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的生态智慧

作 者:
樊浩 

作者简介:
樊浩,本名樊和平,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南京 210096)

原文出处: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在人类文明体系中,科技与伦理,是表征“物理”与“人理”的两种智慧形态。在智慧的层面,科技与伦理的关系,借用宋明理学的学术语言表述,就是:理一分殊。二者“理一”于人类的最高目的与终极价值,“分殊”于人类价值体系中的不同取向和对于世界的不同态度。在人类文明演进的历程以及不同文明体系中,曾历时或共时地存在两种价值霸权,即伦理至上主义与唯科学主义。现代文明的危机,相当程度上是人类智慧的危机。超越危机的重要路径,是建立科技与伦理的生态智慧与价值生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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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08)04-0017-07

      一、两种智慧形态

      人类文明是一个以人为核心的有机的和生命的存在。早在上世纪20年代,中国现代新儒学的大师梁漱溟先生就提出一个醒世宏论:人类面临三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由此形成科学、伦理、宗教三大文化形态,以及希腊、中国、印度三大文化路向。梁先生的观点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检验,至今还被人们奉为经典。之所以如此,不只因为已经跨进21世纪门槛的世界文明仍未解决这三大难题,或许,在遥远的将来,人们照样不能轻言解决,正如梁先生同时所指出的那样,“生活就是无尽的意欲”;“文化就是生活的样法”,任何时候人类都不会申明意欲已经满足。梁氏命题留下的巨大空间,是对人类文化、人类文明的有机的和生命的把握意向。在物质财富的积累已经可以解决、至少在相当范围内解决人的生存危机的时候,文明的难题和困境已经不在、至少主要不在解决三大关系的三大文化形态之内,更迫切地存在于三大文化形态之间。三大文化之间,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处于更基本、更核心的地位,因为,宗教在文化上的伦理属性和伦理内核,不仅已经被古典学家们所发现,而且也被像韦伯、贝尔等现代学术大师们在事实上充分地彰显。

      科学与伦理的关系之于现代文明发展前途的意义,在现代中国的话语系统中被表述为两个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的标志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现代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命题和逻辑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归根到底,科技发展是物质文明的根本。精神文明的核心是什么?在意识形态话语中,它被诠释为“思想道德建设”。然而,谁都承认,现代文明发展的最大难题,既不是物质文明,也不是精神文明,而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因为,人是文明的主体,也是文明的尺度,而人是有机的生命存在,如果不以“人”为核心,那么,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会失去合理性基础。一旦以人为主体和核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的和高度的统一,就成为健全生命的基本特征。科学和伦理的关系,才是现代文明面临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大的难题。

      世人对科学与伦理关系的重要性的认知,典型地表现为人们对现代科技尤其是高新科技的社会后果的担忧。核大国目前所拥有的核武器,足可以让整个地球一次又一次地毁灭;克隆技术的发展,不仅可能动摇作为以往一切社会文明基础的自然秩序,潜在的更大危险是世界的多样性、乃至人种的多样性会成为少数垄断技术和力量的狂人的家族;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也为作为文明劣根性的犯罪行为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所有这一切,如果离开了道德的制约、伦理的引导,都可能在科技进步的同时,导致文明的毁灭。但是,从现代科技的缺陷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所发出的伦理呼唤,显然太微弱,也太悲观。科学和伦理关系的积极的和更为令人奋发的意义,在于健全的、体现人类理想的文明形态的造就。

      从人类文明的整体形态的意义上考察,科学与伦理各有两种存在形态:一是成果形态,一是智慧形态。作为文明的两个领域的科学与伦理,它们以各种科技成果和伦理成果的形式体现,用梁先生的命题表述,它们是处理人和自然关系、人和人的关系的成果,其存在形式比较显性,比较可见。不过,它们还不是科学与伦理的最深刻、最本质的存在。在以人为核心的文明机体中,科学和伦理的最深刻、最本质的存在方式是它们的智慧底蕴,或者说是科学智慧和伦理智慧的存在形态。科学和伦理,都是人类的智慧闪光,科学成果与伦理成果,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智慧的不同表现。比较而言,二者之中,智慧形态,抽象地说,科学智慧和伦理智慧,是对人的生活、对文明发展的前途产生更广泛和更深刻影响的形态。

      智慧形态与成果形态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意义。科技成果与伦理成果当然是各自特定的方法论的确证,但后者之于前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一旦形成方法,就不只局限于科技的或伦理的领域,而且不可避免地应用于人的生活的其他方面乃至一切方面,成为特殊的文明智慧或人文智慧。在成果的层面,人类文明确实具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分,然而在智慧的层面,委实不可对文明作物质与精神的区分,无论在智慧的运作还是在现实的表现形态方面,都没有截然区分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只有一个文明,这就是社会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区分,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抽象,当把这种抽象当作真实,当依据这种抽象在理念中对人的智慧也进行同样的截然二分时,就不仅意味着人、人性、人格的片面性的开始,而且也潜在着人类文明陷入不健全的深重灾难。人的智慧,乃至一个民族的智慧可能有所侧重,就像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智慧比较发达,西方传统文化的科学智慧比较发达一样,但可以肯定的是,只适用于某领域的智慧只是技术智慧,是小巧或小智慧,只有引导人的生命机体的健全发育、推动人类文明健全发展的智慧才是大智慧。局于一隅的小智当然可以被人们误当大智,就像科学智慧、伦理智慧可能成为人类文明的主要智慧或全部智慧一样,但这决不是智慧的发育,而是智慧的泛滥,其充分运作的后果,可能会导致某一方面、某一历史时期的辉煌,但它很可能是“落日的辉煌”,一阵令人目眩的辉煌之后,难逃“百年无长歌”的厄运。

      据此,现代文明的危机,不是一般意义上科学与伦理关系的危机,而是人类智慧、文明智慧的危机。走出危机的出路,当然是健全智慧的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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