理论。本文首先介绍了道德虚构主义产生的历史和理论背景,然后阐述了支持道德虚构主义的两个主要论证。在分析了现有版本的道德虚构主义的理论优势以及它们所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另一种版本的道德虚构主义。最后论证这种新版的理论能够更好地回应针对道德虚构主义的几个主要的反对意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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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08)08-0040-09

      一、道德虚构主义产生的理论背景

      道德虚构主义(moral fictionalism)是最近几年才被系统地提出并且正逐渐受到重视的一种元伦理学理论,它产生的哲学理论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道德非实在论在当代的发展和影响,二是虚构主义作为一种形而上学中的非实在理论在近期的兴起。首先,当代反对道德实在论的元伦理学理论主要有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以及谬误理论(error theory)这两大类。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判断不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因此道德判断既谈不上是对的也谈不上是错的,换句话说,道德判断对于真理而言是不可被估值的;更进一步讲,非认知主义认为,人们在作道德判断时不是在表达像信念这样的认知状态,而是在表达诸如情感、欲望、认可或不认可这样的非认知的态度(attitude)。非认知主义有三个代表性的理论:首先,根据艾耶尔(A.J.Ayer)的情感主义(emotivism),当我们说一个行为是道德上对的时,我们实际上是以类似鼓掌喝彩的方式对这一行为表示我们情感上的认同;而当我们说一个行为是不道德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只是以类似吹口哨喝倒彩的方式对这一行为表示我们情感上的不认同。①其次,根据布莱克蓬(Simon Blackburn)的亚实在论(quasi-realism),尽管道德判断实际上不是对事实的陈述,因此是没有对错,但是我们却可以把它们当成好像(as if)是真的有对错的,只要这里的对错实际上是由我们可能的最佳非认知态度所决定的。②最后,根据吉布特(Allan Gibbard)的规范表达主义(norm-expressivism),道德判断表达了行动者对某些规范的接受,吉布特先将道德上的对错以理性(rationality)这个概念来表述,然而对理性这个概念做出了一种非认知主义的分析。

      和非认知主义不同,由麦基(J.L.Mackie)提出的谬误理论虽然也是一种反实在的道德理论,但是它却认为道德判断确实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因此道德判断是有对错的,并且对错由相关的事实所决定;进一步讲,道德判断表达了信念这样的认知状态,从而道德信念也是有对错的。只是谬误理论接着认为上面提到的决定道德判断和道德信念的事实是一种古怪的(queer)实体,这种东西在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所有的道德判断和道德信念就都是错误的。③也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谬误理论是一种反实在的道德理论,因为道德实在论的主要特征是坚持我们通常的道德判断和道德信念中有相当部分是正确的,并且这是由相关事实所决定的。

      但是道德实在论却面临以下的本体论困难:根据摩尔(G.E.Moore)的未决问题论证(openquestion argument),在道德特性(比如“道德上好的”这个特性)和通常的作为还原对象的自然主义特性(比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个特性)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个概念空隔(conceptual gap),即在概念上两者并不等价。对此道德实在论者的回应主要有两种:一是认为道德特性(事实)是非自然主义的(例如柏拉图式的形式,存在于时空之外),但是这样一来就有了因果隔绝难题和随之产生的认识论难题,即我们无法解释这种时空之外的古怪实体是如何对时空之内的我们产生因果作用而使我们对其产生认知的。第二种回应是认为在本体论上道德特性就是同一于相关的自然主义特性,尽管我们在认知概念上没有认识到这一事实,但是这一策略似乎只是求助于一种没有论证支持的野蛮同一性(brute identity)。④

      上述的道德实在论的本体论困难促进了道德非实在论的产生和发展,非认知主义和谬误理论以两种不同的方式甩掉了本体论的包袱:它们或是认为道德判断及道德概念与作为事实的本体论指称完全无关,或是认为这种指称完全不存在。这些道德非实在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和完善一方面让人们看到传统的和我们日常生活直觉相符得比较好的道德实在论并不是唯一的元伦理学理论,另一方面它们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也为像道德虚构主义这样新的非实在理论的产生提供了理论背景和空间。

      道德虚构主义产生的第二个方面的理论背景来自于虚构主义本身在分析的形而上学的多个领域中的兴起和发展。作为一种形而上学中的非实在理论,虚构主义认为,某些领域(比如数学、模态论)中的理论言谈所涉及的对象在本体论上是不存在的,因此这些理论言谈都不是真的;然而我们却可以把它们作为像虚构作品中的言谈一样继续使用下去,因为这样做对生活实践非常重要和有益。

      数学哲学中的虚构主义于1980年由菲尔德(Hartry Field)首先系统地提出,在同一年中,范·弗拉森(Bas van Fraassen)则提出了科学哲学中的虚构主义。⑤他们的工作标志着虚构主义在当代的兴起。菲尔德声称数学不一定非要是真的才能够是好的,而范·弗拉森则坚持科学的目的不是真理而是经验足够性(empirical adequacy)。他们的观点共同反映了虚构主义独特的理论信条:首先,我们在各个学科领域研究的目的不一定非要是真理,或者说,我们对一个给定研究结果的接受与否不一定非要以真理为规范(truth-normed);其次,对一个学科的理论言谈的接受并不一定意味着非要相信这种理论言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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