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道德学说的美德伦理特征及其现代省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詹世友,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南昌 330031)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孟子的道德思想走的是纯粹内向证求之路,从人的内心亲证善端,并以推扩内在善端的方式来涵养美德,而不是把规范作为前提,充分体现了以行为主体的道德品质作为思考重心的美德伦理学特征。孟子的美德伦理思想是成体系的,并且其理论内部是自洽的,对我们当代美德伦理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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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8)03-0027-05

      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以研究行为主体的道德品质之好的基础、如何塑造人的道德品质、美德与正确的行为的关系等为核心内容的伦理学形态。它以行为者为中心,而不以行为为中心,特别关注对成人之路的探索。比较彻底的美德伦理学思想,一般地会坚持以下三个基本观点:第一,认为美德具有内在的价值,即美德本身就好,而不是因为满足于其他要求才是有价值的;第二,有美德的心灵状态可以创造性地遵守道德规范,甚至美德的要求本身就有规范意义;第三,美德有相对独立的特征,比如,美德是理智、情感、欲望等扩展、涵厚和化通的结果,是变化气质之后而形成的普遍性品质。在中国,儒家学说基本上都是成人之学和成德之教,既重视外在的道德规范,又重视内在品质的塑造和涵养,可以说有着规则与美德相统一的性质。但是,孟子的道德思想却显得比较特别,走纯粹的内向证求之路,从人的内心亲证善端,并以推扩内在善端的方式来涵养美德,不把外在规范作为前提,而是认为规范来源于心中的源初的、本真的道德意向结构,其具体内容即为美德本身的要求,并认为美德的塑造成型即是形成稳定的道德动机的唯一途径。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以行为主体的道德品质作为思考重心的美德伦理学特征。

      一、以性善论确证本体的道德世界

      我们知道,人的现实行为是在现象世界中做出来的,它们的本源在于人内在的道德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善良意志,即人的道德品质。行为是属于现象的,可见、可触,即可以感知。而人的内在道德品质却是不可感知的。这样一来,人们可能会认为只有现实的行为是实在的,而内在的道德世界却不是实在的。这是一般人很容易采取的思路。但是,有着彻底的思考品格的道德哲学思想,必定要关注、亲证内在的、不可见的道德世界的实在性。在西方伦理学发展史上,康德明确区分了现象界和本体界,并把本体界看作是道德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源头,使伦理学获得了自律的领域。康德的思考为我们深入理解孟子在伦理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巨大贡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框架。

      孟子道德学的出发点即是抉发道德本体世界的实在性。虽然他也承认现象界的物质利益和行为的实在性,但是他认为,我们不能从外在的物质欲望和物质利益中吸收行为动机。从价值论上说,只有本体世界才是道德价值的源头。他的性善论的道德哲学意义实际上正在于此。孟子的性善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第一,他首先反对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论。告子显然不能亲证道德本体世界的实在性,于是他只能从现实世界中有善行和恶行来推论人的本性就有善和不善。孟子的反驳用了类比的方式来进行,方法未必恰当,但是也有较强的论辩力量。孟子解释恶的起源时,认为恶是由于现实环境的影响而来,而不是根源于人的本体世界。所以,孟子对道德本体世界的实在性坚信不疑。第二,孟子用了一种还原的方法来显露本体世界之善。他认为,要亲证本性之善,就要排除掉任何功利的、基于个别性的感性欲求的考虑,甚至心理性的因素。他举例说,“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第三,他认为,人的本心中有着原初的、本真的道德意向结构,但这些只是善的端点,而不是已成之德。真正的美德还必须从推扩善端出发来进行涵养、塑造才能成型。

      当然,人先天具有的只是一种善端,是一种原初的、本真状态的善,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基础,对本身的善端进行存养扩充,才能成就美德。常人和圣人的差别就在于:圣人能很好地将自身的善端进行扩充,从而达到道德的圆满状态。因而,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如何才能成为一个有美德的人便成为孟子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所涉及的便是儒家的实践修养工夫。这一思路,决定了孟子的道德思想有较为彻底的美德伦理学特征。

      二、美德要求的规范化

      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对道德主体之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但是规范是如何制定的呢?孟子明确地指明了道德规范实际上来自仁、义、礼、智四德的要求。只是仁、义、礼、智作为已成之德,是一种被涵养塑造成型的理智能力、情感欲望品质,人先天只有仁、义、礼、智四端,这实际上是说,人的行为规范的源头是人原初的道德意向结构,具体内容则是仁、义、礼、智四德的要求。

      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这不能理解为仁义礼智四德为我所固有,而只能理解为仁义礼智四端为我所固有。有了四端,就有了道德价值的原头,所以,我们的日常行为就应该按照我们本有的道德意向结构行事,即是说,仁义礼智是我们行事的最高价值原则。人只有发挥自己的本然善性,才会明白自己的行为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所以,不能这样做的人,就是自暴自弃。

      道德行为规范根植于人的良心善性,依照其本真的道德意向结构倾向,就可以发展出伦理规范。这与义务论者从外在的功利或秩序目标中吸取价值标准的看法大有区别。这种将规范形成的前提条件看作主体内在的德性品质之端是美德伦理别于义务伦理的主要特点之一。

      有学者认识到:“德性通过凝化为人格而构成了规范的现实根据之一,规范则从社会价值趋向等方面制约着理想人格的形成与塑造,二者呈现为某种互为前提的关系。”[1]也就是说,道德规范是可以由人本然的善心发展出来的,具体体现在具有理想人格的前贤先哲身上。孟子说:“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孟子·离娄上》)圣人是“人伦之至也”,也是德性圆满的人,他们的心灵结构状态和行为方式就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只要法尧舜之道,就是行仁道,就是合乎道德规范的,不然就违背了道德规范,像“幽、厉”就是因为没有效法圣人之道,“暴其民甚”而落到“身危国削”的地步。个体美德的塑造成型不仅是个体内在善性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道德规范对个体的心灵产生影响的结果。在此,孟子不仅强调了美德的内在性,即善端是先天固有的,所以为美德塑造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强调在美德塑造的过程中又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使美德本身不会流于空泛,这又为美德塑造提供了具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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